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轻信刷视频赚钱损失近3万元,买20部手机关注点赞收益为零

2023-03-06 11:34发布

大象新闻记者 杨继盈 王俊杰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邹家鑫/文图


闲暇时间,不少人喜欢刷短视频解压。当您看到“关注点赞就能日赚百元”的广告是否会心动?近日,焦作市的薛先生(化名)因轻信刷视频点赞能赚钱,投入近3万元买手机进行刷单,却未获得任何收益,觉得自己被骗寻求记者帮助,大象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求助】


轻信动动手指就有大收益


刷单赚钱损失近3万元


薛先生家住焦作市修武县。在家刷手机时,被一条兼职广告吸引,便好奇地点进去查看。这是一家自称“星辰华语天音影视”的传媒公司(以下简称“星辰传媒”),该公司李姓经理告诉薛先生,只要通过该公司购买定制手机,对视频平台的特定账号进行点赞关注等操作,每天就能获得300元——500元的收益。薛先生心动了,电话咨询后便买了车票到位于濮阳市范县的“星辰传媒”范县运营中心进行了考察。


薛先生到达该运营中心后,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他,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使用该公司提供的手机进行刷单,按照点赞5分/个、评论1角/条的收益计算,购买20部手机,能实现每天赚取300元——500元,并现场演示了手机挂机刷单的操作。薛先生还留意到,该工作人员的朋友圈里,发布有一些老客户晒收益、新客户谈合作的信息,这让薛先生更加深信不疑。


只用动动手指,便可坐享收益。在如此高的收益诱惑下,薛先生与该运营中心签订了协议,向该运营中心提供的支付宝账号,分两次共缴纳了28000元服务费,并在对方的指导下购买了手机设备,打算“深耕”这个项目。可让薛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发财梦还没开始,就“碎”了。


9月29日,薛先生尝试在该运营中心提供的平台上领取了任务,通过对方提供的20部手机登录不同的短视频账号,对某短视频平台特定账号作品进行了相应操作。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刷单获得了一部分收益后,该短视频平台以“系统风控”为由拒绝薛先生再次进行此类操作,薛先生还发现在任务平台账户中的315.21元收益因不足1000元也无法提现。薛先生认为该公司夸大收益宣传,相关设备也不具备相应价值,涉嫌诱骗导致自身财产受损,想寻求记者帮助。


【星辰传媒河南运营中心】


短视频平台设定规则属不可抗力因素


非公司原因造成的不能退费


11月23日,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了星辰传媒的李经理。李经理称,薛先生提出的“系统风控”原因无法刷单不能作为退费的依据。


“这是短视频平台的规定,属于不可抗力因素,非公司原因造成的不能退费。并且薛先生的相关服务费用已交给公司,他的情况不具备退费条件。”李经理说,因‘系统风控’导致相关操作不能进行也是暂时的,不同账号可分开进行操作,待解封后,对这些账号进行实名认证,就可继续进行相应的任务刷单,并不影响收益。


【短视频平台客服】


平台禁止大量点赞评论等刷单行为,违背公平原则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该短视频平台客服。该平台客服人员称,刷单行为有悖公平原则,平台是明令禁止大量点赞、评论等刷单行为,如果后台数据监测到哪个账号有刷单行为,会对相应账号进行风控及提醒,严重违规的话,还会对账户进行封号处理。


【律师说法】


该刷单行为涉嫌违法


当事人可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针对薛先生的遭遇,记者咨询了北京市中伦文德(郑州) 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建明。张律师称,短视频刷单点赞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国家法律法规、电商平台均明令禁止这种虚假交易行为。所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系无效合同,该公司应当返还薛先生的服务费,建议薛先生可以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解决或者根据自己留存的证据进行报警处理。


而星辰传媒河南运营中心对于短视频平台的规则应当是很清楚的,其隐瞒事实,虚构高额回报的承诺,让当事人陷入一个错误的认知,缴纳了所谓的28000元服务费,这种行为也涉嫌诈骗。当事人也可通过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我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即使这钱要不回来,我也想通过媒体把自己的遭遇公布出去,提醒其他人不要像我一样上当受骗。”记者将采访情况反馈给薛先生,薛先生说,下一步他会进行报警处理。大象新闻记者也会继续关注此事进展。


【新闻链接】


刷单是什么?


所谓刷单,就是卖家雇佣“刷客”扮演顾客,用虚假的购物方式,帮助卖家提高商品销量和信用度的数据,并且填写虚假好评的行为。所谓返现,就是卖家承诺在“刷客”刷单后返还购物款和小额佣金。(提示:“刷单返现”本身是违法行为,坚决不能参与!)


套路是怎样的?


1、设置诱饵:骗子通过QQ群、微信、微博等发布招聘广告,打着“高薪”、“轻松”的旗号吸引目标群体。


2、博取信任:一旦有受害者主动联系,犯罪分子便会发布相关任务,并声称只要在网上拍下指定的商品并付款就能获得报酬,当然商品货款需要受害人先垫付,订单拍完后会一起支付受害者的货款和酬劳。为了骗取受害人信任,犯罪分子还会晒出他人的兼职收益和付款截图。


3、施以小利:当受害人开始“工作”后,犯罪分子会先给些甜头,第几单会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和酬劳,骗得信任,让受害人加大投入,多刷多赚。


4、实施诈骗:一旦获取了受害人信任,骗子就会以“必须刷满几单以上才能结算”、“任务出错”、“卡单”等各种借口拒绝支付货款和酬劳,并不断鼓励受害人继续刷单,表示只有不断刷单才能拿到之前的货款和酬劳。就这样,受害人一步步被诱入刷单陷阱,不少人为了拿回货款和酬劳,便越陷越深。


如何防范?


不要有“贪图小便宜”“轻轻松松赚大钱”的心理,不要轻信所谓的高额回报,不要轻易点击陌生链接。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是诈骗,遇到“刷单”、“刷信誉”、“刷信用”的网络兼职广告时要提高警惕。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