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千元佣金出借银行卡帮人“刷流水”?横栏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2023-03-04 17:55发布

“小伙子缺钱用吗?绝对躺赚!”前段时间,杨某森从中山横栏某网吧出来时被一名陌生男子拦住。该陌生男子告诉杨某森只需要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为其刷流水,达到一定额度就能获得相应的“佣金”。事后,杨某森获得了2000元“佣金”。但没几天,杨某森就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小伙杨某森所遇到的“躺赚”,其实就是将其名下银行卡出售给洗钱团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从中牟利。


根据杨某森的供述,横栏警方反诈专班继续对该案件深挖突破,于2022年2月13日14时许,在中山市东升镇某路段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蓝某祥和骆某业,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收取银行卡进行跑分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骆某业、蓝某祥等人。


抓捕过程中,警方共扣押犯罪嫌疑人杨某森持有的银行卡一张,蓝某祥持有的手机六部、银行卡三张、儿童电话手表一个,骆某业持有的手机三部。


警方现场搜获的物品。


2022年3月,急用钱的廖某姣和韦某健同样被男子梁某华以“躺赚”引诱出借自己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银行卡资金流水达40余万。看到有利可图,廖某姣还拉拢身边的朋友黄某龙共同参与刷交易流水,他们也各自利用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帮助梁某华跑分。


经审讯,韦某健和黄某龙对其通过提供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分别获利4400元和1100元的行为供认不讳。梁某华和廖某姣对其提供银行卡给他人分别获利6000元和2100元以及介绍他人提供银行卡走账跑分的行为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横栏警方根据“断卡线索”持续深挖打击,截至目前,一共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52人刑拘36人。正因为他们出借自己银行卡,给网络犯罪分子提供途径实施诈骗,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力,涉案金额高达400多万元。


横栏警方郑重提醒,个人银行账户(卡)是个人信用的重要载体,如果个人银行账户(卡)出现任何问题,都会影响个人信用。出借或出售银行账户(卡)被他人用于犯罪活动,就会涉嫌违法犯罪。请广大市民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必须立即中止此类行为并注销账户,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杨慧荣


【通讯员】潘飞兰


【作者】 杨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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