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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6日讯(记者 李冲 实习生 刘盈沁)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外汇、分拆逃汇、利用境外销售终端等私自买卖外汇等行为,一直以来都属于外汇违规行为。8月16日,外汇局通报21个外汇违规典型案件,其中既包括多家银行,也包含违规的个人行为。 扬子晚报记者看到,在违规典型案例通报中,多家银行被通报。其中包括恒丰银行温州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案、汇丰银行北京分行违规办理...