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5 14:03发布
这问题是不是简单的彩民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官司!归根接底是一种病态!很多人买彩票花去了很多的钱而且他们多数人都是穷人,因为富人没必要或者很少去买彩票!本来他们不富裕又花去了很多的积蓄去博彩,成本已经投入很多了,中了一次又得不到钱!就像赌徒心里一样钱输光了如果有一把赌注应该是可以赢钱的因为庄家失误或者出老千,他会怎么样?我接触很多买彩票的人他们很多都是病态心理,都是拜彩票所赐,仁义?福利?都是狗屁!!!
其实工作上的失误谁都会有,报纸上印刷的错字,教科书上错误的网址,很多时候我们的精力可能没有那么旺盛把所有的事情做到像是圣人一样的完美。
但是彩票员的失误放在彩民身上就显得极其的可悲了,如果一点奖都没中那打错也就是无所谓的事情,但是因为别人的失误导致本该是自己的东西失去了我们就会显得特别沮丧。
这在心理学上面是有根据的,一件事是自己的原因我们会给自己找一百个借口推到别人的身上,更别提是别人的错误了。
因为彩票站的阿姨打错了一个数字两万多就没了,可能有的人会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说有什么的,反正都是白拿的钱。但是如果中的金额是上百万怎么办?
我觉得法院的判决还是比较合理的,工作人员的疏忽一定是要罚的,如果这样用两条烟就能打发两万元的话,麻烦给我马云的电话号码!再说也没有让那个阿姨完全承担错误的金额,也是一种比较宽容的表现。
再说那位彩民,为什么购买之后没有好好核对一下上面的号码?直到事后才发现?如果说彩票站事后不认账,两条烟你都要不过来!
做事要细心,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案例中两个人都是犯了这样的错误痛失了好不容易得来的金钱。这样错失机会的还有很多,就是一眼的时间耽误不了多少对的功夫,所以还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认真的对待自己的工作,这个是与学历无关的,只是自己的职业道德使然!
想象一下,自己花两块钱买的彩票,本来应该拿到28000的奖金,结果因为彩票站的工作人员打错了一个号码……全没了……她却还只想着拿两条烟了事……
如果是你,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做?
站在一个买了很多年彩票的彩民角度来讲,我很能理解小陈的做法。要知道,我们买彩票,付出的不仅仅是二块钱,有些人还会专门去研究一些“规律”,什么红波蓝波,什么单吊什么复式投注……就像孔乙己回字的三种写法一样,有一些人看起来很可笑,但是他们也是投入了巨大的时间跟精力在里面……
而彩票的号码,就是非常关键的东西。
如果中了大奖,一下子就可能让生活产生一些变化……比如这几万块,能够解决掉不少问题了……
所以,彩民对于大奖的执着,可以让他们坚持着,不断地投注,只为了能够拿下大奖……
在这个事件里面,因为工作人员下注打错号码,而导致错失大奖,所以追究责任,这是无可厚非的。
不要拿彩票不就两块钱说事。那不是两块钱,那是28000元,那是五百万,那是一千万甚至一亿……那是梦想……
而打错数字这样的操作,实际上是不应该发生的。
要知道,一个人在彩票站工作,需要的不是要他/她有多么高的学历或技能,而是需要他/她认真细致,对数字敏感……
因为相差一个数字,奖金的就相差了一个天文数字,可能很多人这辈子怎么努力都赚不到这样一笔钱……而28000元,虽然不是什么大数目,但也不是什么小数字,很多人可能要工作好几个月才有这点工资……
当然,如果是在彩票站工作很多年的人,可能就会比较注意这些细节,让自己少犯错,甚至不犯错。
而除了自己打票出彩票外,一些工作人员,其实在购买的时候,也会提醒彩民先看看打票的屏幕上面显示的数字是否相符,如果这个时候出错了,还能修改,再确认,确认无误之后再打票。
还好,这次只是28000元,如果是280万,或者2千万呢?这么一个小小的彩票站的工作人员,能够赔偿吗?
