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分钟内银行卡被划扣8次,转走1.9万余元!海口一市民懵了……

2022-04-28 00:51发布

来源:南国都市报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记者:陈栋


近日,海口市民刘先生反映,去年11月,银行卡的存款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几分钟内被划走八笔钱,共计1.9万余元。刘先生通过银行查询,这笔钱被划到了京东金融的账户,京东金融反馈称是受凡普信贷委托。在跟凡普信贷、京东金融沟通未得到明确答复后,刘先生将开卡银行投诉到海南银保监局。


01


市民:未经本人同意


第三方平台从其银行卡扣款


2020年11月5日14时36分,刘先生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扣费短信。接着,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刘先生共收到8条扣费短信,扣款金额从200元到5000元不等,原本19349的余额瞬间只剩149元。


刘先生的第一反应是遭遇电信诈骗,马上到就近的银行网点查询。查询结果显示,刘先生银行卡中的钱款去向为京东支付,但刘先生并未在京东购买商品,于是他拨打了京东客服电话询问。


刘先生从京东金融方面了解到,京东金融受凡普信贷委托,对刘先生之前的欠款进行扣除,并通过邮箱向其发送了刘先生之前签署的借款合同等资料。


刘先生则表示:


那个借贷合同上的签字不是我的,之前合同上的签字是我手签的,而京东金融提供的合同上,签字是机打的。


刘先生说,他之前的确向凡普信贷借过款,2019年经济条件好转后想一次性还清,双方因还款数额发生矛盾,于是他停止还款,并将原来绑定还款的银行卡解绑。


“他们多次打电话催讨骚扰我,报警处理后,借贷公司收敛了很多。”刘先生告诉记者,即使他和凡普信贷存在债务纠纷,双方沟通无果后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银行账户里的存款在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第三方平台就可以把卡里的钱划走,“这太不可思议了”。


02


海南银保监局:


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等


事后,刘先生向公安、京东金融、银行等部门反映了此事。


海南银保监局


海南银保监局8月3日回复刘先生称,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银行产品或接受银行相关服务与银行机构或者其从业人员产生纠纷,并向银行机构主张其民事权益的行为,应当由银行机构负责处理。海南银保监局认为,刘先生反映的账户管理事项,属于他与某银行的民事纠纷,依法应当与该银行协商解决,刘先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


某银行清水湾支行


8月13日,某银行清水湾支行相关负责人致电刘先生称,刘先生的银行卡是在他们这里开的户,目前他们针对刘先生反映的情况,也在积极配合处理此事。该负责人称,客户在第三方平台支付,需要客户跟第三方平台签约,确认卡号、账户密码等程序。“我们通过交易流水,也逐渐查询到被扣款项的流向,但最终还需要刘先生和京东金融及凡普信贷沟通交涉。”该负责人表示。


京东金融


随后,记者拨打了京东金融客服热线,并提供了刘先生的相关信息,希望继续深入了解此事。客服人员表示,会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后续会有工作人员跟记者联系,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相关答复。


记者拨打凡普信贷之前联系刘先生的客服电话,该电话无法接通。


03


律师解读:网贷需谨慎


签订法律文书手续马虎不得


记者就刘先生的遭遇,采访了海南佐宸律师事务所主任钟敏律师。


钟敏表示,刘先生后续的这些麻烦纠纷都是由网络贷款引起的,很多网贷平台不正规,相应的手续、合约没有依法进行。消费者在消费或者接受网贷平台服务时,很多平台没有很好地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地位,做出很多不公平的协议条款,让一些“病急乱投医”、“用钱乱借钱”的人在网络平台上做出非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对此,钟敏提醒,网络贷款需要谨慎。


本案中根据各方描述,实际是刘先生借款后,因为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争议,网贷平台利用合同事先约定委托第三方代扣款的行为。


至于如何评价各方行为是否合法合规,需进一步查看刘先生与网贷平台签订的协议,以及平台与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的协议。


银行卡中的存款


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划走


是否合理?


钟敏称,刘先生将货币存放银行,与银行构成储蓄合同,银行要依法依约保证刘先生的存款安全,如果存款未经刘先生同意、授权,被扣划支取,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中需要进一步了解,银行是否得到了相应的支付指令,以及该指令是否是刘先生事先通过其他的授权等方式发送、不可撤销的授权。


如果网贷平台确有委托第三方支付公司扣款,且刘先生事先通过合同授权网点平台可委托第三方支付公司对自己扣款,第三方支付公司扣款行为是不存在问题的。


目前来看,关键在于刘先生之前和网贷平台签订的协议及配套的各个法律文书。钟敏说,正如前述,很多平台公司利用借款人急于借款,事先准备好各种各样的不利于借款人的法律文书手续,让借款人一次性授权、同意,然后在借款不按照协议履行时候采取各种方式方法“维权”,监管部门对于这种名为合法,实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应及时有效介入监管,对第三方支付公司及网贷平台加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