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嫁

2023-02-26 21:11发布

第一章 从前的模样风声潇潇,竹林里的落叶细细密密,朗然的苍翠里,就只见一团红色的光影,如一团火,在半空中横冲直撞,后面一团黑色紧紧尾随,眼看着就要将那红色吞噬。

第一章 从前的模样风声潇潇,竹林里的落叶细细密密,朗然的苍翠里,就只见一团红色的光影,如一团火,在半空中横冲直撞,后面一团黑色紧紧尾随,眼看着就要将那红色吞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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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21:42 .采纳回答

第一章 从前的模样

风声潇潇,竹林里的落叶细细密密,朗然的苍翠里,就只见一团红 {MOD}的光影,如一团火,在半空中横冲直撞,后面一团黑 {MOD}紧紧尾随,眼看着就要将那红 {MOD}吞噬。

漂亮的女鬼眼见着就要落难,索性一个急停,顺着挺拔的竹杆仅两步,反身坐在枝丫上,揽袖俯身,大红的裙摆如雾一般飘在树梢,桃花眼妖妖娆娆,对着追到树下的风华一个鲜妍的笑。

风华抬头看她,手上的裂魂剑闻到了杀戮的味道,已经蠢蠢欲动。

女鬼说:“大人何故如此不依不饶,不如给小女子行个方便吧,小女子原为大人,肝脑涂地啊。”说着,舌尖轻舔着长长的指甲,万般风情,无一不是向着树下面 {MOD}冰冷的风华。

真是尤物啊。

风华不为所动,缓缓抽出剑:“受死吧。”连语调都是平的。

女鬼还欲挣扎:“大人……”

白光一闪而过,女鬼的容颜凝固在娇美的那一刹那,渐渐冷却。然后,就烟消云散了。这一切不过是半刻的事情。

随后跟来的鬼差看到这一幕,胆战心惊,纷纷单膝跪地,齐声道:“属下来迟!”

裂魂剑打了个旋儿,回鞘。

“下次若是还要我出手,你们也就不必活着了。”沉声郎朗。

雪白的手帕被人拿住一角,在溪水里徐徐展开,于是丝丝缕缕的血迹就在手帕子底下,顺着水流走了,风华将它仔仔细细洗干净。旁边的裂魂剑熠熠生辉,寒光刺眼。

再不远处是一滩未干涸的印记,带着点恐惧的,狰狞的形状。印记也有感情。

风华蹲在溪水边擦剑,冷着眼,板着脸,似乎眼神里都结了霜。

阴司第一鬼差的封号,一举手一投足都是杀伐。

手下们七零八落散布在不远的地方,旁边一个新来的小鬼跟另一个来了稍稍久一点的小鬼咬耳朵:“你说,老大是不是不会笑啊?”

来得稍久的小鬼一拳,不轻不重地打在新来的肩膀上:“你才不会笑呢!这样乱说,小心老大听见了,让你也灰飞烟灭。”

新来的小鬼忙往回一缩,满脸惊恐:“不敢了不敢了……”

说着小心地往风华的方向瞥了一眼,风华已经结束了手里的活计,将帕子收好,坐在溪边,不知道在想什么,小鬼说:“你看,老大又在那发呆了。刚才那个女鬼那么漂亮,勾引着他,他却一点都不动心。你说,他是不是没有心的?”

另一个才复又抱着臂,看着风华的方向,略显老成地叹了口气:“你不知道,老大啊,从前不这样的。”

风华一动不动地坐着,微风乍起,额间一缕青丝飘飘摇摇,话音零零落落飘进他的耳朵。手帕子有点湿,揣在怀里透了衣衫,于是胸前有一点点的凉意,心口处似有个声音说:你愿意娶我吗?

脆亮亮的,一遍遍折返,回响。隔着无比遥远的距离。

不忍再想,他有些痛苦地闭上眼睛。

微风起,斑驳的树影摇摇晃晃,光阴躲在叶子底下,流过来,流过去。几百年弹指一挥间。

从前的模样,谁又知道。

故事,是从风华成为阴司鬼差开始。

再往前的故事太久了,大约除了阎王爷,也没有几个人晓得。

风里有些只语片言,说风华为人的时候便是那一个朝代无往而不胜的将军,后来被奸人陷害,身陷囹圄,身死国灭。就连他心爱的女人也惨落在敌国之手,受尽屈辱后死去。

具体情节不可考,风华不曾透露过半分,从前有好奇的人问过,被风华打太极糊弄了过去,到后来,再也无人敢问,甘愿让它成为一个谜,后来人只知道他死后成为鬼差,将灵魂交给阎王,从此放弃轮回,换永生永世的不老不死。

鬼差也是鬼,换言之,就是风华永永远远都只能是只鬼,生活在阴司。

阴司跟人间不一样,无日月无春秋,唯一的光源是彼岸花丛中红 {MOD}的业火,其余的地方,都是漫无边际的黑暗,漫无边际的单调和孤寂。

要经历过多么令人绝望的事情,才会彻底放弃人间?

风华觉得无所谓,没有牵挂就不会孤独。

可是到了阴司才发现,原来阴间人间差不多一个样,最开始的时候风华不愿意同流合污。不过绝望得多了,也便无所谓了。

果然,只要当你活得够久,很多事情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精忠报国也好,吃喝玩乐也好,统统随风去。无事时于阴间众小鬼斗鸡斗蛐蛐,他那只大公鸡,五彩斑斓,爪牙如铁钩,取名叫“金将军”,一样无往而不胜。

小鬼嘻嘻哈哈:“风华你堕落了。”

那时候风华还是不是第一鬼差,身份地位跟那些个终日无所事事的小鬼无甚区别,眉眼间的气度却非凡鬼可比。旁的鬼斗鸡时眼睛睁得圆圆的,无非求一个“赢”字,风华不然,输赢从不关心,金将军下了场,不论战况如何,一律好肉伺候着。

风华哈哈大笑,斜眉入鬓,风华正茂的模样。

二十三岁,他死那一年刚满二十三岁,于是那张脸,就定格在了那个年纪。

阎王私下里咂摸:“知世故而不世故,是个好苗子。”

后来,风华用实际行动证明,阎王果然就是阎王,阴间老大的位置不白坐,看人果然棋高一着。那一把裂魂剑据说是上古时期欧冶子亲手冶炼,以人血献祭,上可弑神,下可诛鬼,死于刀下者皆灰飞烟灭,永世不得超生。

他凭着非凡的身手和裂魂剑在阴司杀出了名声,就连阎王也要礼让他几分。

然而真正让他坐上阴司第一鬼差交椅的,还是那件事。

据说他曾与一人间女子纠缠不清,过往种种,如今都成传说,当年事到底如何缱绻,时过境迁,终究也没个说法。

可以确定的是,那一件事情之后,风华坐上了第一鬼差的交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也可以说,是那个女人成就了他。

多少恩怨,细说从头,还真是很长很长的故事啊。

故事的缘起其实简单,不过是阴间一个小鬼,过够了被人呼来喝去的生活,于是想要谋权篡位,便偷了阎王爷的令牌,私下里跑回人间。小鬼叫远岫,是一个有着干净眼神的十七岁少年,据说是前世执念太深,所以无法投胎,但是又没有犯什么大错,于是阎王就在阴司给他谋了个闲差。

当初的执念如何,风华没问过,他不好管人家闲事,只记得以前自己从人间执行任务回来,还给过他糖吃。

他笑得像个孩子,大声说谢谢。怎么看,也不像是觊觎权位的人。

金钱,权利,人到死也不过如此。终究是看不透。

风华不屑一笑:“愚蠢。”

那鬼原本魂魄不全,在人间呆不了太久,但是如果一旦让他找机会休养,到时以令牌召集地狱恶鬼,祸害人间,到时候就算阎王爷没被篡位,这乌纱帽怕是也要保不住。

着人急急地调查了好些天,终于确定了大致的方向——抚仙湖畔清水镇。

第二章 初见的那个姑娘

阎王爷不敢怠慢,立刻派了手下最得意的鬼差去查办,这个鬼差,便是风华。

临行前风华侧身坐在桌案上,居高临下看着火上房的阎王爷,细致漂亮的眉眼高高挑起:“金将军今日身体不大舒服,我得照看着,您也知道,平日里攒些银子做些下酒菜,全靠它呢。就阴司这点俸禄,够干什么的?”

阎王爷擦了擦汗:“只要你能杀了它,寻回令牌,莫说下酒菜,我满足你一个愿望。”

“哦?”

“君无戏言,说吧,你想要什么?”

风华收回眼神,低头做沉思状,额间一缕青丝垂下来。想了半天,粲然一笑,跳下桌子,只留给阎王爷一个洒脱的背影:“算啦,等日后想好了再问你要吧。”

声音越来越远,风华的背影已看不见:“着人照顾好我的金将军!”

流水溪风,秋叶在脚下零零碎碎,风华想:秋天了。他的脚尖前面有一朵胖胖的小蘑菇,然而走一步再抬起脚时,那朵小蘑菇已经碾碎在杂草里。

他离开人间太久,已经不记得四季模样,如今再见,居然还能寻到一丝丝熟悉的倒影。

傍晚驿站的茶摊人不多,空气很安静,人语就被无限放大。风华一个人坐在桌边喝茶,堪堪将隔壁桌的对话听了个完整。

两人都是赶路的脚夫,此刻喝多了酒,都有几分醉意,一个拉扯着另一个说:“你是没看见,那应家二小姐,长得叫一个如花似玉,比大小姐好看了不知道多少倍……就是可惜了……”

另一个便也叹:“可惜,人家老早就许配给小王爷了……哎,就算不许给小王爷,又哪能轮到咱们这种人……”

长长的叹息。

先前那一个冷笑了一声:“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你说的那都是从前,前两日听说二小姐出游不小心掉进了抚仙湖里,捞上来将养了几日,好不容易活了,谁知道啊,落了个痴傻毛病,家人一概不认得。”

另一个吃惊:“还有这事?可惜可惜……那小王爷他……”

“嗨,听说那应家二小姐见人只会傻笑,完整的话都说不出一句,小王爷早就想退婚娶大小姐了。”

“哦?退妹妹的婚,娶姐姐?这是什么道理?”

“道理?呵,自然是富贵人家的道理……来来来,喝酒喝酒……”

风华不动声 {MOD}听完这一切,眉梢微不可查地挑了挑,在桌上留下一块碎银,施施然离开。

听他们说的是清水镇的事,自己加快点脚程,大约今夜就可以赶到了。

残阳已经消尽了最后一丝余辉,黑暗一寸一寸笼罩下来,月光透过薄薄的云脚,将远近的树都映成黑 {MOD},枝丫横斜,一片鬼影森森。

黑夜寂静,唯一清晰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风华一袭黑衣,几乎要与背景融为一体。

突然,似乎有不一样的声音传过来,仿佛是风声,也仿佛是人的声音,风华侧耳细听,只觉得好像在林子边上,距离太远,一时间分不清楚,只得摇摇头继续走。

那声音一阵紧似一阵,而且一步一步清晰起来,风华皱起眉,隐约判断出是一个女人的呼救,只不过并不利索,断断续续的,仿佛口吃。

“放开……我……你放……开我!”

风华不禁笑笑,他想,连喊个救命都喊不利索,谁会来救她?或者说,有什么好救的呢,这种人,莫不如早些死了重新投个胎吧,不用遭这份罪了。

笑完抬脚便走。那呼救声已经完全清晰起来,一声一声刺激着他的耳膜,慢慢与他脑海中的一个声音重叠在一起。

他想起一张脸,一张女人的脸。好几百年以前,她被人推搡着倒在他面前,浑身是血,一支金钗歪歪斜斜插在发髻间,当然发髻也乱了,衣衫褴褛,泪流满面地跪在他身边,嗓子已经嘶哑。

她被糟蹋的时候就一直在喊,喊的是他的名字,风华。

像是祈盼着他来救她,就像他无数次在战场上取敌军将领的首级,英雄一样挡在前面。

他在那一声“风华”里回过神来,清风明月,往事历历在目,他甚至能清楚地回想起她凌乱的发。

一边笑一边在心里赞叹了一下自己的记忆力,然后加快脚步寻着声源赶过去。

这一生,他不知道听多少人喊过救命,甚至,曾经还有一个小鬼,不知从哪里得知了他的过去,竟然化作那张女人的脸企图求他一个手软,结果是死得更惨。

很久很久以后,风华才觉得,他能去救她,真的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应栩觉得他们之间有缘分,其实就是天命。

说到底,人真的敌不过天命。

不远处晦暗的微光,林路中低雾蔓延,一个娇小的影子跌跌撞撞,一只手捂着前胸,肩膀的衣服已经被撕破,一边跑一边回头,黑发如瀑。随着跑动的风,像一只展翼的蝶,月光下细生生的白。

风华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词:月 {MOD}。月下美人,方为月 {MOD}。

身后是两个高大的身影,同样是摇摇晃晃,一看便知道是在哪家酒肆喝多了酒。那两个身影不紧不慢跟在后面,嘻嘻哈哈的笑声传来。

他们已经将她视如囊中之物,志在必得,因此并不急着下手,就像老猫拿到了小老鼠,总是要折腾一番,直折腾到最后一口气才享用。

风华站在原地,眯着眼看众人。

那小姑娘一直顾着身后面,待到发现风华时,已经险些撞到,慌忙停住,险些摔倒。原本就已经跑到精疲力竭,这一刹,就无论如何无法再跑起来,只紧紧贴着身后一棵树的树干,看看风华,再看看身后慢慢逼近的两个人。

她本能地信任风华,她还不知道风华是鬼,跟人比起来,明显鬼更加的不安全。后来应栩说:“还不是因为你长得好看,一点也不像鬼,真是给鬼丢人。”

无所知,则无所惧。

风华瞧瞧这个眼神惊恐的小姑娘,脸上还是一副不为所动的模样,然后迎着已经到了跟前的两人走上前去。

这是应栩第一次见到风华。

他飞扬的披风擦过她的鼻尖,黑发整齐地压过鬓角,如战场上凯旋的将军。

第三章 你会对我负责吧

前面两个人也被这突然冒出来的黑 {MOD}人影吓了一跳,仔细一看是个人,气焰顿时嚣张了大半:“奶奶的,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这里吓唬你爷爷!”

风华不恼,语气七分冷静三分调笑:“奶奶的,大半夜的不睡觉,跑到这里吓唬小姑娘?”尾音轻轻上挑,有些轻挑,有几分询问。

其中一个恼了:“哪里来的小兔崽子,关你屁事!”旋即笑开,“别着急,你好生让开,爷爷们玩完了,说不定还能分给你一杯羹。”

风华修长的食指轻轻扣着剑鞘:“欺负小姑娘算什么能耐?能耐的话来欺负我啊。”

“你别急,哼,一会就轮到你。”

寒光一闪,裂魂剑已出鞘,在空中划了个半圆,剑尖直指对面两个人,风华的嗓音那么好听:“等不及了呢……”

“敬酒不吃吃……”后面的话还没说完,应栩只看见光影一闪而过,对面原本高大魁梧的两个人,就直挺挺地倒下去了,连一句哀嚎都没有,就这样子倒了。

应栩吓得睁大了眼睛,似乎整个人都要缩进树干里。

风华收回剑,迈过两个人的身体继续赶路,突然觉得披风一紧。

后来应栩回忆起这个画面,她的脑子不是很够用,经常会忘记很多事情,就算记得,很多细节也都不太清晰,可那一天泼墨一般的夜空,风华的小半张侧脸,细致的眼眉,凉薄的唇,还有他头上的如钩残月。

这个画面她一直记到死。

风华转过身,小姑娘很矮,头顶刚到他的胸前,此刻仰着白嫩嫩的小脸,大眼睛忽闪忽闪,四周是柔和的轮廓,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

风华说:“你干什么?”

小女孩不答话,只是怯怯地拽着披风的一角。

目光下移,残破的衣服已经不能遮住她全部的身体,风华有点不耐烦:“别跟着我。”说罢转身欲走,却再一次被拽住。

应栩开口,说话有点慢,但是倒也还清楚,眉眼弯弯:“恩公,你会对我负责吗?”

风华蹶倒,张口便问:“你是白痴吗?”

没想到姑娘笑得更好看:“是啊,他们都这么叫我。”谁们?她的亲人吗?

风华见她真的是个傻子,只得压下性子,好声劝慰:“我又没对你做什么,为什么要负责?天不早了,快回家吧。”

“可是,我忘了我家在哪里。”

风华无奈:“那你叫什么?你家门口有什么特征?”

见她不懂,于是说:“就是你家,有没有什么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比如门口有两棵老柳树什么的。”说到这,他怔了一下。他想起几百年以前,自己家门口就有两棵老柳树,还是妻子亲手插柳条,他亲眼看着一点一点,从一小根柳枝,长到碗口粗细,长到一抱粗。

后来,连带着他的家一起,葬在火海了。

罢了罢了,不提也罢。

眼前的小姑娘皱着鼻子费力地想了想,然后像突然想起来什么,往腰间掏了掏,掏出一方雪白雪白的手帕递给风华:“他们说这上面有我的名字。我家门口没有老柳树……”顿了顿,“但是我家有钱……”

“咳咳……”风华一个吸气,呛得一阵咳嗽。小姑娘很是认真:“你送我回家,我爹就会给你好多钱。”

风华缓缓展开手帕,帕子的一角一个娟秀的字:栩。

他想起今日在驿站茶摊两个脚夫的话,有点惊讶:“你是应家二小姐?”

小姑娘活泼泼笑了:“好像是吧。”

夜半子时,应家灯火通明,应老爷上座,夫人旁坐,再旁边,那个看上去略略丰满的姑娘应该便是应家大小姐应柠。管家,伺候的小丫头,老老少少,站了一屋子。

风华许久没有在光明处,跟这么多“人”在一起,只觉得有点头晕,奈何他们似乎并不想让他走。

风华按了按剑,默默地忍了。

应栩被两个伙计压倒,跪在地上,抬起头,正对上爹的怒容。

就像众多的大家长一般,应老爷先是猛地一拍桌子,于是一众目光迎上去。接着怒喝:“深更半夜,说!去了哪里!”

“我……”应栩睁着大大的眼睛嗫嚅,显然也已经忘了自己什么时候跑出去,以及,跑出去干了什么。

应柠看着匍匐在地的妹妹,冷哼一声:“爹,我说妹妹啊,看着人傻,其实机灵着呢。竟然还学着私会去了。”说罢瞥一眼风华。

应夫人的脸 {MOD}更是难看:“哼,从小不检点,长大了又能好哪去,怨不得小王爷不要他。”说着对自己的丈夫,“我看啊,你要是再不管教管教,到时候传出去丢我们应家的人,我们这一家子的脸面往哪放?她不要脸,我们柠儿还是要嫁人的。”

应栩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不懂自己怎么就不检点,不要脸了。但是她能听出那语气里的嫌弃和鄙夷。仿佛集中了全世界所有的恶意,可这里是她的家。

她于是有点茫然。

应老爷下令:“管家!拖出去,家法伺候!”

风华看着她一脸茫然地被人叉起来,挣扎却徒劳,有些窘迫却无处躲藏,有点于心不忍。

他上前一步:“应老爷,可否听在下一言?”

应老爷冷冷的目光瞥向他:“哼,我还没找你算账,你倒主动!我问你,三更半夜,你怎会与我女儿在一起?”

“我已经说过了,您女儿被人欺负,我恰好路过,救下来了而已。”

应老爷探过身:“你最好老实交代,不然……”

“应老爷,没有证据的事,最好不要乱说。”风华眯了眯眼角,“我本想说,二小姐心智不全,为人父母,理当多加疼爱些。如今看来,此番道理在座各位未必能懂。没什么事的话,我就走了。”

“你……”应老爷气急,后半句话卡在嗓子里。

风华大踏步迈过门槛,无人敢拦。

第四章 她不能死

应栩刚被人押着走了一半路,一边走一边别扭,见风华从旁边过,怯怯叫了一声:“恩公……”

风华没有停留,仿佛没听见。

某偏僻处传来重重的打声和哭泣的声音,月 {MOD}凄凄,有一点点凉意。

刚出应家的大门,落叶簌簌,抬头便看见门口的树杈子上蹲了个熟悉的白影。

黑无常揣着手,默不作声地蹲在稍远的枝头。戴着高高帽子的白无常嬉皮笑脸:“爷说了,令牌绝对就在这一带,叫您无论如何想办法在镇子上逗留几天,一定要杀了远岫,拿回令牌是正经。”

风华点点头,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树干上:“怎么,传个话也要你俩一起出来?还是说,你俩已经到了一时半刻看不到对方就想得慌的地步?”

“哪里哪里,您净说笑,谁能想他呀?”说着往后瞅了一眼黑无常。“这不是有生意嘛。”

“哦,应家的?”

“嗯,应家二小姐。”

风华眉头一紧,白无常却没有察觉到,只是自顾自低头叹了口气,有点可怜的神情:“你说,苟延残喘到十六岁,今儿个死了,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苟延残喘?”

那一日,凉风习习的树杈子上,风华听了一个不错的睡前故事,听白无常娓娓道来关于应栩十六年短暂的一生。

听她自打三岁,就没了娘,如何一个人摸爬滚打地长大,听她多么喜欢自己青梅竹马的小哥哥,那个她十四岁时的未婚夫,小王爷沈辞。自然也听了她十六岁出嫁前落水,如何变傻,如何被抛弃。

风华看着白无常,白无常被他冰冷的眼神盯得浑身发毛:“大……大人,您这是干嘛?”

