公安机关赌资怎么处理?

2022-11-21 03:50发布

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上缴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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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1 04:43

公安机关查获的赌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进行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赌资包括三种形式的款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MOD}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赌资包括三种形式的款物,即 {MOD}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 {MOD}赢取的款物。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则不能视为赌资。

在网络 {MOD}中,“点数”相当于现实 {MOD}中的筹码。这种计算方法,只适用于计算机网络 {MOD}中对用作赌注的款物和 {MOD}赢取的款物的数额的计算,能够反映计算机网络 {MOD}中真实的投注数额和赢取数额。

{MOD}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 {MOD}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应当予以没收。参赌人临时乘坐的汽车、船只、临时联络用的手机等,则不宜没收。

扩展资料:

我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 {MOD}、开设赌场或者以 {MOD}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抽头达五千构成 {MOD}罪:司法解释明确,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 {MOD}”:

组织3人以上 {MOD},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 {MOD},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 {MOD},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 {MOD},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司法解释明确,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 {MOD}、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 {MOD}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