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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男”疯狂“碰瓷”28次获刑!罪名为何不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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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周某某驾驶江淮商务车在重庆市涪陵城区主要交通干道碰瓷,疯狂作案28起。近期,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以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追缴赃款人民币36460元退还给实际支付赔偿款的保险公司。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告人周某某驾驶某品牌商务车先后在重庆市涪陵城区滨江路、兴华东路等地趁被害人驾驶的车辆变道压线行驶之机,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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