风华收回目光,言简意赅:“应栩不能死。”

“为什么?您不知道,她早就该死了,生死簿上记录她在落水那一刻阳寿就尽了,谁知她命硬……”白无常口无遮拦,被风华一记眼刀杀回去。

“今晚是我将她送回来,应家上上下下都在怀疑我们。她死了,我在这里怎么呆下去?没法呆在这里,阎王的令牌可就跑了汤了,追本溯源,还不是因为你们今日带走了应栩。”

白无常面露难 {MOD}:“可……可是,大人啊,小的们也是打工的,这魂魄要是拘不回去,阎王爷怕是要开了我们。”

风华索性躺在一抱粗的树干上,舒舒服服伸了个懒腰:“回去告诉阎王爷,就说应栩的魂魄我留着有用,等我完成任务你们再来提。”

“这……哎,好吧。”说着往身后一招呼。风华再张开眼睛时,夜空皓皓,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满天星子如泻。

风华的眼神再一次放远,看着宅子里西北角那个黑暗的角落。

角落里是柴房,应栩刚挨完打,就被关在了柴房里。柴房很空,除了硬硬的木头,就只有很少的稻草,于是她把那些稻草抱出来铺好,小心翼翼地趴在上面。屁股疼得厉害,睡也睡不着,秋末冬初的天气,柴房里又冷又潮,应栩趴得离地面比较近,还可以清晰地看见肮脏的地面,一只小甲壳虫从她面前爬过去。

她很怕这玩意,但是她只是缩了缩脖子——没力气躲开了。

她有点想娘。

听人说她三岁时候娘就病死了,可惜她都不记得,但是此时此刻,她需要一个人来在她心里,听她倾诉。

紧接着她想起了风华,这时她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只是觉得救她的小哥哥真好看,她喜欢他的眼睛。

然后她想起了沈辞,她觉得这个人很奇怪,上一次见到她还叫她离他远一点,表情都是厌恶嫌弃,可是发现自己表示并不认得他之后,又很气急败坏。

还有今天,明明自己在屋子里睡得好好的,怎么会一醒过来就躺在街头,旁边还有两个猥琐大叔?真是莫名其妙。

这样脑子里七七八八地乱想,似乎屁股的也没那么疼了,也可能是麻木了。

突然,门“吱呀”一声打开,一群人胡乱地涌进来,不顾她刚挨完打,拽起来就走。应栩一脸无措:“你们干什么?”

没人回答她,她再一次被带到了刚刚的花厅,老老少少一屋子,跟一个时辰的屋子一模一样。只不过第二次被折腾出来,夜已深,一个个无不是带着倦意,怒目而视着房间中央的她,仿佛是她让他们不能好好睡觉。

她大姐应柠已经换好了衣服,坐在偏座哭得梨花带雨,她二娘一边拍着她的背给她顺气,一边也用手帕揩揩眼角,偶尔抬头看应栩一眼,眼神凌厉如刀。

应栩茫然地看这一切。

应老爷咳嗽一声,语气很沉:“我问你,今日送你回来那人,你们究竟什么关系?”

“我……没关系呀。”

话音未落,便被二娘抢白,有点像无赖撒泼:“还能是什么关系?这个小贱人嘴里有实话?我们柠儿不过是说了她两句,说的有什么不对?她就这样报复,你要是再留着她,柠儿就要被害死了!”

方才,大家刚准备睡下,突然听到一声尖叫,应夫人第一时间分辨出是女儿的声音,衣服都还没来得及换,急急地带着侍女往女儿的院落里赶。

推开门,就看到应柠跪倒在地上,一只手扶着后腰的地方,另一只手则紧紧攥着什么东西。

“柠儿,你怎么了,这是什么啊。”应柠受了惊吓,哭得说不出话,应夫人只得掰开她的手来看,是一个巫蛊偶。

上面插满了针,针脚上有血。刚才,这东西就放在应柠的床上,应柠不知道床上有东西,躺上去时毫无防备,腰上被巫蛊偶身上密密麻麻的针扎伤。

据说,这种巫蛊偶如果以被诅咒那个人的人血做引子,效果会强百倍。

见到应夫人心疼地看着她,她扑到母亲怀里:“娘,一定是应栩想要害死我,所以把这个东西丢到我房间里,自己逃跑了。她自己无法伤害我,得到我的血,就把这个东西扔到我床上扎我。她就是畏罪潜逃,还不承认!”

这便有了刚才那一幕。

应夫人跟应柠哭做一团。

第五章 因为你长得好看呗

“不会的不会的,夫人你稍安勿躁。”应老爷软下声音,“栩儿什么样子你还不了解,她没那么大的本事,这个事情啊,还应该好好调查。”

应夫人“腾”地站起来,一手叉腰,一手指着应老爷的鼻尖,哭诉得鼻涕一把泪一把:“你说说你,我嫁给你受委屈不要紧,连带着我女儿都要跟着受委屈,从来你就偏袒那个女人的野种,你当我瞎啊?我告诉你,今天你要是不解决这个事,我就带着柠儿回娘家!柠儿,我们走!”

“阿秀,阿秀啊……”应老爷起身叫着她的名字想要挽留,可应夫人不为所动,还是带着女儿气冲冲走了。应老爷叹了口气,慢慢走到堂前,走到应栩面前,居高临下看着她,说不好是疼惜还是责备。

所以他没有看到应柠转过头来,一个得意的笑。

应栩觉得自己的老爹一向对自己还算可以。她落水之后失去了所有记忆,刚醒过来旁边就只有这个人,眼神关切:“栩儿啊,你终于醒了。我是爹啊,你不认得爹了吗?”

由此她觉得,这个人对自己还算可以。

落水之后她反射弧变得有些长,好多人说她是傻子。她偷偷问家里的洗衣阿婆什么叫傻子。阿婆说,傻子,就是什么也不知道。

因此应栩觉得这个词按在自己身上不合适,因为她还是知道一些的。比如闲的没事干的时候她喜欢看话本子,这东西她房间里有很多,看来失忆之前自己也是喜欢看这些的。现在就像看新的故事一样。

她看到这么一句话:如果你有了一个后娘,就一定会有一个后爹。

想了想自己的爹和二娘,应栩合上书点点头,深以为然:写书人诚不欺我。

可是现在,这个她觉得对自己一向还算好的爹就站在她面前,重重地叹气:“栩儿,你这样对你姐姐,使用巫蛊之术,酿成大错,应家是容不下你了。”

她说:“我没有……”

可是她爹并没有听她解释,只是会了挥手,于是管家带着两个伙计,一左一右叉住她往外拖。

她没有哭没有叫喊,院子里一片漆黑,花厅的灯亮着,父亲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一拐弯,就看不见了。

她被两个伙计扔出大门,趴在地上。

还没有等她爬起来,门就关上了。

她以为自己应该在离开的时候最后看一眼,然后把这最后一眼妥妥当当封在记忆里。话本子里都是这么写的。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

刚才一摔,屁股又好死不死地剧痛起来,应栩艰难地爬起来,疼得她抬头长吁一口气,高高的树梢挂着残月如勾,一个黑影就在月亮的勾勾处坐着。

应栩揉着屁股抬头看了半天,看的脖子都有些酸疼,然后兴奋地大喊:“恩公!”

熟睡中的风华眼皮一跳。

风华无奈地看着面前的小姑娘,眼神里满是怨恨,他打了一个哈欠,身后的天刚刚泛起鱼肚白。

小姑娘坐在他对面,穿着还没有来得及换的破衣服,有些局促地低头绞手指。昨天她分辨了好久,终于看出来树上的人是自己的恩公,于是分外开心,可惜她叫了一声,恩公并没有回答,可能是树太高,听不见?

于是她卯足了力气,锲而不舍。颤抖的小嗓音一路盘旋而上,风华忍无可忍,猛地从树干上坐起来,捋一捋头上立起来的呆毛,然后飞身下树,正站在应栩面前。

于是应栩脏兮兮地笑脸绽开一个明媚的笑容。

风华板着脸:“叫我作甚?”

应栩笑嘻嘻:“恩公,我被赶出来了,没地方可去了。”

我还不是照样没地方可去,风华腹诽。可是还是冷冰冰开口:“那与我无关。”

应栩并不恼:“你让我跟着你好不好,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听到这里,风华真的绷不住了,他掰开应栩抓着他的小手,突然低头,将应栩吓得后退两步:“你还说我送你回来,你爹就会给我很多钱的,钱呢?你私吞了?”

应栩委屈地低下头:“我没有。我也不知道会这样。钱这个事情,我说了不算的。”

“那什么是你说了算的?”风华没好气。

应栩眼睛一亮,复又抓住他,仰着头:“我自己啊,你让我跟着你,我把我自己抵押给你好不好?我会洗衣服。”

风华的眼角抽了抽:“你对谁都这么说吗?”

“不是啊,只对你啊。”

“为什么?”

“因为你长得好看呗。”

两个人相对无言,一直坐到天明。等天 {MOD}放亮,沉寂了一夜的街道慢慢活络起来,风华抖了抖身上的露水,对着蜷缩在旁边的应栩:“走吧。”

应栩抱着臂哆嗦着站起来,打了个踉跄。

一夜寒冷,整整冻了一夜,手脚已经冰凉麻木,抱着臂的手指都已经发白,仔细看连嘴唇都有些乌 {MOD},再加上屁股上的伤痛,导致应栩的精神状态看上去很虚弱。

风华皱着眉看着她,看她站稳之后,便迈开长腿走在前面,应栩忙跌跌撞撞在后面跟着。猛然一声惨叫。

再回头时,就只看见应栩跪在地上,应该是走路不甚利索,不小心绊倒。

风华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折回身。

应栩舒舒服服地趴在风华背上,身上裹着风华巨大的披风,很快缓了过来,脸 {MOD}也好了很多。街面上人多热闹,应栩终究是深闺里的女子,很少出门,初入市井,看什么都新鲜:“恩公,你看那个那个……”

“恩公,你快看那个姑娘好漂亮!”

“恩公!”

风华一脸生无可恋的无奈,把稍微滑下去的应栩往上托了托:“你能不能安静一会儿?”

“哦。”应栩瘪瘪嘴,可转眼又开始喊:“恩公你看这个楼好漂亮!快看快看!”

风华扭头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万春楼的匾额下,一群花枝招展的姑娘正挥舞着小手绢。其中一个还往这边抛了个媚眼。

风华干咳一声,加快了脚步,背上的应栩还在叫:“恩公……”

第六章 你不能总跟着我

风华没有答话,他想起方才经过的万春楼,他突然想起一个词,恩客。一字之差,不知差出了几千里,可是仔细想想还是怪别扭。于是他叫住应栩:“以后不要再叫我恩公了。”

“嗯?那我叫你什么?帅哥?这也太自恋了!”

风华面无表情往前走:“我叫风华。”

“还有姓风的?!”

风华眼前一黑。

天越来越亮,人越来越多,两个人缓步穿越人群,应栩趴在风华背上,很舒服,没有如人所说淡淡的清香,只有一股凉意。

她不知道,那凉意是因为在阴曹地府呆久了,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东张西望的应栩,突然看见前面一队人马,浩浩荡荡,光是看穿着气度,就跟大街上的泛泛之辈不同,再看领头的那一个锦衣华服的公子,更加的出众,应栩只觉得这人的面相好生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

于是眯起眼睛,想要等走近一些看个仔细,只是还没有来得及走近,风华突然拐了个弯,一扇雕花木门挡住了视线,任应栩如何努力,终究是看不见了。

悦来客栈——应栩确定自己是第一次来这里,却记得自己不是第一次看过这个名字,应该是在以前的话本子里看过,可能是连锁店吧。

想到话本子,应栩的眸 {MOD}暗了暗。自己就这么被扫地出门,好些话本子还没有看过呢,多么可惜。而且自己走了,二娘肯定恨不得用水把屋子全部清洗一遍,当初她的旧物,怕是一个也留不住。

自己视若珍宝的小花瓶,某次出门带回来的鹅卵石,还有据说是十一之前沈辞送给她的草编的蚂蚱……林林总总,妥当的放在她的妆台里。一想到她的那些宝贝即将跟自己一样被遗弃,丢进肮脏的垃圾堆,应栩就觉得它们真是可怜,跟错了主人。

客栈里人来人往,一个全身黑衣精干打扮的妙龄女子从她面前过,只斜着眼睛看了看她便走了。应栩不由得往披风里缩得更紧。

小二谄笑着迎上来:“二位打尖还是住店?”

风华将应栩小心地放在一边的凳子上,跟着小二去交房钱交代晚饭,应栩一个人坐在凳子上晃腿,百无聊赖。

突然,又是一个突兀的粗狂的声音:“小二,上你们这里最好的菜。”

应栩应声回头,只见一群人从门外进来,就是刚才在街面上看到的那一群人,其中一个大汉招呼着,剩下的人簇拥着那一位锦衣公子在窗边落座,小二屁颠屁颠跑过去。

风华已经料理妥善,转过头来拉她。

她一慌,就只看到锦衣的公子抬头,四目交汇,曾经见过的感觉更加明显。可是只一瞬,就被小二挡住了。她心里有一点点失落,风华没有察觉到她的变化。

他把她安顿在房间里:“你老实呆着,我出去一趟。”

“嗯,好。”

人声鼎沸的街上,风华拐进一家成衣坊,并没有意识到对面的一家煎饼摊,一双眼睛正默默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店家江湖经验丰富,一看风华并非等闲之辈,非富即贵,便殷勤过来招呼:“这位爷,您看点什么?小店新进的上好云绫锦,您是要做衣服还是鞋?小店的手工也是一流的。”

风华打断他:“你这里,有没有小姑娘穿的衣服?大概这么高,这么瘦。”风华用手比划着。

“哦,是给您夫人买衣服啊,来来来,请您移步这边。”

夫人……

风华心里涌起了一种一样的感觉,夫人。他想纠正店家,那个傻丫头并不是自己的夫人,可是他忍住了。他想,自己原本,就不是那样话多的人,别人说什么,随便吧。

他在那一堆五彩斑斓的衣服中流连了许久,最后选中了一件红 {MOD}的织锦罗裙。在他有生之年的记忆里,并没有给女人买衣服的经验,可是当他看到那件衣服的时候,就莫名想起应栩的脸,她的脸那么苍白,这件衣服可以衬得她气 {MOD}好一点。

“就这件吧。”

“好嘞,一会包好给您送府上去?”

“不用了,我直接拿走。”

风华一手拿剑,一手举着一支糖葫芦——从成衣坊出来刚好看见,据说人间的小孩子都喜欢吃这个,顺手买了一串,胳膊下夹着包好的裙子。

迎面的公子哥儿打着折扇迈着八字步缓缓走近,带着点戏谑的好看的笑,一袭白衣,白 {MOD}扇面,阳光下明媚得晃眼。

便是换上了便装,人群里一样那么突出。一黑一白相遇,风华眯着眼睛问他:“你家老黑呢?”

白无常一笑:“他那么懒,早不知道跑哪里睡大觉去了。”说着看了看风华手里的东西,“呦,您这好好的鬼差不当,跑这来给人家当保姆啦?”

风华答非所问:“你又来干什么?”

白无常整整衣服:“你现在还不知道远岫和令牌在哪里,阎王爷有点着急啦,托我来催催你,说你要是人手不够的话,他把凌一派过来给你帮手。”

“凌一?叫她来做什么?回去告诉阎王,我这不缺人,他要是再催,小爷就不干了。”

白无常哈哈一笑:“得,那我不打扰您了,不过您可抓点紧,眼瞅着十五要到了,月亮一圆,那孽障难免不会跑出来作孽。”

“嗯,我知道了。”

“那小的告退。”

“回来!”风华叫住他。

白无常复又转身,依旧是笑:“还有吩咐?”

“应家大小姐认得吧?随便给我找个小鬼过来,不用弄死她,吓唬吓唬她就行了。”顿了顿,补充:“多吓唬几下。”

“无冤无仇的,为什么?”

“看她不爽。”

回到客栈的时候,应栩已经趴在桌边睡着了,披风滑落在地上。

睡梦中的应栩比她醒着的时候安静多了,鼻翼随着均匀的呼吸微动,长长的睫毛如两片蝶衣,终于有了些大家闺秀的样子。

风华将东西轻轻放在桌子上。

然后俯身将披风捡起来。头顶传来应栩带着睡意的细细的小嗓子:“你回来了啊。”

风华的动作一顿,还是把披风捡起来,抖了抖,重新披到自己身上:“饿了吧?我去叫晚饭。”

应栩的手已经伸向糖葫芦,风华正要出门,一巴掌拍掉:“吃完饭再吃。”

满满一桌子的菜。

他在楼下的时候,面对着琳琅满目的菜单,手足无措。

他太久没有在人间吃饭,或者说,自从他死了,他就再也没吃过也不需要再吃饭了。所以理所当然的,他不知道应栩喜欢吃什么。

于是捏着菜单指给小二:“这上面,挑好的都来一份,送到二楼雅间。”说罢,不顾小二目瞪口呆的表情,扔了菜单自顾自走了。

应栩抱着碗吃得不亦乐乎,看来都挺合胃口。风华坐在旁边默默看了一会,将包裹推了过去:“给你买的,看看喜不喜欢。”

应栩满口饭菜,顾不得打开看,只是一边夹菜一边用力点头:“嗯嗯,喜欢喜欢。”

风华盯了她一会儿:“一会儿吃完了,换上新衣服。你的房间我已经预付了五天的房钱,一日三餐我已经嘱咐小二送到你房里……”

他还没说完,应栩转头,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他突然就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得一脸淡然地迎着应栩的目光。

应栩咽下最后一口饭:“你要走了吗?”她的眼神很小心,声音也很小心,有点飘忽。

风华说:“你不能总跟着我。”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你先吃吧,我走了。”

“风华……”

窗外风声潇潇,一世凄凉。

第七章 因为看你不爽

这是应栩第一次叫他的名字,满满的不舍的感情。

风华没有停留。

关了应栩的门,站在长长的走廊里,突然察觉到一丝什么,他回到隔壁自己的房间,手放在门上的那一瞬间,他感觉到了确切的异样。那种感觉只是一瞬间。

推门进去,一阵凉风扑面而来,窗户开着,帘外月 {MOD}皓皓,一个黑影坐在窗口,看不清容貌,看动作,应当是抬头看月亮。

风华瞥了那黑影一眼,径自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水:“你怎么来了。”

黑影发出“噗嗤”一声笑,跳下窗台,蹦蹦跳跳来到他跟前:“这么容易就被你认出来了,真没意思。还不是阎王爷怕你一个人累着,派我过来帮帮你嘛。出来了这么久,想我了没?”

风华沉默地抽出火折子,点亮蜡烛。

灯光下的姑娘明眸皓齿,一身精干打扮,长发在脑后高高地扎成一束,而不像应栩,软软的披下来。

阴司唯一的女鬼差,凌一。

“你回去吧。”

“为什么啊。”姑娘娇俏地皱眉,“好不容易来一趟。好歹带我在人间玩玩。”

“我没空。我要出去。”

“你去哪里?”

“别跟着我。”黑 {MOD}的披风翻飞,风华腿长,几步就已经走远。凌一在他身后恨恨地跺了一下脚:“哼!”

夜深,应家依旧灯火通明。

应柠还没有睡,她端坐在镜前,端详着自己精致的脸,看样子心情很好。没有应栩的第一天,真好。没人会跟自己抢了,没人跟自己抢父亲的宠爱,没人跟自己抢沈辞。

眼中钉,肉中刺啊,这么多年了。终于拔掉了。

婉儿正在轻手轻脚地给她更衣。应柠的嘴角慢慢翘起:“呵,应栩,你也有今天。”

婉儿抱着一堆换下来的衣服出去了,雕花木门轻轻关上。应柠穿着素白的里衣,这个白 {MOD}衬得她本人更加的肤白如雪,于是她对着镜子最后一个妩媚的笑,俯身吹熄的灯烛。

烛火妖冶了一下,熄灭了。就在熄灭的一瞬间,应柠的余光看到铜镜里一闪而过一个影子。清清楚楚,千真万确。

她被吓了一跳,但是紧接着,烛光熄灭了,四周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一切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应柠条件反射地大喊:“谁!”

一片寂静,无人应答,突然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发出一声闷响,是从床铺的位置传过来,她大声喊婉儿,婉儿不在。

于是开始回过神,从桌子上摸索火折子,想要把蜡烛点燃。可是一直手抖,好不容易摸到了,点了几次都不成功。

屋子里响起了轻微的,但是绝对清晰的脚步声。

一步,一步,踏着黑暗,越来越近。应柠整个人都在发慌,她的眼睛慢慢适应了黑暗,终于,手一抖,火折子点燃了。

可是还来不及松一口气,就见映着火光的镜子里,一个女人就趴在她身后,头发散乱,只能窥见一只血红的眼,距离近到仿佛就贴在她的后背上。

应柠受惊不浅,一失手,火折子掉在地上,灭了,复又是一片黑暗。她回过扑腾着,整个人蹲坐在地上,努力蜷缩进梳妆台下面狭小的空间,一边哭一边大叫:“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不是我害你的啊!爹!娘!婉儿!”

无人应答,一缕头发从梳妆台上面垂下来,一直垂到她眼前,紧接着,一张脸也垂下来了。好像是那个女鬼趴在梳妆台上,然后倒吊着身子看着她。女鬼离她那么近,甚至可以感觉到一阵一阵的凉意。

头发全部都垂到地上,落在她脚边,她又往里缩了缩,看清了女鬼的全貌:腐烂了半边的脸孔,流血的眼睛,整张脸极度的扭曲。

那是应栩的脸。

应柠感觉整个人似乎都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压制着,连喘气都困难。

扭曲的脸正对着她,鼻尖对着鼻尖,然后缓缓,凝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应柠不可控地大叫了一声,眼睛一翻,昏过去之前,她听到“嘭”的一声,门被撞开的声音。

应夫人带着家丁闯进来,一脸焦急:“柠儿,柠儿!”

方才她就听见婉儿一直在急急地敲女儿房门,觉得奇怪,于是过去呵斥:“这么晚了,小姐都已经休息了,不会轻一点啊,有什么事明天再说!”

婉儿一脸焦急:“夫人,我伺候完小姐更衣,谁知刚出来,就听见小姐在里面尖叫,我想进去看看,却发现……却发现这个门打不开了。”

“什么!”

忙过去推门。

纹丝不动,里面再一次传来了尖叫声和哭声:“你不要杀我……我没有害死你……”

应夫人急了,拼命拍门:“柠儿,柠儿!”

声音惊动了还未睡的管家,应夫人忙喊:“管家,快过来把门撞开!快一点!”

闯进去,就发现应柠躺在床上,脸 {MOD}煞白,一双手抽搐如同鹰爪。

经历了好一番抢救,只是惊吓过度,并无大碍,应柠终于慢慢睁开眼睛,看着母亲关切的眼神,紧紧抓住应夫人的手臂,用力到指骨都开始泛白,她说:“娘,我看到应栩了。她是来报复我的吗?”

