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客“转评赞”涉嫌非法经营 广东化州公安网警查处“网络水军”

2023-03-06 10:56发布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黄海樱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通过搭建网络接单平台,为有需要的新媒体“客户”提供转发、点赞、评论等业务,从中赚取技术钱。这种“生意”已涉嫌非法经营犯罪。记者近日从广东省茂名化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网监大队在开展“净网2022”专项行动中,查处了当地首例“网络水军”案件,嫌疑人叶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已被刑事拘留。


今年10月中旬,化州市公安局网监大队民警在开展日常网络巡查工作中,发现叶某某通过互联网搭建接单平台,为客户提供有偿的转发、评论、点赞等“网络水军”营销业务。


通过省、市、县三级公安网警的循线联合侦查,办案民警逐步厘清了叶某某的涉案事实。日前,办案民警依法传唤嫌疑人叶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


经审讯,叶某某(男,30岁,化州市笪桥镇人)交代,2020年10月份,其注册了“广州某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互联网搭建了一个名为“某客代刷”的平台,招揽“转评赞”等营销任务单,即为“客户”提高视频等网络产品的点赞、播放、评论或转发热度。叶某某通过“某客代刷”平台发布了明码标价的《接单广告》:如某音真人粉丝为每千个130元,某瓜点赞为每百个60元,某日头条评论为每百个60元,某信公众号投票为每百个19元等等。其接单任务类别有近20种,价格从几毛钱到几百元不等。


当叶某某接到客户“下单”后,便将任务通过互联网“某某生威初心网”发布,并在该平台充值给下一级网民接单完成。每一单任务完成,他可以按其广告标价的两成实现获利。


截至落网时,叶某某的“某客代刷”平台共接单9400多件,交易金额达30多万元,其从中获利5万多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非法经营犯罪规定了定罪量刑标准。根据该司法解释,当前比较突出的“网络水军”及“网络公关公司”涉嫌的一些非法经营行为,应当予以定罪处罚。嫌疑人叶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犯罪。


网络空间是亿万网民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秩序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网民,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