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分”“下分”“捕鱼”能刷流水赚钱?10名操作手在青岛被警察按倒

2023-03-04 23:34发布

将银行账号出借给他人,通过“上分”、“下分”、“捕鱼”,就能轻轻松松赚取提成——这不是一条发财之路,更是一条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近日,黄岛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抓获朱某(26岁,安徽人)等10名嫌疑人,他们均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1月18日,黄岛公安分局根据上级交办线索,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32岁,黑龙江人)涉嫌在电信诈骗活动中协助“刷流水”洗钱。1月21日上午,办案民警在青岛西海岸新区一家酒店的停车场将李某抓获。经过突击审讯,李某交代,在另外一家酒店内,朱某等人正在“刷流水”。黄岛警方组织刑侦、黄山警务工作站、青岛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灵海派出所等多个办案单位民警迅速出击,当天晚上在韶山路上一家酒店的客房内将朱某等9人抓获。民警冲进房间时,朱某等人正守着一堆银行卡,手里都拿着手机不停地在软件上操作。


李某、朱某等人到底在从事什么样的活动,竟然需要那么多的银行卡?他们用手机软件又在操作什么?据朱某供述,2020年12月中旬,他通过聊天软件上认识一个人,对方称通过“上分”、“下分”、“捕鱼”能赚取提成,操作并不复杂,只要租借他人的银行账号,根据指令“刷流水”就行。朱某一看来钱快又轻松,就通过交友软件发布了日工资300元至500元的招募客服信息,很快招募到陈某(28岁,山东诸城人)等4人,让他们作为客服身份,从事管理、记账职责,后又招募到李某等多人出借银行账号,每天在酒店房间内按照接受到的指令“刷流水”,每天的流水少的时候几万元,多的时候可能达到70多万元。据朱某供述,除了“刷流水”外,他们转出资金的方式还有通过平台购买U币,然后根据指令转走。


在被查获的人员中,周某(28岁,河南人)等人一脸“无辜”,他们承认自己的所作所为,但称不知道自己是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据黄岛警方办案人员介绍,朱某等人所谓的“刷流水”,进出的钱其实都是在电信诈骗活动中受害人被骗的钱。朱某等人从中赚取提成,多获利2万余元,少的获利也有数千元,他们已经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电信诈骗造成受害群众财产损失,危害巨大。无论电信诈骗手段怎么演变,但大多会涉及到两样东西:手机卡和银行卡。在当前正在开展的“断卡”行动中,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正是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手机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因为一些“蝇头小利”出租、出借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极有可能涉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通讯员 齐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