应夫人将她揽进怀里,轻拍她的头:“没事的没事的,傻孩子,噩梦而已。”

月光如水般铺泻下来,仿佛蒙了薄雾,笼罩着整个应家大院,一切都不甚明朗。

风华靠坐在高高的树枝上,曲起一条腿,另一条腿则腾空荡来荡去。他把细细的一小节树枝叼在嘴里,看着应家刚安静了不多时的大院在一起灯火通明,露出了一点点恶作剧得逞的笑容,跟站在树下已经拢起头发的女鬼说:“表现不错,回下边领赏去吧。”

女鬼不做声,深深施了一礼,转过身就不见了。

第八章 谁的未婚妻

风华一个人默默抬头看月亮,似乎昨日看起来,还是小小的弯弯的一个牙儿,今日再看,便不觉圆满了一些,掐算着十五马上就要到了,时间紧迫。

这种感觉很奇怪,上一世为人时他还年轻,战场上意气风发,不晓得时间的可贵。到阴司之后,生命更加漫长,于是整个人也就越发懒散。

他第一次感觉到这种紧迫,隐隐有一种不安。阎王爷着黑白无常在身后索命一样的催啊催,风华有些不耐烦,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想拖延,拖到最后一刻为止。

夜风凉凉,风华将下半张脸埋进披风里。鼻尖传来若有若无的香,分辨不出是什么味道。于是他舒服地翻了个身,闭上眼睛放松假寐。

但是紧接着,脚步踏在叶子上面细碎的响声就惊动了他,风华没动,他知道是谁,他不愿意搭理她。

反而是凌一,毫不介意地飞身上树坐在他旁边,也不管他是不是醒着还是睡了,自顾自:“认识你这么久,还是头一次见你动私权。”

风华的声音从披风底下传出来,闷闷的:“迫不得已而已。”

“哼,”凌一冷笑,“你风华——还能有迫不得已的时候?”

应栩一个人在房间里,烛火在屏风上拉出她长长的清瘦的倒影,有些不知所措。

她刚醒来不久,就像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拼命地想要抓住一点点依靠,否则,就会很害怕。

在家的时候,她本能判断出她爹比二娘和大姐对她好,她愿意跟爹亲近。可是还没有来得及完全信任,她就被赶出来了。

而自从见到风华的第一眼,看到他的那一瞬间,就莫名心安,于是她以为自己找到了溺毙之前的第二根救命稻草。

可惜。

风华离开的时候,她吃得正香,却在他离开的一瞬间如鲠在喉,剩下的一桌子美味,却是怎么也咽不下去了。她只觉得自己的胃里翻江倒海,好像吃多了,想吐。这种感觉让她不舒服。

勺子落在白瓷碗里,发出“叮当”一声脆响,这是这个屋子里最后的声音,然后便是一片沉寂,没有风声,没有蝉鸣,寂静得让人心慌。

糖葫芦上面的糖风已经化了,黏在桌子上,应栩盯着它看了一会,舔舔嘴唇,看样子不准备去吃。然后她拿起糖葫芦旁边的纸包,里面是风华给她买的衣服,他还没有亲眼看着她穿上,就走了。

应栩缓缓把衣服从纸包里剥出来,抖开叠好的裙子,在身上比了比。然后转过屏风,默默换好了衣服,站在镜子前端详着。整个过程都很安静,像是失了声的皮影戏,只余影影绰绰。

火红的颜 {MOD}很刺眼,她的眼眶于是有些发红。

突如其来的推门声打破了这寂静,一双黑 {MOD}的靴子迈进来。

应栩猛地转身,心一下子沉下去。来人不是风华,但一瞬间过后又提起来——来人是方才楼下锦衣华服的公子。

“你是?”

沈辞也不回答,也不客气,打着折扇踱进来,一边走一边细细打量。

应栩拦住他:“你是谁啊?你来干什么?”

沈辞转过身,笑容满面,她却觉得害怕。这个人跟风华不一样,风华没什么表情,但是应栩不怕他,反而会感觉心安。可是眼前这个人,明明笑着的,明明一样好看——应栩往后退了几步,应付着沈辞的逼近。

沈辞好看的眼睛危险地眯起来,两个人退到墙边,应栩紧紧贴着墙,一遍找机会逃跑,沈辞一只手撑住,直接断了退路,一边的折扇挑起应栩的下巴:“啧,想不到这才过了几天,你就跟那些个不三不四的人勾搭起来了,看来我从前真的是小看了你。”

应栩不高兴地皱眉:“你到底是谁啊!”

沈辞故意叹气:“前几日柠儿说你跌进湖里,被救起来之后就傻了,我还当是玩笑,没想到真是傻了,啧啧啧……”沈辞摇头,“真是可惜了这张脸皮。”

应栩企图推开他:“烦死了,你快走!放开我!”

沈辞纹丝不动,他逼近应栩的脸,用力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看着自己:“现在知道赶我走?不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拽着我不放的时候了?你以为你勾搭上了那些人,就可以对我呼来喝去了?我告诉你应栩,你是我的未婚妻,从前是,现在也是,只有我不要你的份。就算我不要你了,你也没资格去找别人!”

疯了疯了!应栩心想,这人疯了。下巴被掐得很疼,应栩不管不顾地大叫:“放开我你个变态!放开我……”

“你随意,我倒要看看,那个男人会不会回来救你!”

话音未落,门“砰”地一声被推开,门外的风华右手提着剑,左手刚刚放回身侧,山雨欲来之势,身后,是没有拦得住他的凌一。

月光下凌一说:“你风华——还能有迫不得已的时候?”顿了顿,“是为了那个傻丫头吧?”风华不理她,凌一也不恼,这许多年了,她早已经习惯这种她说他听的状态,即使风华不答话,但是她知道他在听——她一直以为这是自己跟别人不同的地方,因为别人的话,风华根本懒得听。

但是当她说道:“不过那个傻丫头就不用你操心了,自然有人照顾。”的时候,一向对她的话没有反应的风华,却突然反身坐起,跳到地面上,身后的披风拉成一片。

凌一愣了一下,忙去叫他,风华没有回头,凌一的脸有错愕转变为恼怒,甚至连眼神都似乎冒着火,最终她恨恨地跟了上去。

应栩从沈辞身前探出半个脑袋,看见风华,顿时欢快起来:“风华!”

有人在场,沈辞好说歹说也是小王爷,身份还在,于是他直起身,放开应栩,整了整衣衫,又是刚进门时好整以暇的模样。

应栩雀跃着朝风华跑过去,烛火被风一阵带动,她眼里有光摇曳,比起刚才,仿佛现在才是活生生的应栩,沈辞暗地里咬牙。

风华上前一步挡在应栩面前,敌意的眼神看着沈辞:“你是谁?”

沈辞不怒反笑:“我是谁?你们勾搭在一起的时候,难道不曾知道,应栩原是许了人家的吗?”见风华和应栩均是一脸茫然,沈辞压住火气,依旧文质彬彬:“在下沈辞,镇南王之子,应栩的未婚夫。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沈辞一脸痛心,“不是我不能容人,当初阿栩心里眼里只有一个我,可惜我事务繁忙不能常常陪她,才让她做出这等糊涂事。然而,王府的面子还是要顾的,阿栩既然已经许了我,那自然应该由我带走,劳烦这位公子,行个方便吧。”

风华一动不动。沈辞面 {MOD}微变:“你可知道得罪王府的下场?”

裂魂剑立了起来,风华与这把剑相交数百年,剑知人心,这剑嗜血,知道风华要动手,先一步兴奋起来。

沈辞虽然挂着小王爷的名号,却实在没什么本事,连剑也没摸过,对风华,他忌惮。

“阿栩,我总要带走的,这次先放过你们。”

凌一看看风华:“你那么急匆匆的,就是为了她?”

再看看应栩,咬着牙,说的话还是对风华:“你可别忘了,苍梧的下场。”

两个人都走了,房间里安静下来,一切都虚浮得像一场梦。

风华转身关上门,然后坐在桌边,看看桌上剩下的小半碗饭,一桌子菜,已经全部冷掉。当看到那串融化了的糖葫芦的时候,他叹了口气。

应栩小心地挨着他,眼神很谨慎,像是怕他再一次跑掉。

应栩问:“你为什么突然回来了?”

风华说:“这边还有点事情没办完。”

什么事情,他也不知道。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回来,只是在将脸埋进披风之后,他在树上翻了个身,又翻了个身,心神有些不宁。

也许是怕她一个人不安全吧,会害怕吧。为什么要顾及她的安全呢?因为她是个傻子啊,应该同情傻子。

风华这样在心里想。自己真是一个善良的鬼啊。

第九章 苍梧

应栩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那个姐姐说的苍梧,是谁啊?”

“她瞎说的吧,我也不认识。下次再看到那个姐姐,你不要理她。”

“哦,好。”应栩乖巧地点点头。

她的头渐渐低下去,半晌吸吸鼻子,风华有点奇怪:“你怎么了。”

应栩的声音闷闷的:“我以为,你再也不回来了。”

风华看着她小小的,毛茸茸的后脑勺,喉咙动了动。犹豫了一下,修长的手覆上她的发顶:“傻丫头。”

“我可以抱抱你吗?”应栩抬起头问他,眼睛红红的。

风华点点头。于是应栩张开双手抱住他。

应栩很矮,两只手臂刚好环住他的腰,脸埋在他的胸前,声音闷闷的,她说:“有点凉。”

风华只感觉自己被一个暖烘烘的东西抱着,这种感觉久违了,他的两只手有些不自然地放在身体两侧,刻意避开她。

他也想告诉她,死人都是这样凉凉的。

但是他也没有说,应栩也没有放手。

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发呆很久,而应栩已经在他怀里睡着了。风华楞了一下,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最好是做到连睡觉都不闭眼,他曾听说古时有个人可以,但是他无法做到,还对此深深的遗憾。

但是尽管如此,风华也不曾真正放松下来过半刻,阴司的第一鬼差,树敌太多,他不能不多加提防。

但是刚才,他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放松,尽管他知道面前的小姑娘什么也做不来。

他感觉很奇怪,才认识不到几天而已。

人间有个词,叫做命中注定。风华从来不相信天命,他那个时候分不清自己对应栩的感情,或许是因为她傻傻的,内心干净,所以连带着他也放下杂念。

风华小心地将应栩放平在床上。

窗户开着,一只浑身漆黑的乌鸦扑棱棱飞过来,落在窗前的寒枝上,正待扯着嗓子叫一声,风华一记眼刀瞥过去,乌鸦伸伸脖子,喉咙里咕噜一声,拍拍翅膀飞走了。

应栩翻了个身,睡梦里咂咂嘴。风华找不到被子,只好将披风解下来,将应栩仔仔细细裹好。

然后一跃出窗外,顺着乌鸦的方向追了过去。

落叶掩映的抚仙湖,光影流在波澜上,秋 {MOD}格外的美。黑无常蹲在湖边,嘴里叼着一根草茎,有些不耐烦:“人怎么还不到?”

白无常靠在他身后不远处的树干上,两只手抱着臂,皱着眉:“快了快了,再等等。”

说话间,一个高大的影子已经穿过密林落叶,转眼就已经到了眼前。白无常换上一副嘻嘻笑脸,看看风华空落落的背后,打趣:“您这日子过得不错啊。”

风华不为所动:“阎王爷催的够紧的,一天催一遍,也亏得你们俩不怕麻烦。”

白无常说:“嗨,都是阎王爷手底下当差的,什么麻烦不麻烦。阎王他老人家不开心,咱们手下人也不好过啊。”

“说得好听,我问你,凌一怎么找到我的?是不是你们俩告的秘?”

“哎呦,我俩哪敢,还不是她缠着阎王爷,非要出来找你,说什么,怕人手不够,到时候让远岫跑了,这事不好办。反正一套一套的,阎王爷头晕,就让她来了。人家早就跟上你啦,你给应栩姑娘买衣服的当儿,人家就找着你了。”

风华气愤也无奈:“说吧,这次又让你传什么话?”

白无常一笑:“阎王爷说了,十五要到了,您抓点紧。还有,您身边那个姑娘,阎王爷亲自查了查,发现此人非同小可,她的阳寿原本尽在那一场落水,结果奇迹般复活,虽然还没有确定,但是有八成的可能是远岫捣的鬼……”

“你们调查她?”风华眸子一紧,“想干什么?”

白无常吓了一跳,后退两步又很快恢复常态:“您别生气,这也是为了大家的安危着想,阎王爷知道您慈悲为怀不愿意错杀好人,所以特地着我们哥俩来知会一声,叫您好好看着应栩姑娘,她身子弱,容易让远岫有可乘之机。”

“没了?没了我要回去了。”

风华作势要走,白无常小跑两步,一下子拦在前面,抬起眼,还是嬉皮笑脸:“别急别急,还有个大事。”

“快说!”

白无常清清嗓子,一下子严肃和认真起来:“苍梧跑了。”

“什么?!”风华的脸 {MOD}一变,不可置信,“跑哪去了?怎么跑出来的?”

十五层地狱,他怎么可能跑出来!

白无常苦笑:“不知道啊,有可能,是跑到人间来了吧。你们俩共事那么久,他的脾气你也知道,远岫携令牌跑掉这事整个阴司闹得沸沸扬扬,他怎么可能坐得住。”

风华颓然地:“他要与阴司作对了吗?”

“您得知道,早在两百年以前,他就已经与阴司作对了,要是没有远岫拦着,如今阴司第一把交椅上坐的是谁,谁又能知道。成也远岫,败也远岫。”白无常叹了口气,“阎王爷说了,要是你能遇见苍梧……”他的语气里有一丝怀念,苍梧,多久没见面了啊——可是下一秒却说得绝情:“杀无赦。”

风华持剑的手一紧:“我知道了。”

夜 {MOD}凉如水,风华想起苍梧。似乎凌一还在耳边险险地提醒:“你可别忘了苍梧的下场。”

这个名字在他的记忆里太久了,以至于有点陌生,但是有一点他是清楚的,倘若苍梧还在,阴司第一鬼差的名号不会落到自己头上,莫说是这个名号,当年苍梧搅得整个阴司腥风血雨,就连阎王爷的位子都差点拱手让人,而这一切,据说都是为了一个人。

为了当年还是一个凡人的远岫,那个十六七岁的清秀少年。

这件事的前后始末,那又是另外一个故事了。弯弯绕绕很是复杂,苍梧——这个生于阴司的鬼,没做过人的鬼,风华当年的师父,也是兄弟,他亲手将他带起来,手把手带着他。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对于苍梧,他永远都是敬畏的。

但是时至今日,苍梧若真的逃跑,两个人对峙的那一天,怕是不远了。

他多么不愿意与他为敌。

第十章 好,我娶你

头痛,只觉得头痛。作为一只鬼,风华早就不知道痛的感觉,他只是觉得烦躁,忙乱,于是本能地捂住脑袋。

紧接着,他就在黑暗中惊醒了,窗外月 {MOD}凄然,落在他身上。明月皓皓,格外的圆,格外的圆……

风华的眼睛猛然一睁,风一样跳下床冲到隔壁,甚至来不及敲门,直接破门而入:“阿栩!”

应栩不在,被子掀在一边,风华大步上去摸了摸,已经凉了,人已经走了很久。

今天是十五啊,月圆之夜。

风华的冷汗就下来了,赶快出去找。

他已经与应栩在这间小破客栈里住了好些时日,没日深居简出,日子平淡自然,风华甚至养成了饭后带着应栩在街上遛食的习惯,傍晚的街面真的热闹,每天一样的街景,但是不一样的热闹,风华突然发现其实跟冷冰冰的,安静静的阴司比起来,自己还是喜欢看热闹的。

他突然就希望一直这样下去。

但是黑白无常每天以催命的速度来催他,风华烦不胜烦,终于在昨天,当白无常再一次登门造访的时候,风华毫不客气地将他关在了门外。

这个时候,风华做事随心,不如日后那般冰冷无情,一板一眼。他不知道这样的随心算不算一个错误,因为白无常原本是想要告诉他,十五要到了。

风华对日子不太敏感,他上一世算数就不好,这一世也一样,他数不明白日子。

一直到应栩不见了。

其实他老早就隐约感觉,应栩跟远岫有关,如今她真的在这一天消失,似乎敲定了事实——这些风华全然不担心,潜意识里,这些和他没有关系,他唯一担心的是,万一凌一先发现应栩,该怎么办。

寂静幽深的小巷子,月光模模糊糊,轮廓也模模糊糊,一个醉汉东倒西歪走在青石板路上,他踉跄着,突然绊倒了什么东西,一个不稳,摔了个大马趴,手里的酒坛子摔到地上,碎了。

醉汉艰难地扶着墙爬起来,看见地上的酒,怒从心起,破口大骂:“谁啊,谁他妈的这么不长眼睛!”看到地上有个黑黑的影子,卧在墙边,便知道是这个孙子害自己摔跤,于是骂得更狠:“没长眼睛吗?大半夜的拦在这里,你要死啊!”一边说一边狠狠踢了一脚。

一声娇滴滴的“哎呦!”

醉汉一愣,俯下身去仔细瞧瞧,依稀是个女人轮廓,带着醉意的脸露出了猥琐的笑容,语气也格外温和,带着讨好的,令人作呕的温和:“小姑娘,这么晚了,你怎么不回家啊?”

应栩的脸隐在黑暗里:“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那你家在哪里啊?”

“我忘了。”

醉汉心里一喜,遂蹲下来:“你不知道你家在哪,现在这么晚了,你一个人不安全,要不,你跟我回家吧?”

应栩笑,天真纯良:“好啊。”醉汉将她从地上拉起来,月光照亮了她的脸,精致的,细腻的,明媚的。

她不是美,而是美好,活泼泼的一个小姑娘模样。

醉汉简直乐开了花:“你喜欢吃什么啊?等回家了给你吃好吃的。”

应栩抬头看他,笑容很甜:“我喜欢吃——你啊。”声音温柔而魅惑,飘飘然如耳语,听的人腿软心酥。醉汉踉跄几步,靠在背面的墙上,墙上的凉意让他清醒了几分。

应栩慢慢靠近她,她踮起脚,一双手柔弱无骨,攀上他的脖子。

她嘴角带笑,眼神却冷,醉汉还满足地陶醉在温柔乡,只觉得脖子一凉,一股钻心的疼痛。他不可置信地张开眼睛,最先看见应栩的脸,眉梢脸颊都有斑斑的血点,使她在月光下看上去更加妖娆,目光移到自己身上。

自己的胸口已经获了一个大洞,应栩的手堵在洞口上,还有血,涓涓不断地,一股一股地,从她的指缝中冒出来,一直流,流下去,流进黑暗中。

醉汉睁大了眼,嘴唇哆嗦着,脸 {MOD}迅速由红转白,由白转青,应栩竖起食指“嘘”了一声,另一只手却更加发力,往胸口一按。

醉汉猛烈一痛。死过去了?也可能是昏过去了,不过,他已经再也没有机会醒过来。应栩没有放开他,依然紧紧压着他的胸口,他的身体仿佛失水,迅速地干瘪下去,最后变成一具面目狰狞的干尸。

知道彻底干瘪,应栩终于放开他,满意地在裙子上擦擦手。

一个黑影在巷口一晃而过,同时头顶的瓦片也一阵叮当作响,她最先听到风华的声音:“阿栩!”

风华远远就看见了应栩火红的背影,与此同时,也看见了应栩正上方的屋檐,一个与他一样的黑 {MOD}影子迅速逼近。

但是他刚喊出她的名字,她似乎听到了,却没来得及反应,就突然倒了下去。那个黑影身形利落地抢先一步站在应栩旁边,长发干练地束在脑后,是凌一。

凌一捞起地上的女孩,看了风华一眼,转身就走,风华叫住她。

“凌一!”

凌一慢慢转过身。

他曾听说,凌一的上一世是个名门闺秀,名门有名门的气度,她虽然一手夹着应栩,却依然从容不迫,慢慢转过身来:“风华?”

“凌一,把她交给我。”

凌一一笑:“你第一次主动叫我,竟然还是为了这个丫头。”她的眸子里有一抹悲 {MOD},“我来阴司的时间比不得你,却也少说三百年。三百年了,我同你说了多少话,你却从来都不看我一眼。”

“你想抢我的风头?”

凌一不屑:“阴司第一鬼差的椅子嘛,谁不想坐坐?”