这样的故事也提醒我们,在购买彩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核对好自己的彩票号码了。不然28000元,分分钟缩水变6000元……买股票都没有这么缩水的……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彩票销售网点工作人员潘阿姨受彩民小陈委托下注,错将“35”打成“33”,致小陈痛失2.8万大奖,潘阿姨事后送上2条烟欲打发了事,但小陈并不买账,还将潘阿姨告上法庭。日前,普陀法院判决潘阿姨赔偿6千元。,事情就是这样子的。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情,来找一找在事件中每个人各自的责任。首先是潘阿姨,潘阿姨自己的身份是工作人员,身份上就注定了这件事她脱不了关系。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她的工作就是为彩民工作,这就是说,如果你只是小陈认识的一个普通人,一个吃瓜群众,那么你买错,关系只存在在你俩之间,但是你作为工作人员出错,这就是工作上的失职。失职有大有小,这个先不提,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潘阿姨这件事绝对是做错了的。然后是小陈。小陈作为原告,他的出发点是没有丝毫问题的,因为这并不是朋友之间的错误,而是他与工作人员的事。朋友之间可以原谅,但是工作人员你作为干这个事的人出错那就很不应该了。从这个方面来考虑小陈的处事方式一点错都没有。然后就是法院。法院作为裁判机构,我认为他的判决是很公正的,这个没毛病。最后就是吃瓜群众了,事实上这件事闹这么大吃瓜群众在里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们有俩个观点,一点,潘阿姨做错了,该罚,第二,小陈不该咄咄逼人,小陈过分了。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一个网友总结的一个非常厉害的观点,关于圣母与圣母婊的总结,“圣母是把自己碗里的东西给别人的人,圣母婊则是要求别人把他们碗里的东西给别人的人”,我觉得很精辟。小陈并没有做错什么,那么他争取他的利益是无可厚非的,你不能要求小陈把他碗里的利益让给他人,这种行为叫圣母婊,知道吗?
应该赔!至于赔多少要根据当时购彩的实际情况和打票员的态度来决定。打票员肯定存在过错,知道彩民的心理不,中奖容易吗?老彩民心里都知道。用千年等一回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中奖太不容易了,真的。我也是老彩民,我有一个朋友买了三年彩票,都没中过5元。如果是你,好不容易写了号码让你打,打错了号,而且正巧他写的号中奖了,他能不跟你急吗。再说有的彩票店服务态度根本不好,我有一次去打大乐透99倍追加,给我打错了号,还不退。当时我也生气了,为什么不核对一下。当时花了297元,结果第二天我去兑彩,恰巧就是差打错了的那个号,不然中个6等奖也有495元的。你说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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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是不是简单的彩民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官司!归根接底是一种病态!很多人买彩票花去了很多的钱而且他们多数人都是穷人,因为富人没必要或者很少去买彩票!本来他们不富裕又花去了很多的积蓄去博彩,成本已经投入很多了,中了一次又得不到钱!就像赌徒心里一样钱输光了如果有一把赌注应该是可以赢钱的因为庄家失误或者出老千,他会怎么样?我接触很多买彩票的人他们很多都是病态心理,都是拜彩票所赐,仁义?福利?都是狗屁!!!
其实工作上的失误谁都会有,报纸上印刷的错字,教科书上错误的网址,很多时候我们的精力可能没有那么旺盛把所有的事情做到像是圣人一样的完美。
但是彩票员的失误放在彩民身上就显得极其的可悲了,如果一点奖都没中那打错也就是无所谓的事情,但是因为别人的失误导致本该是自己的东西失去了我们就会显得特别沮丧。
这在心理学上面是有根据的,一件事是自己的原因我们会给自己找一百个借口推到别人的身上,更别提是别人的错误了。
因为彩票站的阿姨打错了一个数字两万多就没了,可能有的人会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说有什么的,反正都是白拿的钱。但是如果中的金额是上百万怎么办?
我觉得法院的判决还是比较合理的,工作人员的疏忽一定是要罚的,如果这样用两条烟就能打发两万元的话,麻烦给我马云的电话号码!再说也没有让那个阿姨完全承担错误的金额,也是一种比较宽容的表现。
再说那位彩民,为什么购买之后没有好好核对一下上面的号码?直到事后才发现?如果说彩票站事后不认账,两条烟你都要不过来!
做事要细心,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案例中两个人都是犯了这样的错误痛失了好不容易得来的金钱。这样错失机会的还有很多,就是一眼的时间耽误不了多少对的功夫,所以还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认真的对待自己的工作,这个是与学历无关的,只是自己的职业道德使然!
想象一下,自己花两块钱买的彩票,本来应该拿到28000的奖金,结果因为彩票站的工作人员打错了一个号码……全没了……她却还只想着拿两条烟了事……
如果是你,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做?
