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11 21:13发布
警惕投资骗局、远离非法集资!当代物欲横流的社会,在解决了基础的温饱问题之后,人们对物质的需求越来越大,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更让这些现象被无限放大。随便点开一个社交平台或者短视频平台,都能看到里面的人各种炫富,豪车、豪宅,应有尽有,就连普通人都能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富二代。再看看那些大红大紫的网络主播,一场带货直播就能赚到普通人祖孙三代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随便上哪个平台再搜一下,工资水平之类的关键词,是人是鬼都说自己保底上万的月收入。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底层的人们倍感焦虑,一方面是来自生活的压力,另一方面是来自互联网的焦虑。有些人选择了躺平,也有人选择了铤而走险、巧取豪夺。有人开始筹钱搞投资、也有人暗中蛰伏借着投资的名义搞诈骗。可能有人成功了,也可能有人失败了,但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普通老百姓。接触得最多的就是金融类杀猪盘、新三板骗局、原始股转让骗局、投顾投教骗局、荐股骗局、原油期货骗局,这些金融投资骗局,大多涉案金额巨大,无数投资者血本无归。针对金融投资被骗的两种解决办法:首先要明确此骗局是纯粹的诈骗,还是你确实买到了相应的理财产品。举个例子,如果对方打着一家正规公司的名义想你兜售原始股,实际上对方只是一家空壳公司,骗了钱就直接跑路,这种情况建议直接报警。如果对方确实是正规的公司,忽悠你买原始股,建议你走法律程序。警惕投资骗局的同时,也要远离非法集资。前段时间有个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说一个交流群内,这家公司面向群友集资炒外汇,盈利的钱到时候一起瓜分,转款的账户还是一个私人的账户,还承诺他们即使没有赚到钱,之后也会把本金退还给他们。这样的承诺谁听了不心动?但也只有傻子才会相信吧!他还问我这样操作,对方盈利之后,能成功分到钱吗?我笑了笑回他,你就不怕他自己拿钱跑路吗?这种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不就是非法集资吗,为什么这么多人面对低级骗局,却沉迷其中。很多人为了实现财富自由都想走一条捷径,殊不知自己血本无归让别人实现了财富自由。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三年抗疫,国家付出了巨大的心血,社会经济也处于低迷时期。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咱们普通老百姓,没那点技术就别想着一夜暴富,守住自己的本金才最为重要,千万不要孤注一掷。如果有遇到过金融骗局的朋友,不妨分享出来,避免更多人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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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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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投资骗局、远离非法集资!
当代物欲横流的社会,在解决了基础的温饱问题之后,人们对物质的需求越来越大,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更让这些现象被无限放大。随便点开一个社交平台或者短视频平台,都能看到里面的人各种炫富,豪车、豪宅,应有尽有,就连普通人都能把自己包装成一个富二代。
再看看那些大红大紫的网络主播,一场带货直播就能赚到普通人祖孙三代一辈子都赚不到的钱。随便上哪个平台再搜一下,工资水平之类的关键词,是人是鬼都说自己保底上万的月收入。
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底层的人们倍感焦虑,一方面是来自生活的压力,另一方面是来自互联网的焦虑。有些人选择了躺平,也有人选择了铤而走险、巧取豪夺。
有人开始筹钱搞投资、也有人暗中蛰伏借着投资的名义搞诈骗。可能有人成功了,也可能有人失败了,但最终受伤害的还是普通老百姓。
接触得最多的就是金融类杀猪盘、新三板骗局、原始股转让骗局、投顾投教骗局、荐股骗局、原油期货骗局,这些金融投资骗局,大多涉案金额巨大,无数投资者血本无归。
针对金融投资被骗的两种解决办法:首先要明确此骗局是纯粹的诈骗,还是你确实买到了相应的理财产品。举个例子,如果对方打着一家正规公司的名义想你兜售原始股,实际上对方只是一家空壳公司,骗了钱就直接跑路,这种情况建议直接报警。如果对方确实是正规的公司,忽悠你买原始股,建议你走法律程序。
警惕投资骗局的同时,也要远离非法集资。前段时间有个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说一个交流群内,这家公司面向群友集资炒外汇,盈利的钱到时候一起瓜分,转款的账户还是一个私人的账户,还承诺他们即使没有赚到钱,之后也会把本金退还给他们。这样的承诺谁听了不心动?但也只有傻子才会相信吧!他还问我这样操作,对方盈利之后,能成功分到钱吗?我笑了笑回他,你就不怕他自己拿钱跑路吗?
这种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不就是非法集资吗,为什么这么多人面对低级骗局,却沉迷其中。很多人为了实现财富自由都想走一条捷径,殊不知自己血本无归让别人实现了财富自由。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三年抗疫,国家付出了巨大的心血,社会经济也处于低迷时期。在这样的一个大环境下,咱们普通老百姓,没那点技术就别想着一夜暴富,守住自己的本金才最为重要,千万不要孤注一掷。如果有遇到过金融骗局的朋友,不妨分享出来,避免更多人入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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