“把她交给我!”风华再一次强调。

凌一看着手中的女孩子:“你就不怕我一生气,先要了她的命跟阎王爷先斩后奏?反正远岫在她身体里,我杀了她,也是功大于过。”

风华最不喜欢废话,于是抽出裂魂剑率先发难,凌一眸子一紧,带着应栩一个利落地转身,躲过第一着。

风华紧追不舍,步步紧逼,凌一倒也躲得灵活。按道理风华的本事远在凌一之上,只不过凌一无所顾忌,应栩在她手里,刀剑无眼,风华怕伤到应栩。

投鼠忌器,几个回合下来,硬是伤不到半分。

风华停手:“你打不过我的,把她还给我。”

“还给你?只要我还没死,你休想。”

“凌一!”风华的语气软下来,这是凌一第一次听到,他那样的语气,带一点点哀求,一点点无奈,“你要怎样才能把她给我。”

很奇怪地,平时风华飞扬跋扈的样子她总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她会气风华对她高高在上的态度,可是真的有这么一天,风华在她面前,矮了半截一样,她却仿佛有什么东西堵在心口,更加的不痛快。于是赌气:“行啊,你答应我一个条件,我就给你。”

“可以。”风华干脆利落。

“你不问问是什么条件。”这下轮到凌一惊讶。

“无论什么条件,我都答应你。”

凌一笑了,是苦笑:“我要你在阎王面前提亲,娶我。”

风华的喉结动了动,半晌,回答:“好。”

第十一章 合作吧

人们经常说,有多爱,就有多卑微。有一件事可以肯定,凌一爱风华。也许是从几百年前某一个慵懒的午后开始,风华的一举一动一回眸,在她眼里都如漫山遍野的彼岸花。

她依旧是那个盛气凌人的姑娘,内里却卑微到了骨头。这一点她不愿意承认也没用,一举一动都在透漏着这一点。

她甚至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嫉妒,满腔恨意和不甘,而这种种情绪,都是曾经的她不屑一顾的,或者说,瞧不起的。

她看着风华抱起应栩,如同抱一件易碎品那样小心翼翼,踏碎一地月光,穿过幽暗狭窄的小巷子。

她在他看不到的地方轻轻咬着嘴唇,瞳孔里是愤怒?也许更多的是委屈。

如果方才能算是一场求婚,那也是她求他的。

沈辞从另一边的阴影中不慌不忙走出来,有一点醉态,大体还好,还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一把描着栩栩翠竹的折扇,“刷”地在凌一面前甩开。凌一斜着眼觑着他。

这条人迹罕至的小巷,今日真是热闹得紧。

巷子的另一边就是小镇上一等一的烟闺花柳地,富贵温柔乡,小王爷半夜温存,又喝了不少酒,现下有些累了,于是一个人出来溜溜食,便听得这边有动静,隐约的,是个姑娘声音。

或者就如王府门口的看门大爷说的那样,现在世道不太平。沈辞不太关心世道是不是太平,他对自己的认知非常明确——不是个好人,他以为街巷偏僻,也许是哪个姑娘被恶人劫了路,搞不好还要戒 {MOD},他想瞧瞧热闹。

干干净净的良家小姐,一向比万春楼的姑娘们的诱惑更加致命。沈辞想了想,循着声音一路找过来,刚巧将应栩的反常举动尽收眼底,凌一与风华两个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自然也看见了风华抱着应栩离开的背影。

他第一次看见那样狰狞的应栩,与平日黏在他身后的那个人不同,也许当年的那个应栩,早就死在抚仙湖里了。

他在想念应栩吗?他喜欢过应栩吗?也许有吧,谁知道呢。

万春楼的老鸨一针见血,当着沈辞的面教导手底下的姑娘们:“别看你们沈公子成日里笑呵呵的,就欺他脾气好,就你们那点路子,还是不要妄想去揣测客人的心思,要不然……哎呦,沈公子您喝茶。”

老鸨是成日混在坊间,一等一的人精,可是她也看不透沈辞。

沈辞打着扇子似笑非笑,一双狭长的丹凤眼挑上去,好似万般可惜地感叹:“啧,那风华看着挺机灵的,没想到那么缺心眼。”

凌一懒得搭理他,甚至,不屑与他说什么,便不回话,自顾自欲走。

沈辞也不含糊,狡黠的声音从背后传过来:“不如我们联手好了。我有办法让应栩离开风华,但是我需要你的帮助,报酬就是从今开始风华就只属于你一个人,你看如何?”

凌一顿住脚,头也不回:“他已经答应了要娶我,原本就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不劳你费心。”

沈辞冷笑,更像是嘲笑:“凌一姑娘,哦,不,也许我该叫你鬼差大人。都说感情的事如同雾里看花,大人你身在此山中,未必能看得明白,不如听再下一句如何?”沈辞笑着拱手,凌一并没有反驳,而是静静地站在原地。

沈辞说:“他答应娶你,就算是真的会娶你,你觉得是为了什么?要不是当时应栩在你手里,风华的性子,会那么容易妥协?我们合作,我保证可以让他不仅人是你的,心也是你的。”

凌一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头,她沉声问沈辞:“你怎么知道这些的?”

沈辞依旧笑得如同三月桃花:“大人自然不会关注到沈辞,但是大人一定对十六年前,阴司的一场兵源调动有些印象吧?”

凌一皱眉想了想,十六年前……年头并不久远她想起来了,只是当时并没有参与其中,只听说阴司突然派出一队阴兵,后来又回来了,又带了更多的人。”

自古以来,阴兵这种,只有在战乱的时候才会出现。

沈辞说:“大人久居阴司不曾知晓人间的事,十六年前,曾经有一场政变,乃是太子与平肖王之间,当时太子的母妃陷入一场后宫的纷乱当中,也许是真的,也许是受人陷害,总被赐死,就连太子也受到了影响。平肖王想要太子之位,旋即发动宫变,那时候太子与平肖王几乎势均力敌,朝野内外人心不稳,分成太子党与王党,朝堂之上吵得不可开交,而家父,正是太子党。”

凌一惊愕地听着这一切,感觉很陌生,金戈铁马之声犹在耳,一幅画卷徐徐展开。

沈家世世代代为官,沈辞他太爷爷是开国将军,沈辞的爷爷是护国大将军,到了沈辞父亲这一辈出了个文官,沈辞他爹是当朝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沈辞跟太子年岁差不多,那时候年纪小,两个人经常一起玩,因此太子跟沈辞,跟沈家关系走得很近,可是那时候太子就跟平肖王合不来,沈家自然也跟平肖王关系好不到哪去。

所以在宫变的时候,沈家才毫不犹豫地站在了太子这一边。

沈辞的爹,一介文官,手不能提篮肩不能担担,成不了什么气候,相反平肖王那一边,还有镇南大将军和虎威大将军。

其实这种时候站队啊,就相当于在为自己的生命做一个抉择,站得好了,荣华富贵,站不好,那就是灭顶之灾。沈家既然站在太子这一边,当然就得不遗余力地保证太子能赢。

其实这个事,跟沈家与太子是不是交好真没多大关系,帝王将相面前,有人情当然好,可是光靠人情是靠不住的,生死关头大家都是墙头草,沈家能力挺太子,其实跟沈辞的爹没关,主要靠了沈辞的娘。

沈辞的娘是秘术师,据说上古时代开始就有这样一支神秘的部族,秘术穿女不传男,一直流传到现在,到沈辞的娘,已经上千年。

十六年前老皇帝驾崩,内监宣读遗旨,说是太子即位,平肖王狼子野心,多次密谋篡位,即刻贬为庶人,打入天牢听候发落。

第十二章 上古的秘术

就在太子和太子党还没来得及喘口气欢呼一下,守城的士兵慌慌张张前来报到,说是平肖王反水了,镇南将军和虎威将军跟着反了,眼下已经大军压境开始攻城,那城门,就要守不住了。

朝廷势力分两边,太子自个儿是文文弱弱的,手底下一溜都是鸡都不会杀的文弱书生,这下可只能等着死了。太子那个时候想,自己也许会永远被人记住,青史留名,因为只要有自己在,说是在位时间第二短的皇帝,估计没人敢称第一——半个时辰都不到。

但是并没有,太子最后还是稳稳当当坐上了皇位,因为沈家,因为沈辞的娘,自家丈夫跟太子在一起,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她动用秘术,召唤了阴兵,于是取得了那场战役的胜利。

召唤阴兵的,自然是那块远岫偷出来的令牌。

于是被封为一品诰命夫人。

可惜好景不长。

太子亲眼看到了上古秘术的威力,于是他知道,如果那个女人有点什么别的想法,这个江山很有可能就不姓沈了。

于是那一日宴请群臣,还特意宴请了一品诰命夫人,亲自斟酒。酒里是他着人从西南买来的剧毒,秘术师终究是秘术师,又不是刀枪不入百毒不侵。

夫妻二人纷纷倒在宴席上,刚刚当上皇上的太子才对群臣澄清,这二人早有异心,还列出了一系列的罪证。紧接着,沈家就走了水,幸好有个忠诚的家丁把熟睡中的沈辞叫醒,赶在房梁塌下来之前将他推出门外,这才捡回一条命。

也许是应了那句老话:狡兔死,走狗烹。

沈家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那块令牌也没有了。

但是太子没有预料到,秘术师早已经预料到一切,她将几千年以来传男不传女的秘术留给了儿子,留他日后还能留一条命。

秘术师也没有料到,她当初只是为了留儿子一条命,却只是留了一条复仇的路,沈辞拼了命地搜寻那块令牌。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是蝉还是黄雀?傻傻搞不清楚。

太子并没有动沈辞,只给了他个闲职,也就相当于没有什么兵权而已,沈辞摇着扇子打趣:“沈家可是他的恩人,也许是怕遭报应吧。”

天阶夜 {MOD}啊,真凉。

沈辞的话久久回荡在她心里。那么其实,沈辞什么都知道,所以其实,沈辞的话都是对的,说的一点没错。为什么风华答应了她的求婚,她却一点点都高兴不起来,还不是因为这一点,还不是因为当时,应栩在她手里。

凌一发现如今世人真真是了不得,轻轻一语勘破心事,这么长久下去,照心镜就要失业了。她还是在犹豫。

她觉得那很卑鄙,有一种尊严扫地的悲剧感。

她想了一阵子,想到喉咙有些微微发苦,半晌,她终于艰难开口:“你这么做,对你有什么好处?”

沈辞好耐性:“姑娘不知,应栩原本就与我有婚约在身,就算被赶出了应家大门,她也是我沈家今生今世的妻。”

这下轮到凌一冷笑,她终于转过身,锐利的眼神盯着沈辞的,满是嘲讽:“说得这么好听,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不是你口口声声要休了应栩的吗?不是你执意要娶应家大小姐为妻的吗?”

沈辞笑得好看:“应栩也要,应柠也要。”

“这么贪心?”

“想要复仇,令牌得有,钱也是要有的。”这个活生生的人,给凌一一丝丝恐惧的感觉,凌一从来不怕恶鬼,但是她有点害怕沈辞,沈辞长到现在,已经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仇恨。

是一种默不作声,然后悄然生长的仇恨。不论是应栩还是应柠,不论是谁,这世上任何一个人,都求不得他的感情。

也许还有,已经被他一点一点从体内挖走。

凌一于是不再说话,沈辞抱着扇子拱一拱手:“在下沈辞。”

“凌一。”凌一动动嘴唇,平淡如水的自我介绍,其实也没什么必要,沈辞早就知道她是谁。只不过表明,她愿意跟他站在同一条战线上。

凌一很快消失在黑暗里,只剩下沈辞一个人的眼神晦暗不明。

老婆总是别人的好,饭总是抢来的香。原本并没有那么在意的人或物,一旦有人觊觎,争抢就变得格外有意思,比如凌一对风华,也比如应柠对沈辞。

灯火通明的客栈,处在交通要道上,晚上并不打烊,门口两个灯笼耀眼得很,远远看上去,似一双通透的眼。

风华着小二端来了毛巾热水,为应栩擦去脸上手上的血迹,虽然知道应栩没有受伤,但是还是格外的小心。昏迷中的应栩紧紧皱着眉,是痛苦的表现。

远岫侵占了她的身体作为休憩之所,那一天应栩本该死于溺水,但是刚刚重返人间的远岫需要一个避难所,正常人阳气太重,灵魂健全,无法下手。于是他盯住了应栩,强行留住她的灵魂,让她活着,做自己的温床。于是她体内的两个灵魂开始互相排斥,互相争夺地盘,就让她疼痛异常,这只是初级阶段,等到最后,她会慢慢失去神志,远岫和她本体会同时显现出来,看上去就像精神分裂。

她现在看上去呆呆傻傻的,其实也是这方面的表现。

风华知道所有的后果,但是无可奈何,他无法贸贸然将远岫的灵魂提出来,也不敢告诉别人。

是的,是不敢。在此之前,他的词典里没有这个词,阴司的第一鬼差,早就将生死置之度外,他什么不敢?可是,一旦他说出去,阎王爷作为一个身居高位而懒得思考的人……的神,一定会当机立断将应栩一起杀掉,免得夜长梦多,风华不希望这样。

擦去血迹之后,他叫来老板娘为她换上干净衣服,自己则蹲在客栈的门槛上吹夜风看夜景。门口有一株老桂树,粗壮的枝干纵横交错,风华觉得那影子狰狞,就像忘川河里痛苦哀嚎的鬼。

风华突然感觉很累,他叹了一口气,开始厌恶阴司,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到处都是惨烈的嘶吼,那些痛苦扭曲的灵魂,就连黄泉路上的彼岸花,细细想起来都是死亡的气息。他看了几百年,如今也该看够了。

他想起自己遇见她的时候,也是个夜晚,从此以后他的生活中便只剩下晚上。

他记得她在树下抖着小嗓子叫他恩公,天真的模样,其实是,死之将至。

他记得她的笑,记得她找不到他时的失落,记得她在他背上叽叽喳喳,那样热闹,越是想,就越不喜欢阴司,就越是想留在人间。

他想起月夜下凌一凄楚的脸,她那样心高气傲的一个女子,明显就是被宠坏了的,喜怒哀乐都在脸上,那情绪,他看得分明。

第十三章 风华这个人

明知自己当初答应她无理荒唐的要求并没有几分情意在,可是为了应栩,终究是答应了。

周旋了几百年,到底还是跟她妥协了,想想真是对不起她。情之一字,真是要了亲命。

应栩对此毫不知情,她以为自己安然从昨晚睡到今早,似乎觉得好像有什么不一样,权当大梦一场。

当她从床上醒转的时候,阳光从透过窗纸,斑斑驳驳,依稀可以听到窗外的喧闹人声,可是房间里静悄悄的,静得可以看到细小的灰尘在光影里飞舞,太安静了。

过了一会儿,应栩终于想起来有什么不一样——风华不见了。

当她张开眼,并没有风华熟悉的声音:“起来了?今天想吃什么?”她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风华的影子,却意外地发现她身上的衣服换了另一件,一件藕荷 {MOD}的长裙,清新而淡雅,那不是风华买衣服的风格。

她急了,赤着脚跑到地上,东翻西找,好像是风华就藏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只要认真,就可以找到而已。

但是,并没有。

她找遍了自己的房间,一无所获。她记得风华的房间在隔壁,于是跑过去找,刚刚推开门,就发现一个巨大无比的胖子正在屋子中央哼着歌搓澡,在那本来是风华的房间里,彼此都吓了一大跳。

胖子的澡巾掉在水盆里,“啪”地砸出一朵巨大的水花。

门“砰”一声摔上,裹挟着胖子的怒骂:“神经病啊你!女 {MOD}狼!”应栩揉了揉疼痛的鼻尖,眼神呆了一会,眼泪就留下来了,她找不到他。

也许是风华不知道该如何告别。

昨天晚上,他坐在应栩的床边,一种情绪反反复复在心底涌起,那是一种他很久都没有过的情绪,他一向无牵无挂惯了,旁人生死向来与他无关,但是那一刻,他心里反复想的是,自己走了,应栩怎么办。她一个傻子,没有家,还能怎么办。

刚开始的时候,他并不愿意带着应栩,他将她安置好,交代了几句,便觉得自己是仁至义尽,可是如今再想想,似乎连那样的交待都没有必要。

自己可以给她缴上一个月的房钱,可是一个月之后呢,又当如何?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当初就让黑白无常带走她,重新投胎,指不定又是个什么。可是就算是重新投了人胎,她也不再是应栩。

所以,风华就想自私地,让这个应栩活着。

不如留一张字条?可是写些什么呢?珍重?

不好。那么说清事实呢?也不好,事实太复杂,还得先解释自己是一只鬼。

怎么着都不好,风华手足无措地想到东方泛起鱼肚白,应栩的眉目也渐渐清晰起来,眉心皱了皱,翻了个身,怕是要醒了。风华为她掖好被子,悄悄退出去了。

太郑重的话说不出口,他们之间其实并不需要那样的仪式感,那不如什么都不说。

这世间所有郑重的再见到最后往往都还能再见,凭空消失却不能,他们一人一鬼之间,不应该有太多的牵绊。

很难想象他那样一个寡言少语的人,是如何跟老板娘交代清楚一切的。想必是跟应栩有关,所以格外的有耐心。

而可能对与应栩来说,那是她遇到的最为崩溃的事件。她还没有心理准备,没有一丝一毫的准备,风华就不见了,她不知道他在哪里,和谁在一起,在做什么,就永远失去了消息。

老板娘也是个戏精,居然能面对着应栩哭花了的一张脸,面不改 {MOD}心不跳地说:“什么风华?不认识啊。”

“姑娘你记错了吧,从来就没有这个人啊。”

没有……吗?她记得树上那个翩然的影子,记得黑漆漆的眸子,记得他的发,记得他的披风,甚至,还记得他身上的冰凉,怎么就没有呢?

难道是一场梦吗?

老板娘说:“姑娘,你已经昏迷了好几天了。”

真的,是一场梦吗?

应栩的脑子自落水之后就总是跟不上节拍,现在思考更加艰难,梦里梦外,分不清楚。

她痴痴地走出客栈,老板娘还在后面招呼:“姑娘,你去哪?”没听见一样。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应栩只觉得连阳光都有些陌生,仿佛已经是另一个世界,她想,会不会是自己那一日落水就已经死了,现在不过是一缕游魂?

游魂一样的应栩走出没四五步,就被人截断了去路。

她往左挪挪,那人也往左,她往右靠靠,那人也往右。应栩烦不胜烦,眼睛立起来抬起头准备骂人。却在抬头的那一瞬间,未出口的话都哽在喉咙里。

胸前摊开的折扇是一丛栩栩如生的翠竹,再往上一副丹凤眼。她记得这个人,便是前几日在客栈里遇见的那一位。

那一天的记忆实在是不好,应栩往后靠了两步,警惕地看着他:“你干什么?”

沈辞微不可查地皱皱眉,原本他是想使些伎俩,没想到那个风华倒是个识相的,自动离开了,若不是自己早已买通了客栈老板娘,使得风华一走老板娘就暗地里通风报信,自己还未必能有这个机会。

他倒不是有多么喜欢应栩,但是应栩原本应该是许给他的,虽然是他主动不要的,可是就这样被别人捡了去,他还是不开心。

大概世家子的心思都是如此。就算我不要,也不能归你。

沈辞将计就计,双手抓住她的肩膀:“你不认得我了吗?我是阿辞啊,我是你从小玩到大的哥哥,是你的未婚夫啊,你都不记得了吗?这些天我找你找的好辛苦。”

应栩看着他:“我不认识你啊,我不认识你啊,我不认识你……”重重叠叠的记忆纷至沓来,不辨真假。她痛苦地俯下身子抱住头。

沈辞也蹲下去抱着她:“好了好了,没事了,我们回家吧。”

应栩大概已经没有力气挣扎,只是脚步虚浮地由他搀扶着。身后的街角,一双眼默然地看着这一切。

风华有一瞬间的冲动,但是很快压抑住了。鬼差,最重要的就是自律,这一点他一直做得很好,甚至是,做得太好了。他忍住没有去管她,只是看着沈辞将她带走。

他不了解沈辞,知道的一点点都是道听途说,不过毕竟是从小玩到大,就算是虚情假意,至少,能给应栩一个家。

他还愿意要她,这样也好。

第十四章 不过是虚情假意

自己能陪她的有限,这一段执行人物尚还可和她在一起,那么以后呢?先不说应栩是不是真的可以挺过远岫这一关,就算挺过去了?以后呢?带她回阴司不成?

六道轮回,鬼在人之下,第一鬼差又如何?说到底,是他风华,配不上应栩。

原本以为远岫会在十五那一天阴气最重的时候出来害人,没想到让他找到了应栩这个宿主。提前行动了,估计假以时日,就可以催动令牌,到时候六道怕是要重新轮回。

远岫杀了人,这件事情无论如何瞒不住负责拘魂的黑白无常。是以风华刚刚转过身,最先看到蹲在墙角嘴里叼着跟狗尾巴草的黑无常,旁边是阳光下白得耀眼的白无常。

依旧是风流公子哥的模样,白无常笑着,语气却是要紧:“大人,您可知道昨天晚上……”

“我知道。”风华冷着脸,面无表情。

“远岫提前行动了,眼下苍梧跑出来,现在下落不明。阎王爷可是急得很,叫我们来催催你。”

说着瞥了一眼风华的身后,后面的人熙熙攘攘,却又空空荡荡,白无常收回眼神:“阎王爷可是交代您看好应二小姐。”

风华心里一沉,他们怀疑她了,可表面还是云淡风轻:“我会的。”

“苍梧一定也在找远岫,您可得知道,这万一要是真的耽误了,到时候可不是您一个人的事,三界都要遭殃啊。”

“我知道。”

“那我们便放心了。”

说是放心,到底还是不放心。那种怀疑,风华感觉得到,他隐隐有一种不安。

他闭上眼睛想要理顺一下思路,再张开眼睛的时候黑白无常就已经不见了,面前一个扛着一大串糖葫芦的小贩一脸堆笑:“爷,三文钱,来一串不?”

风华的眼神被那大红 {MOD}夺走,一直到小贩再一次呼唤:“爷,来一串不?”

风华回过神,从腰间掏出一小块银子,塞到小贩手里,然后从他身后随便抽了一支,走了。小贩呆呆地看了看手中的银子,又扭头看看风华的背影,不可思议地摇摇头。

这是风华第一次吃糖葫芦,街上有一座高高大大的牌坊,是前人留下来的,风华不关心这个,他只是坐在牌坊下的石阶上,一袭黑衣,披风长长地摊在身后,冷着眼,板着脸,仔仔细细吃糖葫芦。

酸酸甜甜的,不是他喜欢的味道,但是是他所怀念的。

街面上人来人往,姑娘们纷纷偷偷打量这个吃糖葫芦的英俊男子。

应栩第十六次仰着头,说:“我想吃糖葫芦。”

沈辞第十六次义正言辞地拒绝:“那个不干净,来,尝尝这个,冰糖燕窝粥,补身体的。”

应栩委屈地瘪瘪嘴,她再一次想起风华,想起风华给她买的甜甜的糖葫芦。那是她自落水失去记忆以后第一次吃糖葫芦。

那么其实,她想念的也不是糖葫芦吧。

沈辞看出了她的走神,原本他的耐性就有限,现在已经消磨得差不多。他只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一直黏在自己身后甩都甩不掉的应栩,突然有一天放了手。

那么其实,他只是出于不甘。

他将碗重重放在桌上,“咚”一声,应栩吓了一跳,转过眼来看他,眼前的人凤眼狭长,有凌厉之势, {MOD}厉内荏的模样:“你最好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进了我沈家的门,要是还敢想别人,就别怪我不客气!”

