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期确定

2022-04-17 20:02发布

我单位一职工,工龄在4.9年时因脑出血住院治疗,按规定,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而医疗期满时仍住院治疗,现公司考虑与其解除合同(按工龄给经济补偿),但现在呢,其工龄又到5.2年了,...我单位一职工,工龄在4.9年时因脑出血住院治疗,按规定,应享受3个月的医疗期,而医疗期满时仍住院治疗,现公司考虑与其解除合同(按工龄给经济补偿),但现在呢,其工龄又到5.2年了,按劳动合同法,这种情况就应该给6个月的医疗期了,我想问一下,就该员工这种情况,医疗期应是几个月?是按3个月还是6个月呢?谢谢了,特急!
10条回答
1楼 · 2022-04-17 20:40.采纳回答
第六条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海宝眉眉
2楼-- · 2022-04-17 20:21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3楼-- · 2022-04-17 20:30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4楼-- · 2022-04-17 20:30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楼-- · 2022-04-17 20:32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6楼-- · 2022-04-17 20:37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2113负伤5261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
7楼-- · 2022-04-17 20:37
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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