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路人”以案说法

2023-03-14 23:16发布

听说过租房、租车,没想到居然还有人租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就让小编带你了解一下。


案情回顾:


案情一:2020年9月初,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一微信好友想要利用他的银行卡刷银行流水,承诺给其一定的好处费。魏某某因贪图利益,办理了四张银行卡,并将卡号、密码、支付宝账号、支付宝密码、支付宝登陆密码全部提供给了“好友”。


案情二: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是做金融贷款业务的,为了开通蚂蚁借呗同时提高额度,遂联系其微信好友,其好友让董某某办理多张银行卡开通蚂蚁借呗的同时用于帮助网络赌博刷彩金,并承诺每张卡也给其一定的好处费。董某某共提供了7张银行卡。


案情三: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的朋友陈某某找到他,向其借银行卡,同样承诺给其一定的好处费。邓某某因陈某某曾经帮助过他,碍于情面,将一张银行卡出借给了陈某某。


经过侦查,上述所涉及的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目前,长岭县检察院已经对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信息网络时代,务必要妥善保管好涉及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的物品,不要轻易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号、微信号、QQ号、支付宝账号、密码等涉密信息。同时警惕网上以及报纸上刊登的自称经银行授权的信用卡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可以帮助申请金卡、提高贷款额度等虚假广告信息。长岭县检察院同时告诫大家:国家已将银行卡、电话卡等个人信息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并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大家千万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而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如确有需要办理相关业务,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