管家自外面进来,附着沈辞耳语几句,沈辞的拳头紧了紧,看了一眼胆战心惊的应栩,语气又柔和下来:“乖,早点把东西吃了。”

她看着他风云变幻的脸,分不出真心假意,只觉得害怕。

沈辞起身走的时候,她没有动,分明听见沈辞在门外嘱咐管家:“给我看好了,不许踏出房门半步。”

“是。”

雕花门影影绰绰,依稀可以看见门口两个站岗的家丁,一左一右,将她牢牢看死。

她想起某一天,风华拽着她出去遛食,那是个傍晚,抚仙湖畔人很多,风华怕人碰着她,就一直伸出一只手揽着她,然后指给她看:“阿栩你看,多美。”

正是夕阳将沉未沉之时,天空很低,霞光连着远山,似乎都笼了一层耀眼的金边,抚仙湖的湖面波光粼粼,碎金点点,光彩夺目。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一个人,明明记得你们之间的一点一滴,可是某一天再想起的时候,明明隔得时间也不长,可是再想起来,却恍若隔世,甚至你曾经刻骨铭心的那些细节,都不敢确定,是不是真的曾经拥有过。

应栩捂着头,头很痛,折磨的她整个人都像离开了水的鱼,异常虚弱。

沈辞也很头疼,他匆匆忙忙拐到花厅,就看到应柠那张精致的脸,带了些愠怒的颜 {MOD},开口便是质问:“我问你,你把她带回来,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你听我……”

“我们应家已经把她赶出来了,她再也不是应家的人了,你为什么还要把她带回来?还是说……”应柠冷笑,“你还是想娶她?你想娶那个傻子?我可告诉你,应家的资产可没她的份,娶了她你什么好处都没有!”

“我知道我知道,你稍安勿躁嘛。”沈辞拉着应柠在椅子上坐下,亲自给她端了茶:“我的小姑奶奶,我说了要娶你,那我这辈子一定非你不娶,决不食言。我把她带回来,实在是另有原因,她身上有我想要的东西,只要我拿到了,就可以永远与你在一起了。”

应柠脸上露出了一点点笑容:“你说的可当真?”

“当真。”沈辞斩钉截铁。

他祖上也是那样的辉煌,他不求自己可以重现那辉煌,至少,灭族之仇,要报吧?小时候他受父亲的影响一心报国,做梦也想当一个征战四方的将军,太子即位杀了自己的父亲,是害怕功高盖主,谋权篡位,如果使劲理解一下也不是不可以,可是,太子只给他封了个虚职,每日里没什么正事,看着轻松,其实是被人瞧不起的。

人们瞧不起的不是沈辞,而是沈家。

当年太子的救命恩人,如今皇上的救命恩人,就是这样的下场吗?

第十五章 逃跑

白日尽,黑夜起。

沈辞睡得迷迷糊糊,值班的守卫上气不接下气跑过来,沈辞正欲发作,就听得其中一个人叫:“应姑娘她……她跑了!”

“跑了?!”沈辞睡意全无,“怎么跑的?不是让你们守着了吗?一个傻子都守不住,白痴吗?”

守卫一脸委屈:“回小王爷,那应姑娘一天都很老实,谁知道到了晚上突然发疯一样撞开门,力大无穷,我们两个根本就拦不住,一阵风一样就不见了,还咬了我一口……”说着抬起胳膊,就只见小臂出一个清晰完整的牙印,青而发紫,还有一点点血丝,看样子下了死力气。

也顾不得其他,沈辞顺手抓过一件衣服披上:“马上叫一队人去给我找,翻遍全城也要找到她,天亮之前,必须把人带回来!”

他知道自己如果想要做成一些事情,应栩是唯一的,也是最有效的筹码。

风华啊风华,一世英名,还不是栽在了一个女人手上。待我何时娶她为妻,我要让你眼看着她嫁给我。

“是!”

月黑风高,已经有了点圆月的趋势,风华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面上,街两边有零零落落的灯光,没有一盏属于他。

他为了让应栩认为自己不存在退掉了房间,导致现在无家可归。其实他一只鬼,不睡觉也可以,一直飘荡也可以。他只是在飘荡的过程中隐隐有一点失落,因为再也不会有暖 {MOD}的灯光,有一个暖暖的姑娘欢欣雀跃地看着他,扑过来:“你终于回来啦!”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哦对了,是假如我不曾见过阳光,我本可以忍受黑暗。他有点想念应栩。

但是这想念在听见那一句“风华”的一瞬间,却条件反射般地发出逃窜指令。

他迅速窜上房檐,翻过围墙,不见了。

原本就是一身黑 {MOD},黑暗中更加分辨不清,应栩失望地停下脚步。

她好不容易从屋子里面逃出来,哪有什么力大无穷,不过是拼死一搏。她想要找到他,哪怕能让她看上一眼,让她知道风华这个人真真切切地存在过,也不枉了她这么久这么深刻的爱和思念。

看来当初真的是一个幻觉。看来这世上,真的没有风华。

所谓风华,不过是大梦一场。

应栩蹲在地上哭出声。大概是因为,应家抛弃了她,老爹抛弃了她,现在,连风华也不要她了。

风华就坐在墙的另一边的墙根底下,有些无奈地靠着,听应栩断断续续的哭声。风华反思了一下,觉得不应该这样,他与应栩,原本就该是陌路人,不应该给自己加太多戏。于是自嘲般笑笑,大摇大摆地走了,应栩的声音抛在身后,慢慢听不到了。

哭着哭着,应栩感到脑袋一阵剧痛,如同一道闪电在脑海中劈过,撕裂般的疼痛。她抱着头跪倒在地,蜷曲地卧在冰凉的青石板路上,头疼一波一波涌过来,疼痛难忍。

她忍不住呻吟,在空荡荡的夜晚显得声音很大。那时候民风尚且淳朴,有还亮着灯的人家,听到痛苦的呻吟声,纷纷出来查看,很快就在应栩身边围成了一个小小的圈。

应栩抽搐着,挣扎着,脸 {MOD}煞白,旁边的人指指点点,却没人敢去碰她,有的人还在喊:“郎中呢?郎中怎么还不来!”

就在喊着的当儿,应栩突然不动了,四周寂静了一会儿,有个胆大的人伸出食指,颤巍巍挨近应栩的鼻息,旁边的人也是一脸紧张地看着。

可谁知道,就在那人的手指快要碰到应栩的鼻子的时候,应栩的一只手,突然迅速地抓住了那人的手,力道之大那人只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被捏碎了。

众人吓了一跳,后退几步,可那个人已经被牢牢抓住,动弹不得,应栩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猛地仰头,于是长长的头发顺着甩到后面,露出苍白的一张脸,没有血 {MOD}的唇,似乎还带着冷笑,眼神是冰冷而呆滞的,就像是不会转动,空洞洞地看着你,令人不敢凝视。

那人大叫着想要抽回手,应栩转转脖子,似在活动筋骨,然后手腕一转,那人一声惨叫,几近瘫软。众人看到他那只手软绵绵的耷拉下来,八成是已经断了。

紧接着,应栩另一只手如鹰爪一样,直且迅猛地插进了那人的胸腔,鲜血四溢,看戏看得呆愣的众人终于反应过来,尖叫着如鸟兽散。

那人不可置信地看了看自己的胸前,一个大洞,鲜血源源不断。

他死前,看到的最后的画面是应栩的冷笑。他看到应栩舔了舔带血的手指。

阳光穿透稀薄的晨雾,一众家丁已经浑身抖到筛糠,谁也不肯先上前,沈辞披着一件大褂,趿拉着鞋,不耐烦地拨开众人,也是被眼前的情况吓得瞬间清醒。

只见一个干枯的勉强可以成为人的物体倒在地上,面目狰狞,胸前一个大洞,地面随处可见干涸的血迹,应栩也倒在血泊之中,不省人事。

昨个晚上的事情,见到的人不少,甚至有人认出那是应家二小姐。沈辞为了封口煞费苦心,还要谎称那只是精神病,而不是什么恶鬼附身,疲于奔命的同时更多的是气愤。

所以当应栩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房间里,而是换了一件狭小阴暗的柴房,冰糖燕窝粥的待遇自然也是没有了。

她坐在一张硬硬的椅子上,双手被反绑在椅子背上,双脚也被绑住,手脚都已经麻木,动弹不得,隐隐约约感觉到痛。

面前的地上放着一碗米饭,有点发黄,一碗青菜,一样是黄黄的。

碗的前面,是一片翠绿的裙角,视线再往上移,便是那一张熟悉的脸,美女的脸,是她同父异母的姐姐,应柠。

应柠搬了把椅子坐在她对面,翘着二郎腿,手里一卷九节鞭,有一搭没一搭敲着手心。看样子是在等着她醒过来。应柠靠在椅子背上,比应栩稍微矮了那么一点,可是那眼神的的确确是俯视的。应栩有点怕她,眼神躲闪。

第十六章 他说会对她好的

应柠歪着头眯着眼看应栩的脸,眼神锐利,她无法忘记那一夜自己看到的血淋淋的鬼脸,分明就是应栩。

有仇不报非君子,更何况,因为沈辞,她与应栩已经纠缠了那么多年。

见她醒了,应柠从椅子上坐起来,微微探身,应栩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胭脂香味,应柠唇角弯弯,眼神却是冷的:“你终于醒了,我等了好久呢。”

一笑:“你可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吗?”

应栩茫然地摇摇头。

“你不知道?那我来告诉你啊。是阿辞,他不顾我的感受,将你接回来,好吃好喝伺候着,可你呢?”九节鞭的鞭尾缓缓划过应栩的脸,“你不感激也就罢了,还要跑出去添麻烦,你可知道为了平你的事情,阿辞到现在都没有合眼。他给你的是全部的真心,可你呢?你又给了他什么?你这种人,凭什么拥有他的真心?”

应柠站在她面前,九节鞭呼啸而过,应栩浑身一凉,紧接着是细密的刺痛感,伤口处火辣辣的,未等反应,第二鞭就落了下来,第三鞭,第四鞭,雨点一样落下来,每一鞭力道都重,应栩被绑在椅子上,退无可退,避无可避。

甚至因为疼痛,连尖叫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偏着头,尽量地蜷缩身体。

应柠打累了,冷哼一声,丢了鞭子,门边的守卫立刻打开门,毕恭毕敬地请她出去,随即合上,那仅有的一丝丝光亮也没有了。

那一刻应栩想的是,总有一天,她要把这件事告诉风华,叫风华给她报仇。

她不知道,沈辞就等在门后,见到应柠,他淡淡说了一句:“辛苦了。”

应柠抱臂:“该演的戏我已经全按你说的演完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沈辞,你若敢负我……”

“沈辞绝不负你。”

可这一切,风华也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远岫或多或少与应栩有关,所以刻意避免与她接触。他也听到了些市井传言,说是某天晚上一场残忍的杀戮。

本能猜出是应栩。

他只是担心,不知道应栩还可以撑多久,眼下更重要的,是要找方法。他想起自己曾经为人时,遇到过的一位神医。

那时候他还是凡人一个,医术高明,甚至有过不少起死回生的案例,两个人私交甚好,风华那时候作为一个将军,居然在沙场上生龙活虎那么久,被称为不死将军,跟这位神医不无关系。

后来风华杀的人太多,下了地狱,成为鬼差,那位神医救的人太多,因此升了天庭,封为上仙,天帝给了命号,唤作清彦,分在太上老君一处帮忙炼丹。

二人私交依然甚好。

就在风华做出决定去找清彦的那个下午,凌一抱着一堆大红 {MOD}施施然挡在他面前,然后一样一样摊开,大红的,枣红的,茜红的……凌一原本束起的长发已经放下来,柔顺地披在身后,映衬得她温柔的笑:“你瞧瞧这些个,哪个做嫁衣好看?”

原来是为了这个。风华被一堆红 {MOD}包围,觉得有些刺眼,遂略略扫过一遍:“你来决定就好。”

凌一脸上的笑容瞬间收敛,上下打量风华一番:“怎的,要出远门?”

“要去拜会一个朋友。”

“呵,你在阴司几百年,有的是哪门子朋友,我怎么不知道?”

风华只顾喝茶,修长的手指稳稳托住杯沿,一言不发,甚至,连看也不看她。凌一昂起头:“风华,当初是你答应娶我的。”

风华放下杯子,依旧不看她:“你放心,我说话算话。”

门外一地灿然的阳光,一阵风吹过,树下的枯叶在地上刷刷拉拉刮过去,刮得人心里有点刺刺的,庭院中已经看不到那人的影子,空空荡荡的,凌一攥紧了手中的布匹。

当沈辞在花厅看到凌一的时候,他其实是有点惊讶的,那一日在小巷子里的情节依然历历在目,沈辞虽然喝了酒,但脑子还算清楚,他记得当时凌一的态度。

凌一是个鬼差,论能力,比他这个凡人强很多,沈辞本以为,她不会那么配合自己。但是目前,他想要达到目的,非得借助凌一的力量不可。如今凌一出现在花厅,也算是主动的标志了吧。

沈辞温朗地笑着迎上去:“凌一姑娘,有失远迎,有失远迎,请里面坐。”

凌一抬手示意不必了:“几句话,我说完就走。”

沈辞负手立在阳光下,旁边是半人高的花树,花已经凋谢,只剩下凄寒的枝。

凌一的声音冷冷地传过来:“我与风华七日后成婚……”阳光下风华的背影翩然,她只能瞥到披风因为走得太快而翻飞的一角,带着主人的决绝。

凌一用力闭了一下眼睛:“我要你带着应栩过来。”

沈辞微微颔首:“那在下先在这里给您道一句恭喜了,届时一定会带着阿栩登门拜访。”

他叫她阿栩,那样亲密的模样,风华也是这么叫她的。叫应栩来,既是让风华死心,也是让应栩死心,这样她与沈辞,双方都求仁得仁。

那些软着嗓子跟在他后面喊着“辞哥哥”的往昔,那些甜蜜的,无奈的,嫌弃的,不耐烦的,都变成记忆中的,晦暗的一点。他不是不记得,只是想不起来而已。

也许一开始,沈辞出现在应家大宅,漫天漫地的阳光下,有着好看的眼睛,让小小的应栩痴迷了很多年。错就错在这个开始。

可是要安抚应栩似乎更加困难,应栩大吵大闹,不肯吃饭,不肯喝水,哄着捧着不行,打着骂着照旧,真真的软硬不吃,在寸步难移的柴房里,人原本就有些不灵光,如今看来更是痴痴傻傻,嘴里面含糊不清在念叨着,风华的名字。

门“嘎吱”一声,一竖的光线穿透进来,沈辞蹲下身,蹲在她身边,他说:“阿栩,只要你乖乖听话,我一定对你好。”

应栩的眼神涣散,不知他的话她听清楚了没有,头发乱七八糟,沾着几根稻草,沈辞抬起手,想要摸摸她的发顶。

应栩依旧没什么眼神,却往后缩缩脖子,沈辞的手扑了空,尴尬地蹲在半空。

光在他背后,黑暗中应栩看不清他的表情,只能听到他叹了口气,慢慢放下手,那只修长的,好看的手在她面前缓缓垂下,应栩就是在那一瞬间变了脸 {MOD}。

第十七章 七天之后,带你见他

门外的侍卫站岗站得百无聊赖,突然就听见屋子里面一声惨叫,然后就被一股力量撞了一个踉跄,等回过神来,那个乞丐一样的背影已经跑远了,他忙探身进去:“小王爷,您怎么了?”

沈辞用一只手紧紧压住另一只手,表情痛苦:“看我干什么?快追!”

侍卫应声而动,沈辞松开手,只看见虎口处一排清晰的牙印,应栩有虎牙,手靠内侧的地方被扎出了一个小小的血洞。

应栩只有一个念头,她要找到风华。不问他为什么离开,也不问他为什么都不跟他说一句再见,也不问问他会不会再一次丢下自己。

她只想找到他。

这也许就是一个傻子的内心世界?她不会考虑更多,于她而言,喜欢就是喜欢,就是靠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就是抵抗和远离。简单且干脆,爱恨分明。

爱恨分明的应栩还没跑出沈府的大门,就被一众家丁抓住,他们将她踹倒在地,踩住她的后背,这样她就无法挣脱。

在一众狰狞的人影中,她再一次看到了熟悉的步伐,轻慢的,骄矜的,已经不是翠绿的裙摆,而是换成了干干净净的鹅黄 {MOD},少女的模样。

应柠居高临下站在她面前,她只能看到她的脚面,而应柠根本连头都懒得低下来,只是垂着眼眸,看着在她脚下蠕动的,肮脏的应栩。

这个时候她终于有了一点点报复的快感。

应柠有时候承认自己不是一个好人,比如嫉妒。她愿意光明正大地承认自己嫉妒应栩,明明一个被赶出了应家的人,她已经想不出来这个臭丫头还有什么利用的价值,可是沈辞说她还有用,还要留着她。

甚至,为了发挥她的作用,不惜娶她为妻。

不论应柠本人有多么多么的坏,但有一点是真的,她是真的喜欢沈辞,那种喜欢,未必比应栩喜欢得更浅薄,也未必时间更短。

所以沈辞的话,她是听的,甚至他叫她忍一忍,她也听了。但听话不代表不恨,应栩艰难地抬起头,只能看见自己姐姐的鼻孔,但很快也无法看到。

应柠的脚踩在应栩脸上,将她的脸牢牢踩在脚下,仿佛永世不能翻身。沈辞的人从另一边追过来,看到这样的场面,便也停住了脚步,不敢妄动。

“还是给你吃的太多了,竟然还有力气逃跑。” 然后,她碾了碾,青石的路面上出现了点点的血迹,“看来,还是应该给你找点事做,免得你一天天闲得无聊。”说罢沉声叫管家:“阿贵,府里还有什么空闲的活计吗?”

叫阿贵的老头挨上来:“回姑娘,杂务房的姓方的老太太前些日子没了,正缺一个刷马桶的人手,您看……”

应柠点点头,真是深得主人心的奴才啊:“那便由你来安排吧。”

“是。”

应柠轻飘飘抬起脚,应栩随即被人从地上拉起来,她的右脸磨破了一大块,血肉模糊。那本是绝 {MOD}倾城的一张脸,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深深的梨涡。

眼泪流过那血肉模糊的地方,有些疼。应栩忍住不哭,只是盯着应柠,看一个陌生人一般,应柠被她盯得心里不大舒服,厉声道:“带下去。”

她无声地哭泣着,挣扎着,然后便眼前一黑。

醒来却不是在后院,也不是在柴房,而是在一间干干净净的房间里,她觉得脸很疼,想摸摸,却摸到了一块纱布,她本能地嗫嚅了一声:“风华。”

她希望有一天,有一个人,可以听她的所有废话,比如:“我好疼啊!”、“我好无聊啊。”或者,只是听她在那里絮絮叨叨说些不知所云的事情。

虽然她知道脸上的伤口在疼,说了也没什么用,可是有时候就是很想说说,不然就会觉得很委屈。只可惜从小到大,她受过那样多的伤,却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人,能认认真真地听她抱怨“我很疼。”

从来都没有。疼痛本来只在脸上,可是一点点疼到心里。

沈辞在边上看着,应柠唱白脸,他唱红脸,一早就定好了的路数。

应栩还是疯魔一样,口中念念有词,沈辞想了想,说:“你真的认为世界上有风华这个人吗?”

应栩不应。沈辞说:“如果我告诉你,真的有呢?”

应栩猛然抬头,圆圆的眼睛瞪大了看着沈辞,他的话,就像一把重锤,敲击在她心上。从旁人嘴里听到那个名字,知道他原来真的存在,就很开心。

沈辞知道应栩想说什么:“你知道他为什么默不作声离开了吗?你想知道吗?”

应栩忙不迭点头,眼里有泪。

“那么你乖乖吃饭,七天之后,我一定带你去见他,到时候你亲口问问他好不好。”

应栩一个劲点头,从沈辞手里接过碗,吃的狼吞虎咽,眼泪一串串落在碗里,不知道是因为伤心,还是即将重逢故人的开心。

总之她哭了很久,哭完之后的那几天里,她特别乖,不吵不闹。

那个人的名字,就是她不苦口的良药。

沈辞给她换上了新的衣服,打扮得干净整洁,妥妥帖帖,然后,他带她去找风华。

风华在清彦那里逗留了七天。

他问了清彦,多年不见,清彦还是老模样,年纪轻轻穿了一身灰,乍一看像只土耗子,满脸看破红尘仙风道骨的深情,对着风华抓了好一阵后脑勺:“这……据你所说来看,远岫潜入应姑娘的身体已经有些时日了,他甚至可以占据应姑娘的思维,操纵她的身体去杀人,恐怕假以时日,就要与应姑娘的灵魂融为一体了。”

“那阿栩呢?她会怎么样?”

“她会死啊,她的灵魂会被远岫吞噬,但那是个漫长的过程,这期间会很痛苦。她会一点点失去意识,甚至有可能,连你也认不出来。然后,她就会消失。”

清彦用了消失这个词,不是死亡,不是魂飞魄散,而是一点点地,慢慢消失,无论天上地下,都无法再见到他。

第十九章 想念了很久的那个风华

风华皱眉:“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清彦眼角觑着风华,顺手端起茶杯吸溜一口:“你不会是,看上那丫头了吧?”

风华盯着清彦,不回话,不否认,但是那眼神让清彦知道,不能再挑衅了,否则风华可能先是一下拧断他的脖子,再一下将他的下半截身子拍进土里。伸伸袖子,又是一副正襟危坐的派头,将杯子放回茶盘一声脆响,他叹:“孤狼终于有伴了,好,好啊……不过你可得清楚,那丫头是人,是人,而你呢?你是鬼,连灵魂都没有的鬼。人家是三善,你是三恶,如何能配得上人家?你这样,是在坑害你们两个。”

风华低下头,清彦说的这些,他自己又何尝没有想过?

窗外的叶子簌簌作响,这边的季节似乎总是比外面晚一些,外面而今已是一派萧条,而这里如今才是刚入秋的样子,红的红,黄的黄,也别有一番景致。一片半青半黄的叶片顺着窗飘进来,落在清彦喝了一半的茶杯里。

清彦的眼底清澈,倒映着水光:“没有了。要是想把远岫的灵魂从应栩的身体里剥离出来,已经不大可能了。道行高一些的上仙也许会有办法,但是目前最干脆的其实是……杀了她。在远岫能脱离人体之前,就杀了她。”

清彦看看风华的右手边,裂魂剑熠熠生辉,闪着摄人心魄的凉意,他啧了一声:“好剑啊,若是旁人,怕是还没这个本事。”

他让风华用裂魂剑,杀了应栩,这样应栩和远岫一起灰飞烟灭。对于天下众生来说,区区一个应栩,算得上什么呢?他风华,又算得上什么呢?

