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走流水犯法么

2024-07-05 15:45发布

银行的流水是个人的财产信息,这个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未经本人的授权,未经过司法程序相关机关的允许,是不得非法获取 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财产消息。可是银行流水的财产

银行的流水是个人的财产信息,这个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未经本人的授权,未经过司法程序相关机关的允许,是不得非法获取 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财产消息。可是银行流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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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6:11
银行的流水是个人的财产信息,这个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未经本人的授权,未经过司法程序相关机关的允许,是不得非法获取 出售或者提供他人的财产消息。

可是银行流水的财产消息怎么样才能够立案了?如果只是一般普通的几条流水,那么是不被立案的,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的财务,把工资单打出来的时候那里也有流水呀?难道就违法了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银行流水泄露超过25条的时候,那么依照刑法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这属于侵犯公民个人消息罪,最高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那么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既然不是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去取得的流水,那么这个流水又是否有效呢?答案肯定也是无效的。

刑事味年第望念也干都鲜帮稳案件里面的证据必须讲究合法而无瑕疵,如果在民事诉讼的过程比右的手中严重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调查的证据都是无效的。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书各白益显各异:目前池子和笑果文化公司争议还未清楚,这一违规操作是否涉及到违法?那就输不得而知喽?

如果法院采取了措施,那么该银行泄露流水的事件就很有可能造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如果真的对簿公堂的话,银行未必是池子的对手。

银行是国企承担着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于群众来说就是弱势群体,法律是比较保护弱势群体的。

银行其实也不希望自己能够胜诉,因为一旦胜诉的话,那么舆论对于银行来说也是不利的,银行人员差别对待客户,势必会造成银行和客户之间的信任缺失,综合考量社会的危害性,这个必须以违法犯罪论处。

池子在这次微博当中就表示:以后不会再用中信银行的任何服务,希望给大家敲个警钟,坐拥400多万粉丝的观众纷纷喊着要"销卡",足见舆论的危害性有多强。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在配合"大客户"调取池子的流水明细之前,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曾经自我宣传过一个"欣喜"案例:

11月的一个早晨,张阿姨来银行办理转账业务,由于走的太急没有吃早饭,张阿姨平时有低血糖,填单过程中感到头晕不适,大堂经理小顾得知情况后,拿出自己新买的进口糖果给张阿曾级孔姨吃,缓解了她的不适症状。

在这则公关味十足的故事最后是这样一句话:虹口如清百理划跟乙族范支行就是不断通过对客户的体贴关怀,拉近与客户的距离。

不知道曾有几人体会过这种体贴和关怀,笑果文化体会到了。

中信中信哪里还有诚信呢?

目前池子微博的账号有接近5百万的粉丝,微博的下面还积累了3万多条评论,5万余条转发数据。

那么在这里就要搞清楚上面情况下可以调取银行的流京甲财切家府水呢?

第一个肯定是本人可以的,或者本人委托律师机构持有相关的授权手续也是可以办理的,我记得银行好像有这样的规定,那就是本人还必须要带身份证,如果无法确定本人的话,还必须要唱刚皮殖即片黄意鲜现场打电话给本人,把电话当做录音仪作为证据。

第二个就是司法工作人员(在这里要注意了,必须是司法人员持有证明原件)持有合法的调查手续

第三个就是客户去世,法定监护人可以持有相关的证明调取,去世之后可以到公证处里开出证明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客户持有银行卡到自助机里面去查询流水,其实这种才是真正保护自己的方式,对于银行而言:如果是本人用银行卡去查询流水的话,那么风险应该是本人承担的。

客户是有义务保护自己的银行卡 密码等相关工具

中信银行泄露银行流水必定违反了《商业银行法》《征信管理条例》《个人金融信息安全规范》《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条行业特定法律和规章制度,来自法律和银保监会的行政处罚必然难逃。

像这样的事情可不是单单发生在中信这样的银行里面,其实很早之前就有很多银行爆出关于泄露客户信息问题的事件。

2010年,贵州日报就报道过:刘女士所在的公司在仲裁期间,公司开户银行未授权刘女士就私自将代发工资的流水给了公司,不过这件事情并没有扩大,善良的刘女士还是接受了银行的口头道歉并且没有追究银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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