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3 10:03发布
今日看到知乎上面关于刷单的一篇文章,原文地址:作者:幺二垚。网易人间发布。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然后在文章下评论了三大段,后来写完了想想,还是单独把评论拿出来
今日看到知乎上面关于“刷单”的一篇文章,原文地址:
作者:幺二垚。网易人间发布。
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然后在文章下评论了三大段,后来写完了想想,还是单独把评论拿出来写一篇文章吧。也方便回复。原文中介绍了刷单的经历,我下面写的是一些补充和对整个平台 的了解(略有修改)。全文无图。
风中的冬瓜7 分钟前(上接)做外宣后就陷入了下一个循环。然后有人肯定会问,我不做外宣,我只做单行不行?当然可以,但做单会越来越困难,淘宝限制、商家问题、抢单问题加上每天在平台看别人的佣金多少多少,绝大部分人会坚持不下去的,能坚持下去的人,你去干点别的一样能成功。再说说刷单,对于商户来说,我找到这个平台刷单,会和平台管理谈,然后会返给平台钱,而这个钱从哪出,实际上就是从刷单手的佣金出。打个比方,我(商户)准备刷20单,每单我的预算是5元,我找到平台,平台说我给你找人,你给我每单2元,咱俩商量好,给刷单手说每单3元,商家觉得在预算内,而且平台刷单手比自己找的要听话优质很多,一拍即合,平台管理就会在刷单群里发“某某商家刷单20单,佣金3元每单”,然后下面就有人抢。这样看来好像商家、平台、刷单手都不吃亏,但实际上平台仅靠整合了资源就赚了钱。其实本质上来说这一步是没啥问题的,类似于美团外卖、滴滴等平台,但是刷单平台对刷单手是没有保障的,详情看文中大学生A的遭遇。最后说说平台的性质。其实这种刷单平台就是一个集合了诈骗、传销一体的团伙,利用大学生、全职孩子妈妈、无业人士、刚接触移动互联网的老年人等人,借助刷单等灰 {MOD}行业,实行拉人头传销的行为。这些人员一般判断力低,时间充足,经济来源少,给了平台利用的空间。像我这样正经上班,接触社会的人,我那个相亲对象压根就不给我推荐进平台,因为她知道我不会做这个的。我说的这些平台的大部分内幕都是在吃饭或逛街时我旁敲侧击问出来的,加上网上的查资料和咨询我律师同学,才写出这些东西的。说实话做这种平台金字塔尖儿上的那些人,收入是真高,比如这相亲对象,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内,2018年一年赚了60W。每天收入上千元最少。而我一个月的工资才4000。看上去很诱人吧,实际上是用下面几千人血汗换来的。她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是属于违法了,诈骗和传销那个罪名我说不上来。那有人会问,为啥没人抓?第一是没人举报,第二是目前定性不知道怎么定性,第三是就算被举报了,举报收人头钱?但这钱分到每个人来说,金额太少了,只有几百元管理部门很容易不作为。当然可能举报的方法不对,我是不知道怎么举报才对。这相亲对象目前已经在郑州买了一套房子了,每月还月供,就靠这平台的收入。我不知道当这种随时倒闭的平台没了之后,她怎么还月供,可能到时候人家已经赚够钱了吧。我也不知道这种平台还会存在多久。但就是平台没了,她手里有人,还会换一个名字继续从事这类行业。还真是应了那句话,赚钱的门路都在刑法里写着。呵呵。(下续)赞删除
风中的冬瓜即将(接上文)我得知她的作为后,虽然她很满意我,我也毅然决然的和她划清界限了。而且不止我,据我所知,她的一些亲戚也不再和她来往,朋友也没有了。我觉得,做这种平台的高层的人,会一步步毁掉自己的道德观,会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实际上这个相亲对象已经触犯法律了,今年出台的《电商法》,还有传销相关的法律都犯了。但她压根没这个概念,没怎么上过学的她完全没意识到她的行为是再毁了自己,再监狱门口疯狂反复横跳。现在确实没有被取缔和抓到,但我不觉得以后还会安全,也许我这人就是没“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那种命吧,只靠自己上班老老实实赚钱。