清彦趴在窗边泡茶,一边抬眼看看风华远去的背影,记忆中一直高大挺拔的背影,如今有些许的落寞,黑 {MOD}的披风垂在身后,无精打采,扫过重重叠叠的落叶。

临走前风华说:“我要成亲了。”

哪有要成亲了眼神还那么丧,他叹了口气,那一句恭喜百转千回,终究还是没有说出口。

他怕风华一激动打死他。

情之一字为劫,应栩,就是风华命中注定的劫数。命中注定这种东西,风华信也好不信也罢,终究是无能为力。

他一生都在与命运抗衡,奈何?

无可奈何!

清彦不禁抓紧了精致的提壶,壶柄已经微微有些发烫,但他却浑然不觉,他最后一次劝他:“风华你知道吗,应姑娘的魂魄已经被远岫吞噬得残缺不全了。”

“那又怎样?”

清彦倒茶的手顿了又顿,似是极不忍心,最终还是将茶壶重重撂在桌上,痛声说:“风华,应姑娘魂魄不全,已经注定无法转世了,你就算不杀她,死后她也一样灰飞烟灭,你现在杀了她,至少以后阴司不会找你的麻烦,你们两个,总得保一个啊。”

风华愣了很久。无法转世,灰飞烟灭,应栩的结局,就是这样。他忍不住笑了:“哦,这样也好。也好。在下告辞了。”

清彦没有叫住他。风华,只希望你能好好的,莫要因为应姑娘,白白毁了自己啊。

风华赶回去的时候,正是入冬以来下了第一场清浅的雪,整个抚仙湖都似笼罩在白雾里,纷纷扬扬,洒洒落落。

身后是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大红的颜 {MOD}鲜妍而热烈,远远看上去,就像是雪地里绽放的梅花。

风华在雪地里面对着抚仙湖站了很久,一个鬼差疾步走过来,是风华的手下,对着风华施了一礼:“大人,吉时已到。”

他们没有去阴司举办这个仪式,凌一问沈辞借了一个闲置的宅子,装点装点,倒是也很好看。

风华抬起袖子,看看自己身上的大红 {MOD},伸手拨弄了一下身前的大红花,跟着手下回去了。

宅子里倒也是热热闹闹,阴司的一众好友都来了,黑白无常也在,风华不喜欢请客,一直都是凌一打点,如今看来,凌一也并没有请外人。

只不过这一路牛鬼蛇神看到了总不太好,风华看着打开的门吩咐:“关上吧。”

“等等!”转头一看,是凌一,她也换上了喜服,盖着红 {MOD}的盖头,由一个鬼女搀扶着,白皙修长的手指露在外面,声音温柔:“再等等吧。”

那一天月亮很圆,天 {MOD}很好,宾客热热闹闹,盖着盖头的新娘子站在他对面,低着头,身量也是小小的,让他有些恍惚。

觥筹交错间,洞开的大门闪过一个影子,风华以为是自己眼花,仔细看了看,宾客也都顺着风华的视线回头,门口处,站了两个人。

沈辞把着扇子,笑着对着在座诸位一一鞠躬致歉:“对不住对不住,路上有事,来晚了,阿栩,我们坐这边。”

身边的女子没有动,她还穿着漂亮的新衣服,大红 {MOD}的,因为风华第一次给她买衣服,买的就是红 {MOD},风华一定很喜欢这种颜 {MOD}。她盯着台上的一对新人,隔着遥远的距离,隔着众人,可是却看得那么清楚,她的眼神从来就没有那么好过,站在台上的新郎官,确然是她念叨了很久的风华。

他旁边站着一个姑娘,被遮住了容貌,但是看到那盖头下面勾起的红唇,想来,定是个美人。

原来他不辞而别,是要成亲了。真好笑,为什么非要躲着自己呢?难道自己看上去很像那种阻挠别人幸福的人吗?她是很喜欢风华没错,可是也并没有非要风华跟她在一起啊,如果当日风华与她说明白,告诉她他已经有了喜欢的姑娘,那她一定不会缠着他的。

她在他心里,就那样的不堪吗?

如今台上那一对新人也穿的大红 {MOD},而且人家穿得天经地义,相比之下,自己花了两个时辰挑出来的裙子,还有自己这么久以来的期待,都成为了一个笑话。

她是不是要说一句恭喜?可是如鲠在喉,她调整了好久,才对着沈辞说出了第一句完整的话:“你带我走吧。”

“不吃点东西吗?”

她缓慢地应道:“走吧走吧,我不饿。”她拉着沈辞拐出门。

第二十章 男婚女嫁,各不相干

风华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视线当中,迈出去半步的脚生生一顿,他浑身有点颤抖,转过身正对着凌一,然后示意喜婆继续。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风华想,很好很好,应栩一定很生气,一定恨死他了,多么好,这样她就会一直恨他,然后慢慢忘了他,忘了一只鬼,去过她该过的日子。

从泪流满面到放声大哭,她一只手拽着沈辞的衣襟,仰着脸哭得毫无形象,沈辞被她拽着,好脾气地跟在身后,四周的人纷纷侧目。

沈辞温柔地劝:“阿栩,不要哭了好吗?”

应栩点点头,可是依然没有止住哭泣,鼻涕眼泪流了一脸,妆都花了,鬓边的胭脂糊成一团,沈辞拉她站住,掏出手帕细意地为她擦净了脸:“阿栩,别哭了,我给你买糖葫芦好吗?”

应栩摇摇头,抽泣着说:“我不吃糖葫芦……他不要我了。”

沈辞说:“没关系,我要你,我不会抛弃你的,你愿不愿意,嫁给我?”

应栩哭了一会儿,点点头。沈辞将她揽进怀里。沈辞是活人,比风华温暖多了,可是,她还是那么难过。

她甚至记不清自己是如何走回沈府。

沈辞欢天喜地地筹备婚礼,至少看上去,是那么高兴。应栩日复一日,游魂一样,不哭不闹,可是一点一点消瘦下去,明明沈辞答应带她去见风华的那几日,她心情特别好,还吃胖了一点,可是转眼间,就瘦得只剩下骨头架子。

明明也是一日三餐顿顿不落,怎么就变成了这样?管家劝沈辞:“二小姐这是还没缓过来,缓过来就好了。”

“她要是缓不过来呢?”

“怎么会呢!”管家笑,“自古以来失恋的人多了去了,也没见谁孤独终老。总会走出来的,小王爷放心。”

放心与不放心,婚礼还是如期举行,那一天应栩的心情似乎格外好,甚至能走出屋子,坐在门槛上晒一会太阳,神志也清醒了很多。现在想来,大概是回光返照。晒太阳晒久了觉得口渴,她吩咐侍女:“我要一个梨。”

侍女娟儿坐在她旁边帮她削梨,她的眼睛呆呆地盯着娟儿灵巧的手,看着那梨皮居然一直没有断掉,成为了长长的一条,娟儿手中的刀闪着寒光。应栩吃着梨,说:“你帮我看看,厨房里煮的小馄饨好了没,我饿了。”

娟儿应了一声,放下刀走了。

王府里几乎所有人都在前院忙忙碌碌,据说今天的婚宴,连皇上都赏光了,因此格外隆重,应栩坐在后院的门槛上,都能听见喧嚣的声音。她捡起刀,在阳光下照了照,刀身映出她苍白得有些发灰的脸。

娟儿端着一碗小馄饨急急走进来:“小节,这个可烫呢,慢点吃。”

应栩一愣,拿着刀的手悄悄藏到背后。

她一整天都没有看到沈辞,他在前面忙碌。应栩像个提线木偶一样被娟儿描眉打扮穿上喜服,折腾了大半天。她是真的很瘦啊,瘦到脸颊和眼窝都深深陷下去了,脸 {MOD}是白而灰败的憔悴,整个人有一种虚弱的破碎感。娟儿不得不用了大把的胭脂让她的脸 {MOD}看上去红润,可是脸 {MOD}可以改变,那种颓废却是无可奈何的。

应栩打了个哈欠,跟娟儿说:“我困了,你到了时辰来叫我吧。”说着和衣躺在床上,长长的睫毛盖住眼睑。格外的安详。

娟儿走出去,关上门,对着刚走过来的沈辞施礼:“参见小王爷。”

“小姐睡下了?”

“刚睡下。”

“哦。”沈辞站在门前,眼神顺着门上的雕花,窗纸模模糊糊透出里面的轮廓,他想了想,并没有推门进去,而是离开了。

应栩直挺挺地躺在床上,听着门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然后从袖子里掏出了那把刀。

方才她悄悄从镜子里看了看,娟儿的技术不错,镜子里的自己真好看,就连上次逃跑的时候,被应柠踩在地上磨出的伤疤,都那么完好的遮盖住了。这可能是她这辈子最好看的时候了,真是可惜,她多希望风华也能看看她这个模样,他要是看了,是不是就不会抛弃自己,跟别的姑娘成亲了?

想到风华,她的心就又开始疼,连带着呼吸都开始疼痛,她一只手抓住袖子擦了擦刀刃:“一会就好了。”

“皇上驾到……”

“振威大将军到……”

“丞相到……”

沈辞面子还挺大,应栩缓缓闭上眼睛,一切喧嚣都听不见了。

沈辞在前面一一打点,抽空跟娟儿说:“时候差不多了,去看看小姐醒了没。”

娟儿拐到后院,推开门,一阵血腥味扑面而来:“小姐!”

雪还没有化,风华的任务没有完成,哈还是要继续在这守着,凌一陪着他,沈辞很够意思,让他们尽管住在自己的宅子里:“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白 {MOD}中,那一片火红于是格外刺眼,格外引人注目,隔着一整个湖面的距离,对面便是红红火火的张灯结彩。一边热闹,一边寂寥。风华站在寂寥的这一边,黑发上斑白点点,凌一从后面轻轻环住他,头靠在他后背上。

风华颤了一下,并没有动。

那一晚,宾客散尽后,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荒凉,以前应栩在时,一个人就可以制造出十个人的气氛,现在她不在,十个人也像一个人那般冷清。

他没有去掀开凌一的盖头,没有管凌一的呼唤,而是自顾自去了别的房间。他觉得自己特别无耻,因为一个姑娘,伤害了另一个姑娘。

凌一靠在他的后背上,他身体是冰凉的,凌一也是。于是那种感觉就很奇怪,就像两块冰碰到一起,互相大眼瞪小眼。他开始想念,想念昏黄的烛火,想念温暖。

应栩曾经说:“有点冷。”

清彦的话远远地响起:“如何能配得上人家……”是的。他配不上她,这辈子也无法和她在一起,那么其实,与谁在一起,也就没那么重要了,更何况凌一不错,他们同朝做鬼差这许多年,他知道凌一还是很靠谱的。

凌一贴着他的后背,眼里映了火光:“沈辞要娶应栩为小王妃了,前些日子特意下了聘书,请我们前去赴宴呢。”

第二十一章 替代品

风华想,她要嫁给沈辞了吗?那家伙似乎,并不是很爱她的样子。可他的声音平静无波澜:“哦,那就去吧。”

“你不去吗?”

“我没兴趣。”

背后一空,是凌一松开了手。凌一站在他身后,风华那么高,将她严严实实挡在后面,似乎是一个依靠。凌一咽下了原本要说的话,耐着性子祈求:“风华,我们一起去吧。也好讨个彩头,听人间的说法,喝了新婚夫妇的喜酒,就可以幸福一辈子。”

风华的声音依旧冷得能结成冰:“你我早已经不归人世,又何来一辈子。”

“可是风华,你终究是娶了我的……”

“我能做到的,也就只有娶你了。”

凌一还想说什么,就看见白无常突然出现,几乎和白茫茫的背景融为一体,笑眯眯地:“大人,阎王爷有请。”

心里一点吃惊,这没事阎王爷找他干什么?不过眼下正被凌一烦的不行,索性先脱身是正经。哎呀,平日里怎么看怎么烦的白无常今日似乎格外可爱。

风华问:“你家老黑呢?”

白无常的声音已经缥缈听不清楚:“嗨,太冷了嘛,人家懒得动,只好……”听不见了。凌一盯着眼前平博的湖面,指甲深深嵌进肉里。

她说:“风华,我要你亲眼看着她出嫁,我要你从此死心,我要你从此死心!”到最后,恨意已撕心裂肺。

女人的最大禁忌是什么?大概是妒吧。再貌美的女子,一旦开始嫉妒,也变得丑陋了。

要么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不闻不问不在乎,是谓逆来顺受。要么就暴揍一顿然后转身离开,啐一口老娘真是瞎了眼,也算是一个潇洒。

怕就怕,又爱又恨,有舍不得放手,两厢纠缠,到最后也理顺不清,于是烦者更烦,丑者更丑,美者也变丑了。

风华的审美观一向凌乱,但是也知道凌一是个美人,起码在他之前的记忆里,给凌一的评价是,有点娇气的姑娘。娇气可以理解,大家闺秀嘛,谁还不是小公主咋的。但是不知什么时候,风华一想起凌一,面部表情就先开始抽搐,凌一在他心里变成了莫名其妙的那个女的,这其实是凌一的悲哀。

在此之前,她的尊严比美貌更重要的。

眼下,凌一只身一个人坐在众人当中,冷冷地看着一切,她看到沈辞命人去找应栩,看着小丫头蹦蹦跳跳跑过去,慌慌张张跑回来,附在沈辞耳边说了几句。沈辞也变了脸 {MOD},为难地看着席上的,除了皇上就是丞相再不就是将军,随便一个,也是自己惹不起的。

于是交代管家帮忙照应,自己急匆匆下了台。

凌一眼神一动,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应栩房间的门开着,隔着老远,就闻到了血腥味,沈辞呆呆地站在门口。凌一凑过去看,一眼看到了倒在血泊中的应栩。

一把明晃晃的尖刀插在胸口,正是下午娟儿削梨的那一把,鲜血流了一地,跟应栩身上的大红喜服交融在一起,连嫁衣都仿佛鲜血织成。

应栩表情痛苦,因为刀插进去的时候非常疼,但是她不后悔。

沈辞当机立断,吩咐身边人:“快,找东西把尸体入殓了,不许下葬停在后院,这件事情不许说出去,否则我弄死你。”旁边的小厮迅速地转头去找物件殓了应栩的尸体,沈辞焦急来回踱步,一回头,看见了凌一,似笑非笑站在身后。

“这可如何是好!”与前几日凌一与风华那一场婚礼的冷清,今日沈辞当真是做足了排场,堂上摆了上席,皇上列坐首席,朝廷重臣分坐两侧,内院里人群熙熙攘攘,外院更不用提。沈辞的人缘未见得那么好,可是免费的流水席,谁不愿吃呢?更何况听说了应家二小姐美若天仙,现在都已经抻长了脖子等着。连皇上都来了,没了新娘子,那还不是欺君之罪啊,要杀头的,离吉时就剩下一个时辰,沈辞现在没拿到令牌,根本打不过千军万马。

凌一纤长的指甲染着蔻丹,眼角斜斜地飞上去:“就按你想的去做吧,眼下,也没有别的路了。”

应家再一次灯火通明,堂下跪的却不是应栩。

沈辞一身大红的喜服都来不及换下,十万火急地跑到应家,谁知应柠根本不愿意见他,就连应家的二老都动了怒。

应夫人站在面前数落:“你要娶应栩,就随你娶去,权当我们柠儿瞎了眼,看上你这么个薄情寡义的,可是现在新娘子没了,你让我们家柠儿顶包,你当柠儿什么人!你觉得这世上哪个女子能受得了你这样的折辱。”说到最后,声泪俱下。

沈辞一言不发跪在堂下,任由数落,他微微抬起头,屏风后面一小片碧绿的裙角,注意到他的抬头,那裙角又往后缩了缩。

她是那个盛气凌人的应柠,是那个一直看不惯甚至憎恶自己妹妹的应柠,她有时候狠毒,比如让应栩落湖,她也阴险,比如故意在自己房间放置巫蛊偶,迫使应栩被赶出家门,她更卑鄙,她故意毁了应栩的脸。可是面对沈辞的时候,她还是那个小姑娘。

她能感觉到沈辞心里有很多很多的事情,那些事情积压在他的心里,她非常非常希望,沈辞可以放下所有的事情哪怕一瞬间,认认真真看待她一次。

此时此刻沈辞跪在堂下,祈求她做他的新娘,梦里求而不得的场面,可应柠却并没有想象中的开心,她不怨不恼,只是伤心。也许应夫人说的是对的,她真的瞎了眼,那一场落水的事故没有淹死应栩,淹死的其实是应柠,傻了的其实也是应柠。

她就傻傻地答应沈辞的一切要求,不计后果,不问前路。

她从屏风后面走出来,站在跪着的沈辞面前,轻轻说了一声:“好。”应夫人在后面大吼:“你疯了吗!”应柠不管不顾:“以后你一定要待我好。”

仿佛沈辞就跪在她面前说:“阿柠,嫁给我好吗?”

她轻声说:“好。”泪水流了满脸。

阿辞,我把自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待我好。

沈辞惊喜地站起来,抓住应柠的肩膀,让她面对着自己:“阿柠,你真的愿意嫁给我。”

第二十二章 抢婚

应柠冰冷的目光看着他,将他的五官一一细致描摹,只觉得很累:“快点吧,吉时要到了。”

应栩躺在特制的棺椁里,那棺椁的材料可以锁住灵魂无法离开身体,属于上古秘术的一种,沈辞用它来压制远岫,应栩已死,一旦远岫从她的身体里跑出来,那么自己的一切努力,就算都泡了汤。

从始至终,应栩都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角 {MOD},一个没有用的傻子。

棺椁停在后院,应栩一直住着的房间里,她一贯怕黑,屋子里却黑漆漆的,没有点灯,据说是怕引起别人的注意。

如果有一天,风华知道他当日的不辞而别,会使应栩陷入这样的境地,那么他会不会后悔?如果他知道当日竟是永别,当时光回转,他会不会停下来好好说一个再见,一定让她安安心心,不再担惊受怕,不再让她那么难过。

可是没有如果,永远回不去了,风华不知道,应栩已经永远永远不在了。

从头到尾,从始至终,应栩,一个凡人,对于他一个鬼差来说,到底充当了一个什么样的角 {MOD}呢?应该是漫长生涯中一场微不足道的桃花梦吧。

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命数,便是没有风华,应栩也是一样的惨。

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那一日应柠房中的巫蛊偶,是应柠自己准备的。

是因为应柠将应栩推进湖中,却因为远岫横插一脚让应栩捡回一条命,所以应柠才会使出最后一招,将应栩,永永远远剔除掉。她不能让应栩顺顺利利嫁给沈辞,因为沈辞,只能是她的,是她的,永远是她的。

可是如今沈辞真的是她的了,为什么却那么难过。应柠看着镜子中光彩照人的自己,觉得连呼吸都一抽一抽的疼。这些时日,应栩的日子不好过,应柠其实也一样,她知道沈辞要娶应栩为妻了,那理由太复杂,沈辞没有细说,她也懒得过问,只是再也没有去过王府,她理解他,可是还是无法说服自己,眼睛看不得,就不要去看。

大红的盖头缓缓落下来,就像是为一段年华画上句号。镜子里露出一小点精致的下巴,喜婆推门进来:“二小姐,吉时到了。”

这一切,风华全然不知,知道又如何,那也不是鬼差能管的。风华的任务,就是快点找到远岫。

看着喜婆搀着应栩走下花轿。应栩成日不吃不喝不睡,消瘦许多,套着繁复的嫁衣,只显得身段纤细,迈着细碎的步子,袅袅娜娜,大红的盖头盖住眉眼。

宴席一半人讨论这个新娘子如何的貌美,家世如何显赫,另一半人,则在讨论新娘子据说失足落水,导致神志不清,但是小王爷依旧履行婚约,看样子,两人似乎恩爱得紧。可见小王爷确实是个重情重义之人云云。

风华有事,来了的晚些,环顾四周,发现应柠不在。他对应柠有点印象,知道应柠一向不怎么喜欢自己的这个妹妹,被赶出来,大部分是托了姐姐的福。

然后他看到了凌一。

他看到凌一的时候,沈辞已经将应柠从应家接回来,凌一已经在座上嗑了好久的瓜子,她不知道,其实,风华也来了。换了一身粗布衣服,没有配剑,坐在另一波宾客中间,默默看着那一对龙凤喜烛映着一对新人。那样温暖的颜 {MOD}。

同时他也发现原来自己是那么的不熟悉应栩,以前孟婆婆说,在人世间,如果爱一个人,就可以从百千种脚步声中听出他的,从百千人背影中认出他的。

如今应栩站在她面前,却恍若隔世,他甚至不敢轻易确定,那究竟是不是应栩,只觉得无比陌生。

她要嫁人了,真好。因为他听说,一个女孩子做新娘的时候,是她这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候。

互不相识,互不相认,也许这就是他们今生最好的结局。

眼看着应栩与身边的人完成了天地之礼,风华苦笑了一下,准备悄悄离开。

谁也想不到,变故陡然发生,后院高大的槐树,刚才还在风中摇摇摆摆,却被突如其来窜上来的火舌包围,横斜的枝干在烈火中噼啪作响,在热浪中扭成一团,仿佛一个急于挣脱枷锁的怪物,烈火中,隐隐露出一个人形,风华起身的动作才做完一半:“远岫!”