站在一个买了很多年彩票的彩民角度来讲,我很能理解小陈的做法。要知道,我们买彩票,付出的不仅仅是二块钱,有些人还会专门去研究一些“规律”,什么红波蓝波,什么单吊什么复式投注……就像孔乙己回字的三种写法一样,有一些人看起来很可笑,但是他们也是投入了巨大的时间跟精力在里面……
而彩票的号码,就是非常关键的东西。
如果中了大奖,一下子就可能让生活产生一些变化……比如这几万块,能够解决掉不少问题了……
所以,彩民对于大奖的执着,可以让他们坚持着,不断地投注,只为了能够拿下大奖……
在这个事件里面,因为工作人员下注打错号码,而导致错失大奖,所以追究责任,这是无可厚非的。
不要拿彩票不就两块钱说事。那不是两块钱,那是28000元,那是五百万,那是一千万甚至一亿……那是梦想……
而打错数字这样的操作,实际上是不应该发生的。
要知道,一个人在彩票站工作,需要的不是要他/她有多么高的学历或技能,而是需要他/她认真细致,对数字敏感……
因为相差一个数字,奖金的就相差了一个天文数字,可能很多人这辈子怎么努力都赚不到这样一笔钱……而28000元,虽然不是什么大数目,但也不是什么小数字,很多人可能要工作好几个月才有这点工资……
当然,如果是在彩票站工作很多年的人,可能就会比较注意这些细节,让自己少犯错,甚至不犯错。
而除了自己打票出彩票外,一些工作人员,其实在购买的时候,也会提醒彩民先看看打票的屏幕上面显示的数字是否相符,如果这个时候出错了,还能修改,再确认,确认无误之后再打票。
还好,这次只是28000元,如果是280万,或者2千万呢?这么一个小小的彩票站的工作人员,能够赔偿吗?
这样的故事也提醒我们,在购买彩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核对好自己的彩票号码了。不然28000元,分分钟缩水变6000元……买股票都没有这么缩水的……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彩票销售网点工作人员潘阿姨受彩民小陈委托下注,错将“35”打成“33”,致小陈痛失2.8万大奖,潘阿姨事后送上2条烟欲打发了事,但小陈并不买账,还将潘阿姨告上法庭。日前,普陀法院判决潘阿姨赔偿6千元。,事情就是这样子的。
让我们来分析一下这件事情,来找一找在事件中每个人各自的责任。
首先是潘阿姨,潘阿姨自己的身份是工作人员,身份上就注定了这件事她脱不了关系。作为一名工作人员,她的工作就是为彩民工作,这就是说,如果你只是小陈认识的一个普通人,一个吃瓜群众,那么你买错,关系只存在在你俩之间,但是你作为工作人员出错,这就是工作上的失职。失职有大有小,这个先不提,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潘阿姨这件事绝对是做错了的。
然后是小陈。小陈作为原告,他的出发点是没有丝毫问题的,因为这并不是朋友之间的错误,而是他与工作人员的事。朋友之间可以原谅,但是工作人员你作为干这个事的人出错那就很不应该了。从这个方面来考虑小陈的处事方式一点错都没有。
然后就是法院。法院作为裁判机构,我认为他的判决是很公正的,这个没毛病。
最后就是吃瓜群众了,事实上这件事闹这么大吃瓜群众在里面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们有俩个观点,一点,潘阿姨做错了,该罚,第二,小陈不该咄咄逼人,小陈过分了。这个时候我就想起了一个网友总结的一个非常厉害的观点,关于圣母与圣母婊的总结,“圣母是把自己碗里的东西给别人的人,圣母婊则是要求别人把他们碗里的东西给别人的人”,我觉得很精辟。小陈并没有做错什么,那么他争取他的利益是无可厚非的,你不能要求小陈把他碗里的利益让给他人,这种行为叫圣母婊,知道吗?
应该赔!至于赔多少要根据当时购彩的实际情况和打票员的态度来决定。打票员肯定存在过错,知道彩民的心理不,中奖容易吗?老彩民心里都知道。用千年等一回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中奖太不容易了,真的。我也是老彩民,我有一个朋友买了三年彩票,都没中过5元。如果是你,好不容易写了号码让你打,打错了号,而且正巧他写的号中奖了,他能不跟你急吗。再说有的彩票店服务态度根本不好,我有一次去打大乐透99倍追加,给我打错了号,还不退。当时我也生气了,为什么不核对一下。当时花了297元,结果第二天我去兑彩,恰巧就是差打错了的那个号,不然中个6等奖也有495元的。你说是谁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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