平台中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像她这样,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做的这种很赚钱的行业是什么样的,剩下一小部分人就是那种道德观和法律意识淡薄,为了钱坏了自己良心的恶人了。像她只知道我现在的收入比几乎所有上班族高,甚至比一些开店的、小企业主收入都高,所以会死心塌地每天废寝忘食的做这个平台,还会很鄙视我这种按部就班上班的人,说没有冲劲儿什么的。她脑中的是非对错,已经完全没办法改变了,一句劝都听不进去,更别说让她放弃平台了。最后我看原文评论中有人说,文中作者是被坑了;我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想法,也许这些人真的从事的是正规“刷单”,也许有些是平台外宣,就是在抹黑作者。也请看到我写的这些内容的人,能够明辨是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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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到知乎上面关于“刷单”的一篇文章,原文地址:
作者:幺二垚。网易人间发布。
看完之后我深有感触,然后在文章下评论了三大段,后来写完了想想,还是单独把评论拿出来写一篇文章吧。也方便回复。原文中介绍了刷单的经历,我下面写的是一些补充和对整个平台 的了解(略有修改)。全文无图。
特意在电脑上登录知乎,来说说我的看法。
我不久前一个相亲对象,就是做刷单平台的,而且已经是平台领导人阶层,她下面还有大大小小的管理等,N多群加起来几千人。到她这个阶段就算不是平台高层也差不多了。所以我补充一下文章里后面写的,钱都让谁赚了。
文章里写的不错,钱都让平台管理层赚了。整个这样的平台就是一个金字塔式的吸血鬼。文章中的作者从最开始被拉入的刷单手,然后到后来的外宣,她只做到外宣就结束了,因为她还不够“黑”,到外宣拉人头入伙,其实已经变了;文中也说了,到外宣阶段,刷单已经不如外宣来钱快了,所以一般人都会选择拉人头赚钱。外宣再往上层,就是管理,管理手下面有多个群,同时还有财务等配合人员;文中虽然没有提起财务,但到管理这一层,人头收的钱就是财务拿走了,拿走后就开始分配,给外宣的佣金,给上层的“运营费”;到这里整个平台就彻底变味道了,管理层不再刷单,而是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激励”下面的外宣去拉人,当然同时也会找刷单的商家,去发布刷单的任务。但对于刷单,已经变成了掩盖的那片布,布下面赚钱的大头才是他们的目的。管理以上,一般就是平台高层了。比如我那个相亲对象,我相亲对象的亲妹妹妹夫、表亲,都在她手下做管理。相亲对象每天在做什么,她每天就是在各个群中发鸡汤、发工资截图做激励、处理一下可能对平台有不好影响的事情(比如有人问一些敏感的问题,或有人闹事)。然后就是收钱,返钱、发红包刺激群员活力。其实从外宣开始到高层,这些人们都会主动宣传平台、维护平台,为的就是平台能有活力有新鲜血液。平台内除了这些人以外,还有客服(负责讲解和发图)、财务(这个说过了)等。可能很多名字不同,但实际职能是一样的。
看到这里很多人其实已经明白了。所谓的刷单平台,本质上就是网络传销,只不过披上了一层刷单的外衣。从外宣开始,就已经符合法律上传销的特点了,可自行百度查询。
再说说重要的,钱都到哪里了。在我看来,整个平台的钱就是一个倒流的水塔,底层新进人员的钱,通过层层过滤,一步一步流入高层;比如新进人员交100元。外宣收入10元、管理收入20元、大片管理收入25、高层收入35、剩下的10元分给其他人,所谓的运维费用,手机QQ、微信群要什么运维?(当然钱的分配不一定就是我说的这样,可能多可能少);对于新进人员来说,交了费就要想办法回收成本赚钱,赚钱就是刷单,当像文章中说的那样刷单困难加上拉人头比刷单来钱多,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做外宣(下接)
风中的冬瓜7 分钟前
(上接)做外宣后就陷入了下一个循环。然后有人肯定会问,我不做外宣,我只做单行不行?当然可以,但做单会越来越困难,淘宝限制、商家问题、抢单问题加上每天在平台看别人的佣金多少多少,绝大部分人会坚持不下去的,能坚持下去的人,你去干点别的一样能成功。