宾客乱做一团,几个家丁急急忙忙跑去后院救火,混乱之中,凌一看到了一个黑 {MOD}的影子,以一种常人达不到的速度,越过了人群,转眼就消失不见了。

那上古秘术估计沈辞学的时候就不认真,不过也可能过了这么久,材料过期了,不过也有可能是,远岫已经强大到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那棺椁并没有锁住他,风华赶到时,就只看见火舌中两个灵魂交缠在一起,应栩的,远岫的,已经分不开了,可是别人看不到,他们只是匆匆忙忙来来往往取水灭火。

远岫此前杀了两个人只是为了吸取精气养着自己的命,一旦他认准了一个宿主,那么就只能认这一个,不可以中途换人,现在还没有完全恢复,依然在吞噬着应栩。离开了宿主又没有本体的远岫,真的是最脆弱的时候,这时候不需要裂魂剑在身边,只要赤手空拳,他都可以置远岫于死地,可问题是,应栩怎么办。

以前听人说,一个人只要有了牵挂,就会从英雄变成狗熊。风华是不是狗熊不好说,可是那一刻,他真的无可奈何。

他第一次想,早知道自己今日会变成这样,当初又为什么做鬼差?两个灵魂在火中交缠着,她甚至能看得出应栩的那一个还在痛苦挣扎。为今之计,就是赶快让魂魄重新回到应栩体内,回到本体,应栩说不定还可以占上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

他疯狂地想,应栩不能死,她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昨日白无常来找他,说是阎王爷有请,到最后其实并不是阎王爷找他。白无常从怀里掏出一只鸡腿递给风华,风华看见那熟悉的形状,眉毛挑了挑。

白无常嬉皮笑脸:“大人,你可别怪我们,这是阎王爷亲自下的命令,他说如果您再不紧着点儿,这一回是金将军,下一回,可就是应姑娘了。”

第二十二章 宛如一个孩子

心脏一阵小跳,白无常晓得平素风华对这只大公鸡甚是上心,他对它很好,没事说说话,按照风华的说法,不论活的还是死的,畜生比人好相处多了。他本以为,风华看见威风凛凛的金将军如今变成了一只烧鸡,一定会大发雷霆,没想到风华只是淡淡地说一声:“知道了。”

就没了下文。清冷淡薄如抚仙湖的薄雪。

诚然金将军在风华心里比一般人重要得多,但是死了已经死了,还能怎么样?

风华有一点做得很好,便是在不能改变的范围内,他会选择接受。这也让他有了比别人更加稳重的资本。他能做鬼差里面的头,并不是毫无道理,也并不是全靠裂魂剑打拼出来的。

他原以为自己已经看淡了死亡,但是看到应栩尸体的那一刻他便抓狂,终其一生,不过是还想听她轻轻唤自己一生,风华也好,恩公也罢,他想她活着。

他趁乱将应栩的尸体偷出来,将伤口包扎好,将魂魄小心翼翼放回去。远岫原本是想趁着人多,吸收一点精气好让自己恢复得快一些,没想到风华也在场,他几乎没费什么力气就被风华逮住了。

风华将应栩安置在镇子偏远处的一个破庙里,虽然简陋,但是有好些稻草,取暖还是不成问题。

应栩还穿着大红的喜服,也许是好多天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也许是终于回到了风华身边,前所未有的安心,于是睡得格外的沉,鼻息均匀,一如初见时乖巧的模样。

风华坐在她身边,月光透过残破的窗格,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倒影。

但是风华看着熟睡中的应栩,觉得自己有必要去找一趟阎王爷。

阎王爷正在午休,圆圆的脑袋枕在袖子上,风华大步上前,根本无人敢拦,走到桌前,双手运气,猛地一拍桌子。

桌面上的签都被震到了空中,阎王爷梦中惊醒,还未等眼睛完全睁开,就感觉一凉,剑尖正对着鼻尖。

阎王爷慌忙后退,一直靠到椅子靠背上:“风风风风……风华!你敢拿剑指着我?反了你了!”

风华不说话,剑尖复又往前抵了一寸,阎王爷又是一躲——已经无路可躲:“那什么,大侠,有话好好说。”

“哦?你杀我金将军的时候,怎么没先好好说说?”

阎王爷一甩袖子:“我我我我,我这不是一着急干了糊涂事嘛。你说你成日在人间与那人间的丫头厮混,就是不干正事,你说我急不急?而且风华我可告诉你,你拿剑指着我也没用,你要是真跟那丫头有什么,那是反了天条,就算我不说什么,天都要惩罚你,可别忘了苍梧。”

风华收回剑。阎王爷松下一口气,重新端端正正坐回桌前:“不就是一只大公鸡吗,最近人间瘟疫严重,那鸡是一批一批的来啊,明个你看看你喜欢哪个,随你挑就是。只要你能杀了远岫,什么都依你。”

风华挑眉:“什么都依?”

阎王爷擦擦汗:“当然!只要你能擒住远岫……”

“我要我的灵魂。”

“什么?”阎王爷吃惊不小,以为自己没听清楚。“你要什么?”

“我要我的灵魂。”风华一字一句。

阎王爷先是惊愕得说不出话,而后冷笑:“看来,你是真对那丫头动了心思了。成,我答应你,事成之后,我一定把灵魂还给你。但你要知道,你就要放弃永生,重新堕入六道轮回,受轮回之苦,你可愿意。”

风华收起剑:“我只求五十年,就当给我放个假,五十年以后,我依然回到这里给你做事。”

“那你完全可以在人间呆上五十年,我放你五十年的假,要魂魄干什么。”

风华想了想,他记得应栩窝在自己胸前,怯生生说:“好冷。”他不能让应栩留在人世间最后的记忆是这样,他要变成一个活人,跟应栩一起变老。

可是弯弯绕绕,他只是说:“你把魂魄还给我,金将军的事我就不再追究。”

“成交!”

五十年,大约够了吧,到时候应栩就灰飞烟灭了,自己留着那么长的命也没用了。

有人说也许重新轮回也好,一生一生的忘记,每一次重生,都是新的开始。可是对于风华这样的人来说,他希望自己明明白白,他不想自己忘了应栩。

阎王爷久久地靠在椅子上。有人愿意放弃不老不死,去求一世几十年或者是十几年乃至几年的一段姻缘,可悲,可叹。

但是对于风华来说,如果继续以前的生活,才是最大的可悲和可叹,日复一日地重复单调,心如死灰,就算活了上千年,也还是王八,成不了人。是应栩让他重新感知到自己,明白自己还在这世上,这叫意义。

风华活了几百年才遇到应栩,遇到应栩后他才知道,原来此前几百年,不过是为了遇见她,做的一个铺垫。

深夜里一片寂静,月亮过了极圆开始往残缺的方向走,星子也寥落,寒风阵阵,看样子要变天。有遥远的一点星火,在漆黑的旷野里闪闪烁烁,让人心头发暖。

风华踏着风推开门,地面上的树叶被风卷起,高大但是残破的神像之下,应栩坐在一捆稻草上,一手托腮,一手拿着根树枝拨弄火堆,发髻上的步摇摇摇晃晃垂在耳畔,一身大红的喜服,越发衬得主人的好看。真是好看。

应栩应声抬起头,见到来人,楞了一下,眼里的惊喜一闪而过,火光里一个明艳的笑,她大叫着风华,然后远远地张开双手,像个小孩子一样。风华紧走两步,迎上她的怀抱,应栩脸埋在他的肩窝,鼻涕眼泪蹭了一身,话说不出来,只是哭。

那是活生生的应栩,巧笑倩兮的模样,仿佛不曾受过伤。

风华跟清彦谈了很多,清彦说,现在应栩虽然表达能力尚可,但是心智大概只比得上五六岁的孩子。

第二十三章 都是二婚,登对得很

最后,清彦眼巴巴凑上去:“风华,拐卖儿童可是犯法的。”风华眯了眼睛看着他。

应栩现在就是一个小孩子。

风华还记得他把她的尸体抱回来,感觉就像在抱着一堆枯骨,那么轻,那么凉,脸上透着憔悴,眼窝深深陷下去,头发失去了光泽,凌乱着。风华很心疼她。

天气冷,应栩倒也不傻,笼了火堆取暖,风华想了想,往远处挪了挪,他身上凉,这种凉不同于天气的凉,他身上的是阴气和寒气,离应栩太近了不好,这也是清彦告诉他的。

清彦那家伙,总算说了点有用的话。

应栩往风华那一边挪了挪,火光映着她的眸子,亮晶晶的,映着她的侧脸,一侧是光滑细腻,一侧有斑驳的疤痕,浅浅的,但是密密麻麻,在地上蹭的。

风华眼底闪过一丝不悦。

应栩依旧笑嘻嘻,嗓子软软的:“风华,你娶我好不好?”

她的大红的喜服还没有换下去,描着精致的妆容,玉带佩环叮叮当当,带一点稚气,带一点小心,说,风华,你娶我好不好。

风华一时语塞,他不知道该怎么说。于是应栩自顾自:“虽然我比较傻啊,但是我会洗衣服做饭啊,我不怕累啊,可以帮你打扫屋子。我还是,还是有点用的,而且,我很喜欢你啊。”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已经几近听不到。

风华说:“你说什么。”

应栩清清嗓子,鼓足勇气和力气,大吼:“我喜欢你啊!”

窗外的寒鸦被吓到,嘎嘎叫着飞走了,风华没忍住,不禁笑出声来。只剩下火光闪烁,还有树枝的倒影,影影绰绰,无限缠绵,风华想,两人都是二婚,这样在一起,倒也般配。

风华很想说,他是个死人,不用吃饭,不用洗衣服,他也没有家,不必收拾屋子。

风华说:“阿栩,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但是你要保证不能告诉别人。”

应栩说:“好。”

风华问:“你怕鬼吗?”

应栩缩头做害怕状:“怕啊,当然怕。”

风华说:“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我就是一只鬼,那么你怕不怕我呢?”

应栩愣了愣,颤抖的小手先是探探风华的鼻息,然后拉过风华的左手,煞有介事地搭脉搭了好一会:“不怕啊。我不怕你。”

“为什么?”

“因为你长得好看呗。”

就像很久以前,应家门口的树下,她软着嗓子叫他恩公,她说:“因为你长得好看呗。”

她说:“风华,你娶我好不好?”

风华说:“阿栩,你嫁给我好不好?”

好啊,怎么不好,应栩唯一的夙愿,就是嫁给风华。她大笑着张开双手,风华将她抱到怀里,身体有了温度,就再也不会感觉到冷。

他们太幸福,因此没有注意到,破庙的窗格外,一双好看的眼睛慢慢隐去了。

这个晚上,坐不住的除了凌一,还有沈辞。

大婚之日后院失火,惊了御驾不说,应栩的尸体也不见了。他王爷府的颜面尽失,这倒尚且不算,自沈辞他爹没了之后,沈辞的风评本身就已经是一日不如一日。

可是当初明明黏在自己身后的小丫头,突然转身粘着别人去了,她以前成天追在后面嚷着要嫁给自己,现在宁可死了也不肯拜堂成亲,这就让人心里很是不能接受。他沈辞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就算是他沈辞不要的,他要她烂了坏了,都不能归了别人,这是一个纨绔子弟最起码的素养。

应栩算个什么东西,一个傻子,一个傻子不愿意跟他,自己有那么不济吗?沈辞怒气冲冲点住管家:“说!我有那么不济吗!”

管家被突如其来的带着杀气的问题问得一愣,不由得舌头打结,回答不上来,沈辞更加生气,于是摔碎了今天晚上以来摔碎的第六只杯子。

茶盘里光秃秃地就剩下个茶壶,应柠过来拦住他:“好了,消消气吧。”

沈辞正在气头上,没有看清来者是谁,反而一扬袖子,十成十的力道,应柠被他甩得一个踉跄,后退几步之后摔倒在了茶杯的碎碴上。

众人慌忙去扶,连沈辞都有些慌了,应柠忍着疼痛站起来,眼里有泪:“好,好你个沈辞!”

怒气冲冲地走了。

沈辞于是更加头疼,他屏退了众人,一个人靠在太师椅上,摇摇晃晃,一只手揉着太阳穴。迷迷糊糊就这样睡去,也不知道睡着了没有,也不知道睡过了多久,沈辞只觉得自己好像并没有睡着,因为隔着眼皮还能感觉到灯光。

屋子突然响起细细碎碎的声音,沈辞没有张开眼睛:“不是叫你们都出去么?聋了是不是?”

那声音寂静了一会儿,但仅仅是一会儿,随即又响起来,比先前更加猛烈,沈辞睁开眼看个究竟。

明明隔着眼皮,他还能感觉到灯光,可是在他张开眼睛的那一瞬间,火光倏地熄灭了。他甚至明明白白看到了火光猛地摇曳了一下,像是有谁吹灭的。

可是环顾四周,也看不到有谁在,只看到地上那一滩碎瓷片,有一串血迹,他一直以为是应柠的额,但是不是,那血迹还在慢慢发生着变化。就好像有生命一样,像一条红 {MOD}的极细的蛇,缓慢地扭动,延展,一个点连接一个点,一条线连上一条线,最终凝结成一条血流,弯弯延延朝沈辞游过来,明明看上去很缓慢,可几乎眨眼之间,就到了沈辞脚下,沈辞慌忙后退,那血流也不紧不慢地步步紧逼。

可终究是躲不过去了,那血流似乎无法阻挡,漫过桌子,倒下的椅子,漫过花瓶,甚至花叶上都还残留着血迹,慢慢缠上沈辞的脚。

它缠到沈辞的那一瞬间,沈辞就觉得似乎是周身的空气都凝固了,浑身感觉到一股压迫的力量,这力量来自四面八方,让他动弹不得,于是他只能眼睁睁看着那血流一点点漫过自己的脚,慢慢包裹住自己的腿,缠上他的脖子。

他就感觉自己的脖子似乎被头发一样的东西缠住了,仿佛一根根发丝勒紧肉里,令他呼吸困难,不自主地张开嘴,于是那东西又往他的嘴里钻。

风华站在门外,冷冷地注视着一切。沈辞瘫在太师椅上挣扎,紧紧抓着自己的领子,其实空无一物。

房间里没有血,花叶上也没有,什么都没有,一切的一切,都是幻觉。

“幻觉而已。”

第二十四章 师父永远是师父

白无常猫着腰眯着一只眼睛往里瞧了瞧:“啧,为何不直接杀了他?”

风华说:“那就太便宜他了,他还有好多福没享。”

白无常笑道:“都说结了亲的人会更加宽和一点,如今看来,竟是谬论。”

风华说:“这只是个开始。”

院子里一阵人声,风华与白无常忙隐了身形。

应柠端着果子进去。椅子上的人似乎疲惫不堪,一身的喜服还在,却不是为她,想到这里她有点心酸,却还是忍着:“阿辞,阿辞,来吃点水果吧。”

她对他那么好,甚至他将她推倒,害她受伤,她也只是默不作声去包扎了伤口,照样按时给他端上水果,亲自给他端过来。

等到走近,她才发现不对,沈辞痛苦异常,几乎整个人都缩在椅子里,大口大口地喘气,仿佛被什么勒住了脖子。果盘掉在地上,圆圆的水果滚得到处都是,应柠扑过去,一连串叫他:“阿辞!你怎么了?”

沈辞被摇晃了几下,自梦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应柠的脸:“阿柠。”

应柠的脸还有泪珠:“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大婚之日就如此晦气,都是那个应栩害的,我们一定不能让他们好过!”

沈辞长出一口气,摸摸应柠的头。两个人的影子在窗纸上交叠。

风华叹了口气。阎王爷又来催了,几乎所有人都知道远岫的行踪,无非是不说破而已,他们都在等,要么风华亲手解决远岫,要么他们联合起来解决风华和远岫,当然,还有一个苍梧。

这一次白无常之所以来找他,是因为有鬼差在抚仙湖畔,发现了苍梧的踪迹。苍梧生来为鬼,没做过人,属于极阴,因此在人间比远岫还要脆弱。

他需要由阳气养着魂,这样才能保持着足够的行动力和战斗力,他补充阳气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喝血。

苍梧是个有心思的,也是条老狐狸,若是旁的小鬼跑出来,一定会不管不顾大开杀戒,自己过瘾才好,但是苍梧显得非常小心谨慎,鬼差只在抚仙湖旁边的密林里,发现一只野兔子的尸体,周身血液已经被吸干,有经验丰富的老鬼差判断,应该是苍梧。

而后他们追踪了很多天,再也没有发现类似这样的印记,似乎苍梧只是出现了一下,就消失了。

白无常告诉风华,小心着点,看好应栩。一旦苍梧劫走应栩,大罗神仙也救不了了。

这一天风华坐在破庙里,将裂魂剑擦了又擦,雪白光亮的剑身倒映出他刀刻一般的眉眼,应栩乖巧地坐在他后面,笼着一堆火,有香气传过来,貌似在烤地瓜。

光提心吊胆地等,那样等到什么时候?风华太了解苍梧了,他们曾经一起出生入死,他曾经跪在他面前,三拜九叩叫了师父。

是苍梧一步一步将他带起来,带到现在这个位置,他们真的真的太熟悉了,苍梧也一样熟悉风华,知道他的一招一式,知道他所有的优点和致命的缺点。

更何况徒弟与师父,永远都是差了道行的。

风华是在夜里收到了苍梧的讯息。那是应战的讯号。裂魂剑就在手边,风华的右手紧紧收,却感到有一股力量与他同时握住。

“阿栩?你怎么还没睡?”

应栩的头发乱七八糟,小脸脏兮兮的:“我今天看你一直在擦剑,就想你是不是又要走了。我很害怕像上次一样,我从梦中醒来,大家都告诉我这世上没有风华。”

“我知道我留不住你,但是我想亲眼看着你走,这样的话我就不会以为这一切只是一场梦。”那眼里有委屈,有不舍,风华的手在半空顿了又顿,终究还是轻轻落在她的发顶。

“我不会再离开了。这次是出去有点事情,我答应你,天亮之前,一定回来好不好?”

“你要说话算数。”

“我一定说话算数。”

应栩爬到神像的供桌下面,开始刨土,刨了一会,捧出一个红薯——原来她下午是真的在烤红薯:“我给你留了个最大的,还热呢,你带在路上吃。”

“好。你要听话。”

那一天夜里,他说他天亮之前准回来,于是她就老老实实地等。她不知道,风华今日要面对的,不是那些凡人,不是小鬼,而是他的师父。

几百年以前,苍梧就是风华的师父。

这么多年没见,苍梧依旧还是当年的模样,一样的年轻,一样的意气风发,穿着玄 {MOD}长衫,只是没有披风,倒多了几分儒雅的风韵,只是身上多了沧桑,彰显着他的地狱生活。

见到风华,他笑,明明那样一张年轻的脸,笑得却如同一个长者般:“风华,别来无恙。”

风华一动不动,苍梧依旧是笑:“怎么,过了这几百年,连师父也不认了?”

风华这才单膝跪地,双手持剑:“徒弟风华,参见师父。”

苍梧这才满意地点点头,示意他起来:“听说你成亲了。”

风华眸光一闪,他今日才答应应栩,怎的苍梧这就知道了?难道,他其实一直都注意着自己的一举一动吗?

苍梧并没有理会这些小动作,在他的概念里,他一直都不会注意旁人的心思和看法,他只需要知道即使是反击,面前的人也不会对他构成多大威胁,这就够了。

苍梧说:“凌一是个好姑娘,当年我未入地狱之时,眼见着她与你如何亲近,这几百年以来都不曾变心,这样的姑娘难寻,你要好生珍惜,若是像远岫那般,就不好了。”

风华的心里刚松下一口气,马上又提起来。松的是他还不知道应栩的事情,那么至少目前应栩是安全的,惊的是,如今苍梧,居然主动提起远岫来。

苍梧笑笑:“我知道你在找远岫,我也在找他,这么多年了,怪想的。”

若说远岫与苍梧,这故事说来话长,苍梧前面已经交代过,生来为鬼,具体年龄不可考,只道是当今阎王爷都要礼让三分,人在阴司,可并不归阴司看管,三界众生,他是鬼王。

苍梧当年的气势比现在凌厉,就算不拿刀剑,眉眼间也有一股浑然天成的威慑力,可惜身子骨不是很正,在人世间游走,专爱那些花柳巷。

那富贵繁华地啊,烟花映着抚仙湖,苍梧整日里眠花宿柳,不问正事,阎王爷无可奈何,权当没他,但是也忌惮着他的能力,小心翼翼地供着。

苍梧在人间的日子过得甚舒爽,一直到遇见远岫。

第二十五章 远岫

远岫是个孤儿,长得瘦小,恰逢万春楼的老鸨发了善心,将他捡回来,做了个洒扫打杂的小生。

远岫本就生的清秀,万春楼伙食还算不错,脸上有了点肉,更显得玲珑玉致,加上整日整夜在各种姐姐当中熏染,便自成一股风流。

老鸨常常瞧着他的脸扼腕叹息,多好的模样,可惜长错了骨头,投了男胎,要不然,将来也能成万春楼的头牌。

玩笑话说说就过去了,日子还是照样过。

苍梧把这一条烟花巷挨个睡了个遍,最后大约挑出万春楼这家姑娘不错,果盘点心也好,遂认准了这一家,每夕必至。

来的次数多了,他与万春楼的每一个姑娘都很熟,跟下人们也都很熟,甚至跟后厨打杂的也很熟,每次他一来,后厨会专门给他做一碗桂花羹,香香甜甜,沁人心脾,苍梧爱吃甜的,风华一板一眼受他调教,连使剑的招数都与他一模一样,在这一点上风华却跟他不像。

这就导致,每次师徒二人一同出巡时,就总是为要甜豆腐脑还是咸豆腐脑争得不可开交,虽然他努力过,一直到自己被打入地狱,也没让风华爱上甜食。他没做到的,应栩做到了,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回归正题,苍梧跟所有人都很熟,自然跟洒扫的远岫也相熟。

所以他也知道,远岫性子懦弱,有时候会受欺负。

他不仅知道,还喜欢看热闹。

苍梧已经不知道自己最开始注意到他,是因为怜悯,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但是有一件事他记得很清楚,便是某一日来了几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喝得醉醺醺的,一来,就问老鸨要了间万春楼最好的上房,还要这里的头牌姑娘来作陪。

总之闹得沸反盈天,苍梧皱皱眉,他不喜欢吵闹,但是也懒得管闲事,于是接着靠在姑娘身上喝酒听曲。

却没想到,谁也没有想到,那一行人在楼梯上遇到了抱着扫帚的远岫。

为首的那一个仔细看了看,伸手拦住了远岫的去路,脸上露出猥琐的笑容:“小娘子哪里去?”

远岫害怕得说不出话,只是紧紧地抱着扫帚:“我……我……”求助的眼光抛向老鸨。

老鸨穿着暗红的衣裙,挥着小手绢:“哎呦这位爷可是折煞我们远岫了,你看看,这可货真价实是个男的,您先上去,我保证给您找我们万春楼最好的姑娘。”说着,挽住那人的手臂,想将他拉上楼去。

那人扳住老鸨的手一甩,老鸨后退了几步,靠在栏杆上,没倒。

那人不理会,胖乎乎的油腻腻的手挑起远岫的下巴:“今儿个爷就看上你了,你就是万春楼的头牌……男的是吧,男的也不要紧啊,正好爷几个今天开开荤!”

远岫浑身哆嗦着,身后几个壮汉哈哈大笑着起哄,眼看着老鸨也保不住他了。这样的闹剧在青楼,真的很常见,一个个的都是看客,早就已经习以为常,看到远岫这样,也并没有人伸出援手,惹不起,惹不起。

都是出来玩的嘛,谁愿意给自己找麻烦呢。

几个壮汉更加猖狂,分别抓住远岫的胳膊,一级一级拖上楼梯,远岫两条腿没命地蹬着,挣扎着,断断续续喊救命,可是谁又能来救他?

就在这时,突然一声尖叫,远岫的左手一轻,原本拉着他左手的壮汉一个倒栽葱在下了楼梯,眉骨处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鲜血涓涓流出来,他捂着伤口从地上爬起来,破口大骂:“谁!他妈的谁干的?谁敢打你爷爷我!”

四周的宾客面面相觑,有人在楼梯下发现了一只茶杯,看样子就是刚才的凶器。壮汉将茶杯狠狠摔在地上,碎瓷片四散迸溅:“你他娘的最好给爷爷滚出来。见义勇为是吗?爷爷让你见个够!给我拖上去!”

剩下的几个人更加迅速地将远岫拖上楼梯,速度太快,远岫的鞋子掉了一只,几只茶杯接连地从二楼的其中一个窗口飞出来,弹无虚发,远岫身边的人都被一个个击中额头或者是胸口,纷纷跌落下楼梯。远岫趁着没有人抓着他,慌忙藏到楼梯的拐角处,仿佛这样就没人能抓到他。

二楼的雅间门开了,丝竹声声声入耳,苍梧披着大衣缓缓地踱步出来,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看看惊魂未定的老鸨,语气略有责怪:“吵死了,都不能好好睡个觉。”

老鸨慌忙点头称是,楼梯下的壮汉仰着头大骂:“你个孙子……竟然敢打爷爷我……”

稀里哗啦一大堆,苍梧好耐性的趴在栏杆上,淡然地看着下面的人骂完。

冷笑一声:“爷爷?论岁数你怕是要叫我一声太爷爷!”

“你个不知好歹的混蛋,给我上。”

苍梧好整以暇。

电光火石,谁也没看清苍梧用了怎样的招数,那些壮汉就像叠罗汉一样滚下楼梯,一个个抱腿揉腰,疼得再也站不起来。而他似乎还是那样慵懒的靠在栏杆上,像一只慵懒高贵的猫,冷冷的瞳孔注视着眼前的跳梁小丑。

“滚吧,再有下次,我要你们的命。”云淡风轻,就像吩咐老鸨再烫一壶酒一样。然后,他吩咐抖得像筛糠一样的老鸨:“再烫一壶酒来。”

雕花门再一次关上,看不清楚里面的莺莺燕燕,轻歌曼舞,从始至终,他没有再看远岫一眼,可是远岫记住了他的模样,记住了他锋利的眉眼,人中很深,下面是薄薄的嘴唇,生人勿进的样子。

听说嘴唇薄的人,薄情,听说人中深的人,长寿。

苍梧之所以被抓起来,也还是因为远岫。因为那几个壮汉日后又去找了远岫几次麻烦,碍于规矩,不能一下子打死他们,只能一次次地教训,他甚至给远岫赎了身,将他另外安置,但总是能被找到,纨绔子弟复仇的时候,倒也真的当得起阴魂不散这个词。

最后一次的时候,苍梧刚好不在万春楼,阎王爷派了他出去执行任务。

苍梧知道自己艺高,原本想着这一番不过半日便能回来,那些恶汉知道远岫的住所,一定还会再来找麻烦,遂带他回了万春楼,着老鸨一定看好远岫,若出差池为她是问,老鸨一口答应下来了。

苍梧对自己的认知可以说是非常清晰,不过半日,他已经回来,万春楼的招牌依旧,依旧宾客盈门,可是,他总觉得有一丝丝不对劲。

第二十六章 不过是一场毁天灭地

一踏进万春楼的门,往日里一看见他就贴上来的姑娘们,此时此刻像没看见他一样,他灵敏的嗅觉嗅到了一点血腥味,尽管那味道已经非常非常淡。

苍梧抓住僵笑着脸的老鸨:“远岫呢?”

老鸨干笑:“哎呦,苍梧大人,您可算回来了,您看看……”

“我问你远岫呢。”

依旧还是二楼的雅间,踏上去,木质地板咯吱作响,是苍梧惯常要的房间,那些人,是故意的。

推开雕花木门,里面的陈设他都熟悉,远岫躺在屋子中央,四肢扭曲,衣衫破烂,血迹斑斑。早已断气多时。

老鸨不敢轻易动远岫,就一直保持着这个样子,等苍梧回来,亲眼看到远岫的惨死。

若是旁人,尚还可以报告官府,求一个公道,可是远岫是孤儿,自小长在青楼,无依无靠,老鸨自然不会去惹这个麻烦,苍梧呢?苍梧看着眼前的一切,怒极反笑,那些白痴,大概还不知道自己惹了谁。

苍梧的刀锋立起来,雕花门上铺得雪白的窗纸,溅上一滩血,一如白雪地里盛开的红梅,鲜妍而妖冶。

第一个死的是老鸨。

那一天的夜里下了入秋以来的第一场雨,寒风凄凄,门口的树上的叶子一夜之间被风雨摧残了个干净。听说那一天,万春楼上上下下百余人,一夜之间惨死,鲜血遍地流淌,落叶浸泡在鲜血里,过了些时候,鲜血凝固了,如同超大的一块豆腐,厚厚的,将叶子也凝固在里面。整个房间的血腥味经久不散,官差来办案的时候,都被浓烈的味道呛得弯下腰来干呕。

万春楼一夜之间覆灭了,所以当时风华背着应栩从一家青楼门口过,还是原来的位置,依然是万春楼的名号,人们只当是这一家青楼是百年老字号,却不知百年以前,还有这么一宗血案,是以万春楼早已经改朝换代。

当初万春楼的血案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后来镇子里又零星出了几桩血案,死者无一不惨。

那几个壮汉均是以相同的方式甚至更残忍的手段杀害,苍梧手上几百条人命,阴司还怎么可能坐得住。

残杀凡人,重罪,爱上凡人,罪加一等。这些,苍梧都认。可是爱上凡人这档子事,阎王爷说,两个人都要罚,那时远岫已经死了,死于折磨,魂归地府自然归阴司管。于是就将远岫的三魂七魄抽出来两魂三魄,让他永生永世无法投胎,只能留在阴司做孤魂野鬼,还要打入地狱,受刀山火海之苦,以正天规,是谓六道有别,鬼与人,鬼与仙,仙与人,皆不可相爱。

苍梧红了眼。他提着杀人已经杀豁了口的刀,誓要将阴司覆灭,他披散着发,如一只修罗:“我看你这君位坐得够久,不如今日便让给我吧!”

是远岫劝住了他。

苍梧看着远岫的眼睛,眼睛里有他自己,他缓缓放下刀,将远岫脸上的泪痕擦掉:“别哭,男子汉大丈夫,不能动不动就流泪。”他认了。但他有条件,不许伤害远岫。

是风华亲自将他压入地狱,临行前,远岫抱着他痛哭,附在他耳边说:“我一定会救你出来的。”

苍梧笑着说:“好啊,你可一定要救我出来。”

远岫不知道,自古投入地狱的恶鬼,哪里还有出来的可能。所以说,风华和应栩再这么发展下去,就是苍梧和远岫的下场。

苍梧也不知道,当日远岫那一句,并不是玩笑话,他蛰伏了几百年。

苍梧曾经问过远岫:“你怕么?”

远岫一脸的天真和信任:“不怕啊。”

“为什么?”

“不是还有你呢么。”

就是这短短的对话,撑着他熬过了地狱里的漫漫长夜和无穷无尽的痛苦,他想到远岫,就会想苟延残喘地活下去,因为,他还有远岫呢啊。

远岫可是说了要救他出来的,这个傻孩子啊,怎么可能呢,还是乖乖等着吧。

如果当时他就要他乖乖等,也许之后这一切事情都不会发生。

这一等,就是几百年。

自古十八层地狱专门关押穷凶极恶之鬼,从来没有鬼可以从这里走出去,苍梧想,自己也许可以做那第一个人,日后说与远岫听,远岫一定会眉开眼笑,说:“我家苍梧就是厉害。”

每每想至此,苍梧冰冷的脸上会有一点点笑意,真的是每个人都会有软肋。

苍梧的软肋是远岫,风华的软肋是应栩。

可是,还没有等苍梧挨到自己可以刑满释放的那一天,远岫携令牌出逃的消息,就已经曲曲折折,一路传到十八层地狱。那深在地底深处的苍梧听到这个消息,愣了愣。

时间太久了,看来远岫不想再等,他已经不相信阎王爷有一天真的会放了苍梧。其实他想的也对,苍梧那样一个狠角 {MOD},好不容易可以将他关押,怎么会轻易放出来。

这才逼得远岫自己动手。

这个傻子,傻子!

苍梧被铁链束缚的手动了动,他太久没有握拳,没有杀戮,但是就像就不见肉的狼,虽然可能已经渐渐淡忘了味道,但是只要再一次闻到血腥味,他身上的狼性和凶狠就会立刻被激发出来,那是沉淀在骨子里的东西。

苍梧用力挣脱了一下,铁链撞到一起,叮叮当当,没断,生疏了。

旁边打盹的小鬼尖着嗓子:“你干什么!”

苍梧想真是以为自己拿不动刀了,如今连一个看守地狱的小鬼都敢对自己呼来喝去,可惜,这日子不多了,想喊就让他喊喊吧。

没有人知道苍梧究竟是如何从十八层地狱一层一层杀上来,他抢了狱卒的刀,那刀于他而言太轻,并不趁手,可是他也那样杀上来了,带着一身的血和伤。

整个十八层地狱,传说中最残酷血腥的地方,迎来了有史以来最残酷血腥的一天。

苍梧还是苍梧,生来为鬼,天地之子,没人能够囚禁他。

从十八层到人间,他花了小半个月。孤狼的战争。

第二十七章 我要杀了风华

然后风度翩翩地站在风华面前,如从前一样的高高在上,不顾自己浑身撕裂一样的疼痛,背上的伤口止不住血,黏住了衣服,整个衣服都是湿哒哒的,幸好穿了黑 {MOD}。

他说:“成了亲居然没有邀我这个师父,看来……”

转身的那一刹那,一股腥甜涌上喉咙。他运气,强行压下去,这才没有在风华面前暴露。

他想起昨天凌一的话。

其实按理说他与凌一之间并无交集,从前的时候凌一有点怕他,并不愿意与他亲近,只是围着风华转。

所以当他来到人间,一路追踪远岫的痕迹的时候,凌一突然出现,倒是让他颇感意外。

不得不说时移世易,如今的凌一与他印象中的大有不同,那个高傲的小公主不见了,变成了一个城府颇深的小公主。

凌一站在他面前,开门见山,倒也干脆:“我知道远岫在哪里。”

苍梧失笑,论辈分他比凌一风华不知道大了几辈,脸上年轻心理上依然是长者,凌一此番,就如同一个四五岁的小孩堵在四五十岁的成人面前。

“你这是,要与我谈条件?”苍梧眯起眼睛,像是回想很久以前的事情:“上一个与我谈条件的人,死的可惨。况且,你以为没有你,我就找不到远岫了?”

凌一不慌不忙:“我知道这世间没人能打败您,我知道风华也不能,早就听闻您从十八层地狱一路闯出来,是谓开天辟地的第一人,这一点,在下佩服。可是您这一役打得确实有些损耗,想要打败风华,可能还需要恢复些时日。现在阎王爷也察觉到了什么,多多少少可以确定远岫的所在,若是他先下手为强,杀掉远岫,以您现在,恐怕也无法阻挡。若是阎王爷即刻下令让风华杀了您,恐怕您也是自顾不暇。”

“你想得到什么?”

我想与您联手,杀了风华。

“杀了?”苍梧难得惊讶。“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他吗。怎么突然……”

凌一冷笑:“我只是知道他这一生一世都不会是我的了,那既然这样,倒不如杀了他,他包庇远岫,他恋上凡人,他该死。”

苍梧眯了眼笑:“好,好。”

“杀了风华,我就是天下第一鬼差,远岫就可以跟你远走高飞了。”凌一眼里有泪光,有恨意。

她再也不要成亲了,爱是假的,都是假的,她再也不相信了。她要杀了风华,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她宁可杀了他,也不想看着他违背原本的婚约,娶应栩为妻。杀了他,然后自己就是第一鬼差,什么儿女情长统统见鬼去吧,她要所有人对她俯首称臣,再也不敢谈背叛。

应栩还不知道自己成了香饽饽,三路大军就等着她这块肉,当然,与苍梧和风华这两个人比,沈辞简直可以忽略不计,风华派去的小鬼日日夜夜折磨着这两个人,眼看着,不死也要去了半条命。体内的灵魂开始隐隐作祟,应栩便感觉疲累不堪,风华踏着风雪回来的时候,她已经半睡着的状态。

苍梧一出现,风华就知道大事不好,而且应栩体内的远岫也感觉到了苍梧,开始蠢蠢欲动,应栩的脑门上都是汗,在稻草上翻来覆去,在梦里挣扎,紧紧咬着嘴唇,一直到咬出血来。

风华帮她擦汗,还要小心地按住她的四肢。不敢轻易叫醒她,这个时候叫醒,很容易没了命。

可是应栩突然醒了,猛地从稻草上坐起来,力大无比,就连风华,也险些被她推倒:“阿栩?阿栩?”

应栩两眼空洞,环视了一圈,看到风华,乍开双手,如同鹰爪一般抓了上去,尖利的指甲牢牢锁住风华的肩膀,甚至扣进了肉里,风华忍着疼,一边挡着不让她继续攻击,一边喊她的名字。

他不能轻易用武力对付她,打退的是远岫,可受伤的确实应栩的身子。他不忍。

可是眼下应栩就在他面前痛苦地抽搐,他却束手无策,一点点办法也没有,一点点也没有。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无力感。

白无常破门而入,神 {MOD}慌张:“大人,凌一跟苍梧……”

话未说完,一柄剑直直飞进来,插进白无常的帽子,白无常吓出了一身冷汗。

风华向后看去,夜光中,两个身影逐渐清晰起来。凌一,和苍梧。

“凌一,你居然与苍梧勾结。”

“交出应栩。”

白无常见势头不好,慌忙躲在了供桌之后。

风华自然是不肯,两个对一个,风华明显处于劣势,渐渐支持不住,苍梧使出了致命一击,风华躲闪不及,整个人被掀飞,先是撞到神像上,然后顺着神像一路滚下来,重重砸在地上。等他再爬起来的时候,凌一与苍梧已经不见了,应栩也不见了。

破庙里一片寂静,神像冷冷地看着他。

一张字条飘飘落在来,风华伸手接住,看了看。

风吹动的桌布上有流水般的暗纹,看得出当初也是香火繁盛之地,不知为何破落成如今这个样子,白无常从供桌下面爬出来。

雪白雪白的衣服有些脏了,他一个劲地拍打,猫着腰,拍拍膝盖,抖抖衣摆。风华将那字条扔进火堆里。

宣州纸的质感甚好,刹那就被点燃,在热风中翻腾飞舞,像一只蝴蝶,欲涅槃重生。

风华抱着剑,靠在神像脚下的稻草堆,破庙的门已经被打烂了,寒风呼呼地倒灌进来,风华只觉得寒冷彻骨。良久,他问白无常:“你来干什么?阎王爷又让你来催我?”

白无常整理好了衣服,再抬起头时,却是一脸的严肃认真,风华见惯了他嬉皮笑脸的模样,如今突然不笑了,他心知有事发生。

还能有什么事呢?应栩已经被人劫走了,还能有什么比这更大的事吗?就算是上次阎王爷真的按捺不住,也只是宰了金将军而已,还能做什么。

风华无心猜想,只说:“你这副模样,真是跟你家老黑一模一样。”

白无常听出了他的打趣,却还是一动不动,板着脸:“大人,阎王爷已经知道您跟应姑娘的事情了,他也知道远岫其实就在应姑娘身体里。现在阴司认定你勾结远岫,阎王爷亲自点兵点将,阴司的鬼差几乎倾巢出动,就是为了来抓您和应姑娘。”

第二十八章 再见

风华顿了一顿:“知道得够快的,可是他让你来告诉我的?”

白无常摇摇头:“不是,阎王爷这一次是秘密行动,在下想着,应当来只会您一声。”

惊雷乍做,瓢泼大雨突然而至,真是入了冬少见的大雨,屋檐滴滴答答,近处的草木石阶,远处的山山水水,都模糊了轮廓。

是那样透彻的冷,前所未有的清醒。

风华笑了:“往日里都是穿阎王爷的话,这一次擅自行动,你就不怕阎王爷把你划归我们的同伙?到时候,你家老黑可怎么办?”

白无常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是冰凉湿润的味道,他一头扎进雨雾中,临走前他说:“大人,在下只能做到此,您……”顿了顿,“自求多福吧。”

又是一声炸雷,风华的脸在电光里忽明忽暗,闭着眼,端坐在神像前,眼尾修长,坐姿庄重,仿佛另一座神像。裂魂剑被横在膝盖上,风华的指尖划过剑身上的纹路,那是他几百年以来熟悉的触感。

黑云压城,风雨欲来。

应栩与风华偶然相见,便付了此生。

风华提这剑,站在风雨潇潇的候锦山下,应栩已经被劫走三天,那张字条上写着,三天之后,风华可以到候锦山找他们,至于能不能带得走,全凭运气。

风华一直知道其实自己没有运气这个东西,苍梧好容易抢走了应栩,肯定是要等着远岫完全苏醒过来,他不会还给他的。

他看到了应栩,她眼睛发红,疯疯癫癫,隔着不远的距离,应栩看了好久,终于认出,她艰涩地开口:“风华。”还未等说完,就痛苦地倒在地上抽搐。

苍梧给她喂了自己的血,加速了远岫的苏醒,就算是抢回来,应栩也无药可救了。

她只能死。

身后一阵风起,风华灵敏地一个侧身,躲过了凌一的第一剑,凌一第一招未中,却不肯放弃,步步紧逼,招招致命,一种不要命的致命。

凌一知道自己打不过风华,拼劲全力也没用,可是她就是想以这种自我毁灭的方式,要么她死,要么风华死。

她没有让苍梧动手,她说要亲手杀了风华。

风华飞身上树,一个转身,便看到不远处黑压压的一片。他躲过凌一的攻击,眯着眼睛看了看,果然,该来的还是来了。

阴司的鬼差倾巢而出,虽然个体上不占优势,起码数量上绝对压倒性。

后来人说起那段往事,寥寥几句会说起当年如何的惨烈,风华如何以一敌百,杀红了眼睛,一如当年的苍梧。

浓墨重彩的,是风华身边的小丫头,对的,后人这么叫她,风华身边的小丫头,她在大喊着:“你们不要伤害他,你们别伤害他。”

可惜鬼差无情,刀剑无眼,风华身上已经伤痕累累,凌一一时顿住,竟不知如何抉择。

上手啊,这是风华最脆弱的时候,她只要动手,风华就死在她手里了。可是,可是,她真的那么希望他死吗?

风华被两个鬼差掀翻在地,一柄利剑欺面而来,风华眸光一紧,还未来得及反应,那剑就被挑开——是凌一。

苍梧身上带伤,根本就不是那么多鬼差的对手,可那些人一招一式,无不是针对手无缚鸡之力的应栩。

她已经神志不清,一会哈哈大笑,一会哭泣,叫他们别伤害他,别伤害她的风华。

楚霸王自刎乌江,终究是寡不敌众,是霸王又如何?

风华被人压着跪在应栩面前,应栩抽搐着,一双眼看着他,一句话都已经说不出来。可是她还有模糊的意识,她知道面前的人是风华。

她说:“风华你别这样,你是第一的鬼差,你不能跪下。”

她说:“你看你长得这样好看,真给鬼丢脸。”

她记得她曾经说:“风华,你娶我好不好啊?”

风华回答:“你嫁给我好不好啊?”

她还没有嫁给他呢,那是她第一次见到风华跪着,见到他那样落魄的模样。为首的鬼差手里拿着裂魂剑:“阎王爷说了,只要你亲手结果远岫,既往不咎。”

应栩想:既往不咎是什么意思?放了他吗?

风华接过剑,仔仔细细端详着剑身的纹路,是他熟悉的,这把剑杀人的时候,鲜血就会顺着纹路一路流下来,妖艳异常。

他再也没有机会了。裂魂剑闪着寒光。

若干年后的某一天,上了年纪的说书先生喝了口茶,身旁的小娃娃按捺不住,抓着他的袖子:“后来呢后来呢?后来应栩跟风华在一起了吗。”

后来呢?

应栩死了,她那一刻脑子异常清醒,大约是临死前的回光返照,她知道自己就要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她看见风华沉重的双眸,她听见如果自己死了,他们就放过他。

应栩是自己扑到裂魂剑上的,风华将剑抽出来,可一切都来不及了,应栩软绵绵地倒在地上,顿时感觉身体轻盈了很多,这样的轻松,很久没有过了。

她想说,你们要放过他,说话算话啊。

她想说,风华,你还没娶我。

她想说,风华,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可是她已经什么都说不出来。

就这样烟消云散了,风华疯了一般去挖地上的泥土,仿佛这样就可以把她再刨出来一样。

最后,是那些鬼差,将风华拖回阴司,神采奕奕的阎王爷站在失魂落魄的风华面前,很是满意:“好,很好,风华,这次任务完成得非常好。哦对了,我记得你说过,要回你的灵魂是吧。好的好的,我这就给你……”

“我不要了。”

“什……什么?”

风华笑:“我说,我不要了。”

他不要了,什么都不要了。他还是鬼差,阴司的第一鬼差。凌一死在了那场战乱,苍梧不知去向。他回到阴司,一切似乎都是一个月前自己刚刚离开的样子,只不过没了金将军。

自然,风华也没了斗鸡的兴致,也再没有人敢找他斗鸡。

那一天的玉带佩环清脆作响,她说:“风华,你愿意娶我吗?”

我愿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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