再说说刷单,对于商户来说,我找到这个平台刷单,会和平台管理谈,然后会返给平台钱,而这个钱从哪出,实际上就是从刷单手的佣金出。打个比方,我(商户)准备刷20单,每单我的预算是5元,我找到平台,平台说我给你找人,你给我每单2元,咱俩商量好,给刷单手说每单3元,商家觉得在预算内,而且平台刷单手比自己找的要听话优质很多,一拍即合,平台管理就会在刷单群里发“某某商家刷单20单,佣金3元每单”,然后下面就有人抢。这样看来好像商家、平台、刷单手都不吃亏,但实际上平台仅靠整合了资源就赚了钱。其实本质上来说这一步是没啥问题的,类似于美团外卖、滴滴等平台,但是刷单平台对刷单手是没有保障的,详情看文中大学生A的遭遇。
最后说说平台的性质。其实这种刷单平台就是一个集合了诈骗、传销一体的团伙,利用大学生、全职孩子妈妈、无业人士、刚接触移动互联网的老年人等人,借助刷单等灰 {MOD}行业,实行拉人头传销的行为。这些人员一般判断力低,时间充足,经济来源少,给了平台利用的空间。像我这样正经上班,接触社会的人,我那个相亲对象压根就不给我推荐进平台,因为她知道我不会做这个的。我说的这些平台的大部分内幕都是在吃饭或逛街时我旁敲侧击问出来的,加上网上的查资料和咨询我律师同学,才写出这些东西的。
说实话做这种平台金字塔尖儿上的那些人,收入是真高,比如这相亲对象,在我们这个小县城内,2018年一年赚了60W。每天收入上千元最少。而我一个月的工资才4000。看上去很诱人吧,实际上是用下面几千人血汗换来的。她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是属于违法了,诈骗和传销那个罪名我说不上来。那有人会问,为啥没人抓?第一是没人举报,第二是目前定性不知道怎么定性,第三是就算被举报了,举报收人头钱?但这钱分到每个人来说,金额太少了,只有几百元管理部门很容易不作为。当然可能举报的方法不对,我是不知道怎么举报才对。
这相亲对象目前已经在郑州买了一套房子了,每月还月供,就靠这平台的收入。我不知道当这种随时倒闭的平台没了之后,她怎么还月供,可能到时候人家已经赚够钱了吧。我也不知道这种平台还会存在多久。但就是平台没了,她手里有人,还会换一个名字继续从事这类行业。还真是应了那句话,赚钱的门路都在刑法里写着。呵呵。
(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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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的冬瓜即将
(接上文)
我得知她的作为后,虽然她很满意我,我也毅然决然的和她划清界限了。而且不止我,据我所知,她的一些亲戚也不再和她来往,朋友也没有了。
我觉得,做这种平台的高层的人,会一步步毁掉自己的道德观,会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实际上这个相亲对象已经触犯法律了,今年出台的《电商法》,还有传销相关的法律都犯了。但她压根没这个概念,没怎么上过学的她完全没意识到她的行为是再毁了自己,再监狱门口疯狂反复横跳。现在确实没有被取缔和抓到,但我不觉得以后还会安全,也许我这人就是没“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那种命吧,只靠自己上班老老实实赚钱。平台中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像她这样,完全意识不到自己做的这种很赚钱的行业是什么样的,剩下一小部分人就是那种道德观和法律意识淡薄,为了钱坏了自己良心的恶人了。像她只知道我现在的收入比几乎所有上班族高,甚至比一些开店的、小企业主收入都高,所以会死心塌地每天废寝忘食的做这个平台,还会很鄙视我这种按部就班上班的人,说没有冲劲儿什么的。她脑中的是非对错,已经完全没办法改变了,一句劝都听不进去,更别说让她放弃平台了。
最后我看原文评论中有人说,文中作者是被坑了;我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想法,也许这些人真的从事的是正规“刷单”,也许有些是平台外宣,就是在抹黑作者。也请看到我写的这些内容的人,能够明辨是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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